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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6年,農商行以曹某不履行生效判決規定的還款義務為由申請強制執行,在執行過程中,當事人雙方達成和解協議,曹某承諾分期付款,農商行遂撤銷了執行申請。考慮到對曹某的財產查控中確實沒有發現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執行幹警們決定還是從這車宣紙入手,告知曹某如果不能自己折現,法院將扣押這批宣紙並以司法拍賣的方式折現,但在拍賣過程中其價值必定會有損失。
安徽法院網訊 「法官,我身上就剩這些宣紙了!就用這抵銷我的執行款行不?」執行調解現場,被執行人曹某指著一車宣紙對涇縣人民法院執行員們說道,一旁的申請人代表連連擺手,當即拒絕了他的請求。
本文來自 雪花新聞,本文標題:貸款45000元後未按期還款 被執行人帶一車宣紙抵債 ,轉載請保留本聲明!
曹某原系一起金融借款案件中的被告,2012年,其向涇縣農村商業銀行貸款45000元後未按期還款,農商行多次催繳無果,向法院起訴並獲支持。2016年,農商行以曹某不履行生效判決規定的還款義務為由申請強制執行,在執行過程中,當事人雙方達成和解協議,曹某承諾分期付款,農商行遂撤銷了執行申請。沒想到之後曹某並未履行分期付款的約定,2019年3月,農商行申請恢復對曹某強制執行。
案件受理的同時,法院依法將曹某納入失信名單,並對其財產進行全面查控。迫於失信懲戒的壓力,不久後曹某主動提出和解請求。3月25日,涇縣法院執行幹警們來到當地農商行,組織雙方進行協商。曹某直接帶了一車宣紙,聲稱要「以紙抵債」,遭到了農商行代表的直接拒絕。考慮到對曹某的財產查控中確實沒有發現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執行幹警們決定還是從這車宣紙入手,告知曹某如果不能自己折現,法院將扣押這批宣紙並以司法拍賣的方式折現,但在拍賣過程中其價值必定會有損失。
經過一番普法和勸導,雙方最終達成了一致意見,曹某將該批宣紙抵押給友人,借得現金38000元當即轉入了農商行帳戶,餘款當天下午也全部到位,該案成功執結完畢。(劉淑涓 施鄭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