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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一位賓士女車主在西安某賓士4S店哭訴的視頻刷爆網路。
事情的大概經過是,這位女車主購買了一輛賓士轎車,可車剛開出4S店就發現發動機漏油,車主趕緊電話聯繫銷售人員,4S店聲稱是發動機沒油,讓她開車回去加油。但車開回4S店才發現是發動機有問題,從這之後,車就一直停在4S店15天就沒再開出去過。
期間女車主和4S店進行了多次交涉,4S店先是同意退款,後來又說只能換車,再之後又變卦說只能更換發動機。女車主覺得車一天都沒開過,不應該讓她繼續還貸款。賓士金融方面做出回應,女車主是以個人名義貸的款,必須按規定還貸款。之後女車主又是報警又是找工商,但仍然無法解決問題,被逼無奈的女車主只能到4S店哭訴。
據說在事情曝出之後,4S店已經給女車主退款了,但這其中暴露出來的問題卻引人深思,甚至許多車主都表示自己有過類似的遭遇,但最後都不了了之。
縱觀整件事情經過,根據汽車三包規定,家用汽車產品自銷售者開具購車發票之日起60日內或者行駛里程3000公里之內(以先到者為準),發動機、變速器的主要零件出現產品質量問題的,消費者可以選擇免費更換發動機、變速器。而在汽車三包所有退換車的規定中,這位女車主所處的情況也全部都不符合。所以如果根據規定,4S店的確有權只給這位女車主免費更換發動機。
但從事實情況來看,這位女車主的確一開始就買到了一輛問題車。花了66萬,車買回來就是個壞了,這放在誰的身上都是無法接受的,但根據汽車三包的規定,這種情況還不能退換車,我們不得不對汽車三包的規定產生質疑,汽車三包到底合理嗎?
汽車三包真的合理嗎?
汽車三包到目前為止已經實施近6年,但鮮有耳聞因為汽車三包的規定最後能成功退換車的,是因為大家的車都沒有遇到什麼大問題嗎?當然不是!是因為汽車三包退換車的條件過於苛刻,並且4S店將「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方針運用的活靈活現。
根據汽車三包退換車條例規定,同一故障修理超過5次可換車,在三包有效期內(三包有效期為2年或5萬公里以先到為準),如果汽車修理時間累計超過35天,或者同一個產品質量問題引發的修理累計超過5次,消費者可以換車。在三包有效期內,因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計進行了2次修理,嚴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現新的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的;或發動機、變速器累計更換2次後;或轉向系統、制動系統、懸架系統、前/後橋、車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後,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費者選擇退貨時,銷售者應當負責退貨。
同一故障維修5次,發動機、變速箱累計更換2次仍無法解決問題的才予以退換車,這樣的規定實在過於苛刻,並且很容易讓4S店鑽空子。比如說發動機燒機油這麼一個最普遍的故障,別說是維修5次,有些維修了十幾次最後都有沒解決的,但基本上從來都沒聽說過有誰因為發動機燒機油而成功退換車了的,為什麼?因為4S店很清楚其中的套路。我們知道汽車燒機油的原因有很多,有因為油品問題的,有因為活塞環問題的,有因為油封問題的,有因為濾清器等等各種問題的,4S店大可每次都說是不同問題造成的,車主根本無法查證,這樣就永遠也達不到同一故障維修5次的條件。
就算有車主真的僥幸成功退換車了,但所產生的折舊費同樣被認為是不合理的。根據汽車三包規定,如果退換車消費者「應當支付因使用該車所產生的合理使用補償」。合理使用補償費用的計算公式為:[(車價款(元)×行駛里程 (km))/1000]×n。使用補償系數n由生產者在0.5%至0.8%之間確定,並在三包憑證中明示。
照此公式計算,假設一輛20萬元的中檔車,開了4萬公里後發生質量問題成功退換車,消費就需要再掏4萬元的「折舊費補償」。那麼車主會覺得,本身車輛出現質量問題自己就是受害方,自己並未出現任何使用上的失誤,而就因為車輛出現質量問題,卻要自己既承受了維修車輛和來回折騰的負擔,還要為廠商的過錯埋單,這一點是讓車主完全無法接受的。
並且根據產品質量法,售出的產品不具備產品應有使用性能的、或不符合產品標準的、或不符合應具備的質量狀況的,銷售者應當負責修理、更換、退貨;給購買產品的消費者造成損失的,銷售者應當賠償損失。《產品質量法》自始至終都未提及「折舊費」或合理使用費的問題,顯然這與汽車三包是相衝突的。
另外,汽車三包相應的監管機制欠缺也是目前存在的重要問題。
回過頭來再看看這宗案例,既然汽車三包無法幫助到女車主,那麼除了哭訴我們還能有其他的辦法嗎?其實有是有,就是需要花費更多的時間和精力。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
女車主可以根據新消法的規定直接起訴4S店,不過一旦將事情上升到法律途徑,就得花費巨大的人力和財力,首先你得尋找官方認可的第三方鑒定機構鑒定車輛在售出時就是一輛問題車,但國內現有的鑒定機構少之又少,並且鑒定費用十分昂貴,一旦敗訴將得不償失。其次你還得找專門的律師,準備大量的證據,你還得準備充足的時間和4S店耗下去。如果這些情況你都覺得沒問題,那麼你就可以起訴4S店了。
車主如何才能不被坑?
所以說,在現實購車過程中,一旦碰到了類似問題,就是一件特別麻煩的事情,要想不被4S店坑,最好在提車時就提前做好預防工作。
每個人在提車時都有一個項目叫PDI檢測,PDI是車輛的售前檢驗記錄,是新車交付前必須通過的檢查。在新車運輸過程經過長途跋涉和長時間停放,需要對各部件的性能檢查合格後再交付給客戶。顯然,在以上案例中,4S店並沒有對賓士車做應有的交付檢查,或者說4S店本就知道這是一輛問題車,但故意不告訴車主。那麼在汽車三包並不能有效維護自身利益的情況下,車主到底應該怎樣做才會不被坑呢?
我們除了要求4S店做必須的PDI檢測以外,自己也要做好提車時的檢測工作。首先我們應該檢查車輛的里程數,一般新車從廠家一路發到4S店的公里數,最多不會超過50公里,大多數情況下應該在10公里以內,如果超出這個範圍就不要提車。另外我們還要核對車輛銘牌以及玻璃上的生產日期,如果生產日期超過1年,則這輛車就是一輛庫存車,也不要提。最後我們還得檢查車輛的外觀和內飾,特別是各個縫隙和角落里,看看是否有噴漆和二次維修的痕跡,如果有的話很可能就是二次返修的車。
車神探有話說:其做到實生活中類似的案例還有很多,但不是每個人都有這麼好運氣能夠成功退車的,也不是每個人都有這種勇氣願意甩開面子在4S店號啕大哭的,一個研究生到底是受到了怎樣的委屈才會在眾人面前哭成這樣?希望相關企業再人性一點吧,希望相關法規再健全一點吧,希望相關部門再盡職一點吧,不要把文明人都逼成了野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