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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南投4日電)
不滿女友欠錢不還又嗆告性侵 男殺人罪判12年6月
男子黃明同不滿越籍女友阮女借款22萬不還,反被阮女揚言告性侵,黃男持刀殺害阮女後
喝農藥自殺,阮女傷重不治,黃男電話報警自首獲救,南投地院今依殺人罪判處黃男徒刑
12年6月。
根據南投地方法院公布的刑事判決書,58歲黃男因採茶認識來自越南的阮女,2人成為
男女朋友;民國110年3月8日,黃男先購買農藥,再開車前往阮女位在南投埔里鎮的越南
商店,黃男手持農藥和長40公分的刀子找阮女理論。
黃男先持刀猛刺阮女腹部,再喝農藥自殺,阮女被刺後倒地,黃男打電話報警自首,員警
獲報趕抵現場將2人送醫,阮女傷重不治,黃男被救回一命,遭檢方依殺人等罪起訴。
判決書指出,黃男指女友向他借了新台幣22萬元做地下匯兌生意,他雖反對女友地下匯兌
生意,但對方不聽,2人因此發生爭吵,他打了阮女一巴掌,隔天女友即揚言控告性侵,
黃男心生不滿,才會購買農藥及持刀殺害阮女。
黃男律師向法官辯稱,黃男殺害阮女前已多日嚴重失眠及自言自語,精神顯已恍惚,恐因
精神病影響行為;不過地院法官認為,黃男雖曾在精神科就醫,主因是適應障礙,非精神
疾病,且黃男能向警方清楚交代時序、地點、行凶原因等,認知功能未缺損,認定黃男
無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
法官認為,黃男受審坦承犯行,表示很後悔,自己因衝動才鑄下無法挽回錯誤,願接受
法律制裁並賠償被害人家屬,而黃男涉犯刑法第271條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6個月。
全案仍可上訴。(編輯:陳仁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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