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國定古蹟祀典武廟遭塗鴉 57歲女子持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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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國定古蹟祀典武廟遭塗鴉 57歲女子持奇 未分類 第1張

國定古蹟祀典武廟遭塗鴉 57歲女子持奇異筆畫男性生殖器判6月

2024-06-15 15:18 聯合報
記者邵心杰/台南即時報導

57歲李姓女子今年1月20日下午1時45分許持黑色奇異筆,在台南國定古蹟祀典武廟後門牆壁
處畫上男性生殖器,並書寫內容意義不詳文字,經武廟秘書發現後報警處理,經調閱監視器
,循線在現場查獲,她坦承犯行。台南地院認她毀損古蹟之附屬設施罪處6月,可易科罰金

檢警調查,案發當天接獲祀典武廟管理人報案,稱後方牆上遭塗鴉,而祀典武廟為國定古蹟
,遭汙損牆面無法計算價值損失。經警方到場調閱監視器,循線發現該名戴毛帽、著褐色外
套、深色長褲的女子。

並在現場發現李女,通知她至所製作調查筆錄,她坦承犯行,警方依涉違反文化資訊保存法
等送辦,經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台南地院指出,經查,觀諸現場照片可知李女於後門牆壁上塗鴉,應可透過擦洗及重新塗漆
方式修復,尚未致令後門牆壁不堪用程度,並未改變古蹟本體完整性或發生重大變化,或喪
失原有效用。

然而,因李女描繪顏料行為,致使顏料與該牆壁牆面材質發生緊密結合黏著,已足使該牆面
本身歷史、文化或藝術價值遭到貶抑,甚至可能在修復過程減損牆面原本材質,法官認李女
的行為已構成毀損古蹟附屬設施。

台南地院審酌,李女恣意破壞古蹟附屬設施,使其表彰歷史、文化及藝術價值遭到貶抑,所
為不可取,並考量她犯後坦承犯行,且於判決前未與祀典武廟成立調解犯後態度等一切情狀
,認她犯毀損古蹟附屬設施罪處6月,可上訴。

https://i.imgur.com/jpecSkk.jpeg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8033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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