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快新聞/夜市查獲「簡體字」中國走私零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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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快新聞/夜市查獲「簡體字」中國走私零食 未分類 第1張

快新聞/夜市查獲「簡體字」中國走私零食 苗栗縣府將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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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衛生局日前在頭份建國夜市查過中國製走私零食。(圖/苗栗縣衛生局提供)

民視即時中心/林捷庭報導

苗栗縣衛生局日前稽查頭份建國夜市,發現多家攤商違法販售未經輸入查驗的走私中國製
零食,不但外包裝上沒有「台灣進口商」相關資訊,連製造日期都是用簡體中文標示,依
食安法可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苗栗縣政府衛生局今(14)日發布新聞稿指出,為確保縣民及觀光客食的安全、買得安心
,於2024年9月3日稽查頭份建國夜市,查獲多家攤商違法販售未經過「輸入查驗」的「走
私零食」,中國製零食外包裝上沒有「台灣進口商」相關資訊,產品標示雖然有製造日期
,但都是簡體中文,後續將依法處辦。

衛生局指出,食品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確保食品安全,勿進口未許可食品,於進口中國貨
品前,應先至經濟部國際貿易署網站或洽詢該署,查明該項貨品是否准許進口,販售進口
零食請遵守原料要合法、輸入要報驗及標示要正確,並依照《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1
條及第30條,自國外輸入食品除自用外,應經輸入查驗、取得許可後,始得進口;食品外
包裝也應遵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法第22條以繁體中文標示相關資訊,包含品名、成
分、淨重、國內負責廠商、營養標示、原產地等。

另據食安法第47條,違反上述規定可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
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
業者之登錄。

衛生局提醒消費者,夜市選購食品,注意是否有繁體中文標示及產品資訊完整的包裝食品
,以保障自身消費安全及權益,散裝食品易受到水氣、陽光等因素影響,民眾須檢視外包
裝有無破損、異味、變質等情形,醃漬、乾貨,應選擇接近食物原色食品,不宜挑選色澤
鮮豔或太潔白,建議民眾適量購買,不要一次買太多囤積,應儘速食用完畢。

衛生局提醒,消費者須注意產品包裝是否有繁體中文標示。(圖/苗栗縣衛生局提供)

https://www.ftvnews.com.tw/news/detail/2024914W0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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