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內政部聲請解散統促黨 將成為憲法法庭「

尋夢新聞LINE@每日推播熱門推薦文章,趣聞不漏接❤️

加入LINE好友

Re: [新聞] 內政部聲請解散統促黨 將成為憲法法庭「 未分類 第1張

不是喔 看來看去
目前解散政黨最有力的理由就是有兩人涉嫌拿7400萬違反滲透法
而其他理由過去長期也都一直存在 也不曾被說違反自由憲政
過去反而會說 我不認同你的言論但尊重你說話的權力

但是有人違反反滲透法真的會需要到解散政黨嗎?
其中兩人違反反滲透法 你就用反滲透法去辦就好啦
不然反滲透法存在的目的是什麼?

如果這行得通 我已經猜到之後會怎麼玩了
以後只要隨便派兩個間諜潛伏在在野黨 叫間諜做出違反反滲透法的事情
這樣就能解散任意在野黨

※ 引述《iolcst (iolcst)》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聯合報
: 2.記者署名:
: 記者 林孟潔/台北即時報導
: 3.完整新聞標題:
: 6票同意即可解散…內政部聲請解散統促黨 將成為憲法法庭「首案」
: 4.完整新聞內文:
: 中華統一促進黨被內政部認定犯罪成員破百人,以顯有危害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為由,將向
: 憲法法庭聲請解散政黨。據悉,憲法法庭尚未收案,若未來收案後,將成為首件主管機關
: 聲請解散案,而因司法院前院長許宗力等7名大法官卸任,如今大法官僅剩8人,依法得有
: 6票同意才能判決解散。
: 依憲法訴訟法規定,政黨的目的或行為,危害中華民國存在或自由民主憲政秩序者,主管
: 機關內政部得聲請憲法法庭判決宣告解散政黨,內政部應具明聲請解散政黨的意旨、政黨
: 應解散的原因事實及證據等。
: 據了解,憲法法庭尚未收到內政部聲請書,若未來收案後將成為首件主管機關聲請解散政
: 黨案,憲法法庭會先依規定分案,由承辦大法官及所屬審查庭審查;若審查結果為受理,
: 依照憲訴法第25條第1項規定,要作成判決得經言詞辯論。
: 另外,憲訴法也規定,憲法法庭要判決宣告解散政黨,評決應經過大法官現有總額3分之2
: 以上同意,依現有大法官人數為8人,得有6票以上同意,若評決未達同意人數時,應做成
: 不予解散的判決。
: 內政部表示,統促黨系統性、組織性為大陸在台發展組織、接受大陸資助介入選舉、另查
: 獲統促黨員涉各犯罪高達134人,所涉犯罪型態廣泛,遍及危害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妨
: 害選舉、組織暴力、槍砲彈藥等罪,顯有危害自由民主憲政秩序情形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8342254
: 6.備註:
: 雖然不是什麼好東西,但是….我以為….
: 中華民國憲法 第 14 條 人民有集會及結社之自由。
: 「人民有集會及結社之自由。」 對民主國家的人民來說,結社自由是很重要的基本權利
: 對了,內政部不順便解散「竹聯幫」、「四海幫」、「天道盟」嗎?

Be the first to comment

Leave a Rep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