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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勇是一位警察,一位專門從事電信網路詐騙犯罪偵查工作的一線偵查員。在過去的這些天里,因為徐玉玉案,他在微博里、新聞評論里看到了太多網友在吐槽、批評警察,「原來電信詐騙也能破案啊?」「是不是出了人命才能破案?」「為什麼我當時報案警察都懶得理我,說反正也追不回來?」……
他認為在電信詐騙問題上,大家對警察有太多誤解,最終決定站出來,接受了極光的獨家專訪。
這位在打擊電信詐騙的一線工作了8年的警察,也有槽想吐。電信詐騙案數量大——他所在的分局一年2000多報案,他自己也經常收到詐騙電話、簡訊;警力少——平均每天的報案數都比打擊電信詐騙的刑警人數多;成本高——被騙9千塊的案子,可能破案要花掉9萬;阻礙多——銀行、互聯網公司、第三方支付各種推諉,辦案還得求爺爺告奶奶;門檻低——有電腦、金融卡、手機卡就能完成詐騙;量刑低——抓了買賣個人信息的,因為達不到量刑標準,有時只能抓了又放……
在胡勇看來,「電信詐騙的猖狂,客觀上是不少部門的縱容,它是完全有可能從源頭上遏制住的。」
安溪成立反詐騙中心,邀請七家銀行、三大經營商入駐。來源:極光 吳榮奎攝
電信詐騙破案難度並不大,關鍵是要充分的資源和警力
我是南方某發達城市刑警,是專門打擊電信網路詐騙犯罪的刑警,做這項工作約有八年了。
這次徐玉玉被詐騙案從案發到嫌犯到案僅用9天,有人就開始說警方不作為,出命案才破,這是一種誤解,電信詐騙破案難度並非很大,關鍵是要充分的資源和警力。
但現實情況是,警力明顯不足,出去辦案還要求爺爺告奶奶的,太多人為障礙讓人無力吐槽。徐玉玉案根本沒有可復制性,這事引起了軒然大波,甚至公安部直接派人調查,誰敢不配合。一般案件怎麼可能有這樣的待遇?
我先說說警力不足的問題吧。就我所在的公安分局,一年就有2000多起電信詐騙報案,平均一天6起,比專門打擊電信網路犯罪的刑警的人數還多,一個人一天管一個都不夠,更不要說你還自己主動去發現情報。
而警力不足,就涉及到編制問題。事實上,警力不足很多地方都會碰到,這讓我們長期處在超負荷運轉的狀態,而且問題幾乎沒有辦法解決,可能要省委書記牽頭才會有可能吧。
就我而言,加班、出差是常態,保守可能,我一年超過四分之一時間是24小時上班,其它時間勉強能正常上下班,虧欠家人太多了。去年一年,為了偵破電信詐騙案件,我去了我所在省份大多數縣市,還去了上海、浙江等近10個省份。而且,你以為我們只要偵破電信詐騙案件嗎?不,其他專項行動我們也必須完成任務,甚至重要性排在本職工作之上。
再說個很現實的問題,電信詐騙造成的危害性遠沒有暴力犯罪嚴重,甚至都不如涉及毒品的犯罪,像徐玉玉案這樣出人命的是少數,而暴力犯罪則很容易打傷、打死,更令人恐懼。在這種情況下,電信詐騙在公安內部的重要性能高嗎?而且,電信詐騙案真的太多了,越來越猖狂,破案成本又非常高。
我舉個例子,徐玉玉案被騙了九千九百元,但是可能破案就要花掉九萬九千元。偵破電信詐騙案出差的話首先要派出兩名民警,然後根據需要再派出警力,甚至出動幾十名警力出差,涉及到差旅費用,多久沒破就要付多久的錢。到辦案地後,當地警方還要找人協助,這涉及到警力成本。你把警力用在這,其他地方工作就得落下,這種成本是難以計算的。
其他部門企業配合不積極 外出破案得求爺爺告奶奶
雖然平時工作真的很辛苦,但畢竟是警察,累我們可以忍受。最讓我無法理解的是,銀行、企業配合度不高。以銀行為例,在接到報警後,我們都會迅速聯繫銀行進行快速止損,但有時候對方推諉,態度不積極。
為了解決這個問題,不少地方現在成立了反詐騙中心,邀請銀行、通訊商入駐,以便及時溝通。但可能是由於會派來反詐騙中心的通常不是業務骨幹,再加上被派過來有怨念,他們有時並不是很配合我們。有時接警後,我過去找某個銀行工作人員,見不到人。找其他銀行的人要電話,沒給,說可能去上廁所,讓等等別急,互相幫腔,形成小團夥。
由於電信詐騙被騙人員往往遍布各地,有時我們也要找銀行總行幫忙。2014年時,我在偵破一筆涉及多省的電信詐騙犯罪案件時,找了公安部開具函件,到長安街某銀行總行要求調取涉案帳號情況,不過總行一直拖著沒處理,搞得我們沒轍,只能找其他辦法解決。
找互聯網公司、第三方支付平台調取辦案證據則是最讓我憋屈的。明明我們拿著調取證據通知書和協查通知書,但去找企業卻處處碰壁,拖延甚至不了了之。去企業調取證據連門都不讓進,就叫我們去找當地警方相關部門,由他們來調取證據,平白增加了一道中間環節。作為警察,我們拿著根據刑法刑事訴訟法開具的法律手續的情況下竟然都沒有資格直接調取證據了。
況且,就算找到他們後也沒辦法立即解決問題,讓他們幫忙調取證據時速度很慢。暗箱操作,辦事程序和時限不透明。一組數據本來很快就能獲得,但有時要等半個月、一個月。無奈之下,我們有時都被逼著只能夠自己托人幫忙,或者四處打探有沒有人認識當地同行朋友。
你們不覺得這看起來很荒謬嗎?作為一個警察,想認真辦案,竟然被逼到要求爺爺告奶奶的。但有時候,想到主管催著辦案,而且出來這麼久了沒破案沒面子,也只能咬咬牙這麼幹了。
有時候,我自己都在猜測,一些地方憑空增加這個程序,是不是為了保護當地企業,畢竟經過這樣的程序後,他們只和當地警方打交道,就不用直接配合全國的警方,有時候警方遇到這麼憑空冒出來的中間程序可能「知難而退」,客觀上為企業減少了工作量,不知道這算不算當地對企業的特殊照顧。
記得有一次參加省廳的內部培訓時,有深圳的世界級互聯網企業人員直白地說,企業主要職責是生產,配合調查不是他們主要的事情。雖然這些是實話,但這樣的態度讓我不是滋味。我希望法律能在這塊予以明確,嚴肅法律程序,清理各地自行規定的前置程序,要求及時提供,對於不能及時提供的也要說明理由。
北京海淀區藍旗營小區電梯口處黏貼著3張“防電信網路詐騙”的宣傳海報。來源:法制晚報 林暉 攝
虛擬經營商、網路電話泛濫 可改號冒充公檢法
據我觀察,電信詐騙目前處於長期高發階段,發案、被騙金額均逐年上升。說實話,我對於電信詐騙會被遏制持比較悲觀的態度,這主要是因為電信詐騙太容易學了,而且作案成本低、風險小、取證難。
你們想想看,只要有電腦、金融卡、手機卡就可以完成詐騙,連偽基站都不要了,現在過半都是通過互聯網詐騙。而且,電信詐騙屬於不接觸犯罪,詐騙犯和被騙人根本沒有當面接觸,風險很小。證據大多數又是網路證據,很容易銷毀掉,收益也很不錯,一年幾十萬都不算多的。
我說這麼多,並不是想鼓勵犯罪,而是我真的對此很悲觀。詐騙犯一般學歷較低,家境也不是很好,又企圖走捷徑賺錢,他們是很難能夠抵制住誘惑的,你能期望他們有多麼好的價值觀呢?
但也並不是說,對於電信詐騙的猖狂、蔓延已經無能為力了。電信詐騙的猖狂,客觀上是不少部門的縱容,它是完全有可能從源頭上遏制住的。
我先說說網路電話和虛擬經營商吧。
現在虛擬經營商用戶越來越多了,但是把關明顯不嚴格,縱容了犯罪。而網路電話(註:即可以從網上撥打手機或固定電話的服務)更應該被取締,它讓實名制徹底淪為了空談。其實網路電話真的省不了多少錢的,也沒有幾個人是為了省錢用的網路電話,大多數還是為了隱藏號碼,有的網路電話還能夠提供改號服務,方便別人冒充公檢法,這在電信詐騙中比例越來越高。
就算是完全取締掉了虛擬經營商和網路電話,也還存在一個問題,詐騙犯還是能夠輕而易舉地得到他人綁定的真實手機卡和金融卡。現在網上都有專門賣這個的,幾百元就可以搞到,而且還有專門的人去網吧、勞力力市場等找初入社會的年輕人,讓他們幫忙辦理,給他們50、100元。
當然,我也不否認實名制還是對遏制電信詐騙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我還是堅持認為,實名制有必要更加深入,應該在辦理金融卡和手機卡數量上進行限制,而且應該要嚴格控制隨意辦卡並且提供給別人的行為。
清華大學教師被騙1760萬元,我認為是台灣人乾的,而且作案地點應該是在東南亞、印度、東歐、北非等地,在當地租房子後招一批人馬幹。我們以前破的類似案件幾乎都是台灣人乾的,大陸人一般不騙這麼多,而且也沒有足夠的洗錢能力取出這麼多錢來。這起案件破案難度會比較大,可能要到國外偵查、和當地警方合作。
借這個案件,我也想再強調下,網路電話根本就沒有存在的必要。這起案件看上去也是利用網路電話,改號成公檢法號碼,從而騙取到受害人信任。
買賣個人信息量刑過低 有時被抓後又放
上面提到了網上可以買到真實手機卡和金融卡,其實網上可以買到所有作案工具,也可以發布各種詐騙信息,我覺得這些企業都有必要管,不然就是在縱容。雖然說,這類信息有時候會偽裝成普通信息,確實不大好查,但企業信息審核上本身也相當不嚴格。
還有一個很嚴重的問題,就是信息泄漏。我自己就有親身經歷,我基本上每天都會接到好幾通詐騙、推銷電話,讓我不厭其煩。這主要是由於信息詐騙太嚴重了,吃飯、旅遊、買車、買房、買保險,這些都有很大可能造成信息泄漏,簡直就是無處不在。
在打擊電信詐騙過程中,我們也試圖去打擊買賣個人信息,但這一方面的量刑真是太低了(註:出售、非法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罪,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現在網路的個人信息一條也就幾毛錢,而且犯罪分子往往還會相互交換資源,多次倒賣。我們就抓過買賣個人信息的,但是獲利往往不高,有時都達不到量刑標準,抓了又放。我只想說,加大懲處力度很重要。
安溪這次有點冤 有地方比安溪還嚴重
這次徐玉玉被詐騙案,讓安溪成為了輿論中心。而在我平時辦案中,抓到的電信詐騙犯中,也有約七成是安溪人。但這並不意味著安溪對電信詐騙打擊不足,相反,正是由於當地打擊很給力,導致罪犯都不敢在當地作案,紛紛外逃,而我所在地方離安溪不遠,打擊力度也大,才客觀上出現這樣的數據。
我想要為安溪叫冤。從我的觀察來看,電信詐騙現在是處處開花,每個省份都有。我也進行了比較,安溪打擊力度相當給力,而一些比安溪更嚴重的地方,打擊力度不足,當地人直接在當地建立窩點行騙,這和當地不夠重視、警力不夠有關。
就我自己的了解,安溪公安局局長在打擊電信詐騙的態度上非常堅決,畢竟詐騙對於當地一點好處都沒有,不僅不會提高財政收入,而且還影響當地形象。
我可以具體舉兩個做法來證明。從我和安溪警方的接觸中,我知道他們今年給每個派出所民警下達了抓獲3個安溪籍詐騙犯的指標任務。而且,通常情況下,只有案發地點或犯罪窩點所在地警方才會介入電信詐騙案件,但安溪警方不一樣,只要作案的是安溪人,不論全國哪里詐騙,他們都去抓。
應該會有些人知道,去年公安部曾經開展過一個叫做打擊治理電信網路新型違法犯罪「拔釘子」專項行動。這個活動中把全國8個縣(市、區)列為重點整治之列,但並沒有包括安溪。這從某種程度上,其實就反映了安溪在打擊電信詐騙上的成績。
說實話,我還挺理解安溪警方的。他們算很給力了,但其他地方打擊力度不夠,結果只能夠是一些人選擇外逃,到外地設置窩點。如果各地都能夠重視起來,可能情況就不一樣了。
說了那麼多,其實想表達的是,作為專門從事電信網路犯罪偵查工作八年的偵查員,不是我們不想作為,也不是不作為,而是在我們辦案面前有著太多或內部或外部的阻礙。這些情況也並不是沒有反映過,但都無疾而終。
面對著這些阻力,我很無助,無力。我自己沒有辦法讓社會了解電信網路詐騙這種非暴力的罪惡,只能夠希望借助媒體讓更多人予以關注,推動各個不作為的有關部門有關公司履行應盡的法律義務,減少發案,減少偵查阻力。
(胡勇為化名)
>詐騙偵查刑警自述:徐玉玉案不難 給夠資源就能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