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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善,什麼是惡,這個自古以來就已經存在一套定律的道德觀念,如今已緊緊捆綁了整個社會,東方君相信在座的每一個人,都可以邏輯地去定義這兩個詞。
定義「善惡」並不算是什麼難題,真正的難題是,你能看清楚「善惡」背後的支撐點是什麼嗎?
今天東方君要給大家推薦的,是深度探討與剖析人性善惡的一部劇,名為《我們與惡的距離》,豆瓣評分高達9.4分。它沒有華麗的演員卡司陣容,也沒有新穎突出的題材看點,更沒有絢麗奪目的特效,從各方面來分析《我們與惡的距離》都是「平平無奇」的。
那它憑什麼受到了大眾的關注?
作為一部脫穎而出的台劇,《我們與惡的距離》剝下了以往青春偶像劇的軀殼,換上了一套血淋淋的現實外衣,直戳人心最深處的「善惡」道德底線,把潛藏於社會與人之間的「惡魔」都揪了出來,一口氣給所有自認為「正常」與「理智」的人一記迎頭痛擊。
先來了解一下劇情:
李曉明在一宗隨機殺人案中,亂搶射殺了九條無辜的人命,事後這間接造成了三個家庭面臨破碎的危機,分別是害人者的家庭,受害者的家庭,與夾在兩者之間的法紀維護者家庭。這三個家庭的人皆因李曉明的罪行而籠罩在社會大眾的陰影之下,互相譴責互相傷害,誰也走不出那死亡的後遺症,眼看類似的殺人案馬上就要進入循環周期,誰又能阻止這一場由人心觸發的「惡性」浩劫?
一個罪犯,三個家庭的破碎,整個社會大眾的輿論與壓力,造成不可避免的「惡性」循環,誰又能破解?自以為是「好人」的我們,也許只是偽善的存在,說不定下一步走的就是「惡」之途了。我們與「惡」的距離,究竟有多遠?
英語中的「惡」即是SIN,把SIN拆分開來,就有三個字母。今天東方君就以SIN中的三個字母,分別詮釋劇中三個家庭所面臨的「善惡」選擇。
🙋
趣味小知識
問:英語詞典中怎麼定義「惡行」 SIN? |
答:An immoral act considered to be a transgression against divine law. (Google Search) 違反神聖律法的不道德行為。(Google搜尋回答) |
SIN中的 S
Sufferable可容忍的
目標家庭:受害者
Capable of being endured
尚在能容忍的範圍內
——Merriam Webster辭典
Endure是個很偉大的詞,內涵比Tolerate更廣,因為它涵蓋的「容忍」範圍不限定於個人言行舉止,或是周遭環境的小瑕疵,它還包括了長期生活中所帶來的壓力與困境的忍耐力,就像劉昭國(溫升豪飾)一樣,某位受害者的父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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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案前劉家的全家福
李曉明隨機殺人案中,共有九人犧牲,其中一個受害者還是小學生,來自一個幸福美滿的富裕家庭。上面的全家福,就是這家人崩分離析前,最後的一次歡聚留念。劉昭國失去兒子後,大受打擊,變得軟弱不堪,不僅冷淡了妻子,忽略了女兒,丟失了工作,還開始外遇,消沉了整整兩年,他才開始意識到家庭的重要性。
兒子去世的兩年後,劉昭國慢慢恢復了一個正常男人應有的理智,他振作起來重返社會,並嘗試不去責怪李曉明犯下的錯誤,反而配合他的辯護律師,一起去查探這宗隨機命案背後的真相,希望社會上不再出現類似的悲劇。
他也嘗試去與家人修復關係,跟小女兒勉強還能溝通,但妻子就不行了,因為他們夫妻二人對於這件人間慘劇,是分別秉持著不同的意見。
如果說,劉昭國在承受著喪子之痛下,仍能保持最基礎的理智生存下去的人,符合了Sufferable的條件要素;那她的妻子宋喬安(賈靜雯飾),就是相反的Insufferable個性。這也造成這個家庭面臨破碎的主因。
He lost his child, but this has become a sufferable punishment for him after two years of endurance.
他失去了孩子,兩年後間他嘗試接受事實,極力忍受這個殘酷的處罰。
Insufferable
More than can be put up with
超越了容忍的極限
——Merriam Webster辭典
Insufferable是承受了Sufferable所能承受的重量後,忍無可忍的崩潰狀態,就如現在宋喬安的情況一樣。
宋喬安,某電視新聞台的總裁。承受了喪子之痛的一位母親,一蹶不振了兩年,但卻沒能像丈夫劉國昭那樣重新站起來。或許是因為,兒子是因為她的間接疏忽而遇害,也可能是因為,十月懷胎的痛非常難舍,令宋喬安的人格直接妖魔化,變成一個殘酷的冷暴力殺手。
怨恨、悲憤、絕望與悔疚各種負面情緒集於一身的宋喬安,由於找不到一個合適的宣泄口,無可奈何下只能通過言語暴力欺凌與壓榨公司里的下屬員工,來發泄自己憤世嫉俗的情緒。
也是因為這份放不開的執著,宋喬安不斷傷害身邊人,弄得眾叛親離。她甚至連自己的性命也不愛惜了,終日借酒澆愁,把所有的「愛」澆熄了。
丈夫劉國昭尚且能體諒,但小學生年紀的女兒卻痛苦萬分,為了再次感受到家庭從前的「溫暖與愛」,她不惜拋棄矜持,與班里同學談戀愛,要求他們給她「愛的感覺」,那缺乏愛卻不懂分辨愛的孩子,沒有母愛的滋潤,著實叫人看了心碎。
因緣巧合,她碰上了李曉明的家屬,決意趕盡殺絕。如果李曉明的家人真的被逼上絕路了,她就是下一個被社會關注的「隨機殺人犯」,這部劇的「惡性」循環也就無法被打斷了。
受害者也許是天災人禍中,損失量最大,受傷度最強的一方。但如果受害者無法走出陰影,思想偏激化了,做出一些傷害他人的行為,就如同踏上「惡」途,再也回不到「善」的岸上了。像宋喬安這種以「復仇」心態毒害身邊無辜者的人,究竟是行善還是作惡,應不應該被大眾體會原諒?
不管是Suffereable,還是Insufferable,這兩個詞匯的距離,也只有一「念」之差,因為受害者只能一生Suffer,承受著旁人都無法理解的撕心裂肺之痛,直到找到解脫之法。那什麼是最合適的解脫之法?是寬赦仇人?還是追求正義的制裁?一念成仁,一惡成魔,寬赦與制裁,究竟該如何抉擇?
The pain of losing the beloved child is insufferable for her at this moment.
事到如今,失去至親孩子的痛楚已經超越了她的容忍極限。
SIN中的 I
Injustice 不正義的
目標家庭:法紀維護者
The state of being unfair or unjust.
不公平或不公正的狀態
——Merriam Webster辭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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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個家庭破碎前最美的畫面。
目前社會上定義正義(Justice)的方法有兩個,一個是根據國家憲法與律法的規定,另一個是根據平民大眾的道德三觀所定下的「邏輯法」。按照後者的來解說,隨機殺人犯李曉明是罪無可恕的,「償命」的補償方式也已經算是便宜他了,所以公眾們都一致認定他必須殺人償命,不論是什麼因由,隨意剝奪他人人權的兇手,是不該有活下去的權利的。如果李曉明被社會寬恕了,那就是Unfair的情況。
那依照前者(律法)的規定,李曉明該死嗎?
表面上是如此,全球律法幾乎都規定「謀殺」是一項無可赦免的死刑罪,自古極少有死刑犯能避過這項制裁。即便如此,這也不代表,李曉明「死有餘辜」。
《我們與惡的距離》中最大的伏筆,就是李曉明的犯案動機,究竟是家庭的教育問題,還是人為的恐怖襲擊促使了這起隨機命案,暫時不得而知。但根據李曉明家屬的激烈反應,可以看得出他生前本性並不壞,也沒犯過什麼錯事,所以這當中必有重大因由。一個死刑犯,也有被澄清污點,捍衛基本人權的權利,否則這在律法的眼中,就是Unjust的行為。
可惜的是,面對李曉明的滔天罪行,民眾不顧前因後果,只一味聲討李曉明,勢必要他一命償九命。這時候如果群眾當中有人跳出來為李曉明說話,捍衛人權,那他在群眾的眼中,就是Unjustice不正義的存在。
世事難料,劇中真有這樣一個角色的存在,他就是《我們與惡的距離》中,李曉明的辯護律師——王赦。
王赦,刑事辯護律師,專為罪惡滔天的死刑犯辯護。自李曉明犯案的兩年以來,他就傾盡所能,用盡所有的手段,將李曉明的執行期最大限度押後,為的只是爭取一點時間,去了解李曉明背後犯案的動機,以便能夠讓世人引以為戒,阻止類似的案件再度發生。然而,誰會想讓一個「該死」的死刑犯繼續享有「不該有」的人權,並浪費納稅人的錢繼續養活他?
影劇的一開始,王赦就遭到社會大眾的攻擊。王赦卻不為所動,堅持繼續為李曉明洗白,讓他可以「清白之身」離世。他甚至聯繫上了被害者的家屬——劉昭國,要求他配合調查,然被其妻宋喬安極力反對。
隨後王赦又費盡心思,助被隔離的李曉明家屬相聚團圓,望他們的親情能夠讓李曉明敞開心扉,吐露犯案真相。他做到這個份上的目的只有一個,就是希望可以杜絕類似案件的再度發生,根除社會上所存在的病態誘因。
劇中王赦曾透露自己的童年生活,他感慨雖人人生而平等,但這份「平等」並無法加持在所有人的出生背景中。王赦自己就是個例外,出生貧苦的他,不僅沒有「平等」的家庭地位,還要在家庭暴力及眾人的否定之下成長,完全找不到教科書中所提倡的「平等」究竟在哪里。
於他而言,弱勢的一方就會主動喪失「人權」,人類社會就跟達爾文描述的「自然進化」與「弱肉強食」世界完全沒區別,所以他才需要站出來,改變這個不健康的社會體態。但是,他的出發點是對的嗎?去追求所有普通人眼里的Injustice,難道就是Justice嗎?
天意弄人,王赦最後還是敗給了時間,不僅沒能及時「拖住」李曉明的刑期,更讓李曉明無辜的家屬,陷入以宋喬安為首,不死不休的「追債」陷阱中,一場人為的復仇禍劫,眼看一觸即發。
王赦心中的正義感,也為他自己帶來了更嚴重的後果……
He is the existence of injustice in the eye of pure.
在公眾的眼里,他就是個不正義的存在。
Justice
The maintenance or administration of what is just especially by the impartial adjustment of conflicting claims or the assignment of merited rewards or punishments.
公正的維護與管理,尤指多方間觸發的矛盾課題,與利益掛鉤的賞與罰制度
——Merriam Webster辭典
本擁有幸福一家三口的王赦,在接觸李曉明(與其他死刑犯)的案件後,逐漸忽略了妻女。在兩難選擇的境遇中,王赦多次選擇先保住了死刑犯的安全,不讓執法者奪走他們的性命,分身不暇中就忽略了妻女的個人安全,造成無可挽回的矛盾與誤會,幾近讓一個家庭破碎。
即使遭到妻子與嶽父母的極力反對,王赦依然選擇堅持自己的初衷,維護心中認為的「正義」。劇中我們看過最荒謬的一幕,就是他以「精神疾病」為由,替某死囚脫離了鬼門關,嚴重遭到社會大眾的反彈,認為這一招太無恥了。也正是他的舉動,令社會大眾衍生了「法律是用來保護壞人」這類扭曲的思想。
那有沒有人敢去質疑,律法的公正性?
李曉明被貿然處刑後,王赦以嘲諷的口吻描述了一個國家的律法「一個民主法治的國家,要靠殺人才能撫慰人心,保障人們的安全」。
他將律法比喻為一個不講道理的儈子手,只要被送上斷頭台的犯人,不問因由,也不問情緣,一律「殺無赦」。李曉明因為某些不明動機與理由,殺了人,所以他錯了,理應被處死;律法儈子手也以李曉明殺人為由,將他殺了。如此報復性的殺戮行動,可以成功地杜絕罪惡嗎?
王赦說,既然李曉明怎麼樣都得死,何不乾脆在逮捕他的時候給他一個痛快?那些繁復的調查與審訊過程,究竟是為了什麼而存在?李曉明的動機尚未查明,律法就因為大眾的輿論與壓力,提前實施,這不就是變相的「群體淘汰制度」嗎?
國家法制體系一事,我們也不能做什麼,但這般「瘋狂而行」,罔顧家人安危,只管民主正義的一個死刑犯辯護律師王赦,在我們平民百姓的眼中,究竟是Justice的化身,還是Unjustice的惡魔。這兩個詞亦只有一念之差,一旦行差踏錯,與「惡」的距離便不會遙遠了。
Nobody would uphold justice for the murderer, except him.
沒人敢為那個殺人犯伸張正義,除了他。
SIN中的N
Nocent 有害的
目標家庭:害人者家庭
Harmful
有傷害性的
——Merriam Webster辭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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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安逸一時的歡聚時光
一人做事一人當,這個道理我們都明白,但李曉明的罪行卻因辯護律師王赦的緣故,遲遲沒有被了結,長期拖下來民眾的怨憤就分散到他家屬的身上了,認為養不教,父之過,勢必也要李曉明的父母給出一個交代。可憐年邁體弱的李爸媽,除了一副殘軀,還能賠償給受害者家屬什麼呢?
在社會大眾的面前,他們也只能為兒子的罪行,給予一次又一次的道歉,一回又一回的下跪。在社會大眾的背後,李爸媽只能過著「非人類」的生活,每天都要裹成粽子一樣,頭戴帽、面蒙罩,像通緝犯似的不敢接見外人,不斷躲在陰暗的角落中茍活。
《我們與惡的距離》中最讓人心酸的戲份無非是白髮人送黑發人的李爸媽除了要面對即將來臨的喪子之痛,還要完全承擔兒子的罪孽,成為社會大眾的「撒氣包」。
李媽媽在面臨眾人的聲討中,最撕心裂肺的那一句話是,「全天下沒有一個爸爸媽媽,要花個二十年,去養一個殺人犯」。
李家始終沒有為兒子辯護,也沒有祈求任何人的原諒,或許,他們自己也意識到,兒子的罪,自己也有部分責任。若日後查明,李曉明的罪行皆因家庭背景或管教問題,那李爸媽究竟算是罪魁禍首的Nocent,還是清白無辜的Innocent?
Regardless of the murderer’s motive, his deed is bad and nocent.
不管這個殺人犯的動機為何,他的行為絕對是有傷害性的。
Innocent
Free from guilt or sin especially through lack of knowledge of evil
無犯罪意識或背負任何罪惡與責任的狀態
——Merriam Webster辭典
除了李爸媽,李家最無辜的(Innocent),就是他們的女兒李曉文,也就是李曉明的妹妹。
即將大學畢業的李曉文本該有個大好前程,卻因哥哥的罪行被迫輟學歸隱,成日行屍走肉般,陪父母畏縮在陰暗的角落中,躲避社群怒海般的聲討,戰戰兢兢地活下去。李媽媽已經斷送了一個兒子,不願再讓小女兒步哥哥的後塵,於是讓她隱姓埋名,改頭換面,用一個新的形象走出社會,嘗試以一個正常人的方式,繼續生活下去。
孝順的李曉文遵從母親的意願,走出社會,進入一個新聞電視台里當影視編輯。即便如此,李曉文的心魔也從未離開過,她需要背負著「父母雙亡」的假孤兒身份,去掩飾自己與李曉明的關係,還終日提心吊膽家中父母的安危。
李曉文的本性純良,心中除了記掛著刑犯哥哥與受累的父母,更多的心思是放在受害者家屬的身上,那一句「被哥傷害的那些家人,他們還可以笑嗎?憑什麼只有我可以笑?」表達了一個懂事之人該有的理智與情商。如果受害者無法走出陰影,那Innocent的李曉文,相信也不可以。
冤家路窄,李曉文就職的公司就是其中一個受害者家庭——宋喬安管理的公司。當初兩人互不相識,宋喬安非常欣賞李曉文的胸懷大志,認為她鄙視新聞的「片面化」,「想讓全世界看到新聞的全貌」的態度非常可取,於是將她晉升為貼身助理,也因此讓雙方不可告人的秘密更貼近一步。
誰也不知道其實李曉文是話中有話,她所謂的「想讓全世界看到新聞的全貌」,無非是打算推翻兩年前醜化殺人犯哥哥的各類片面性新聞,她希望在查明哥哥的真實犯案動機後,能多少還他一個清白。可惜李曉文還未等到這個機會,就不小心暴露了真實身份,惹上了以宋喬安為首的「媒體式」封殺。
在第六集兩人對峙的情況中,宋喬安毫不留情地煽動人心,挑撥眾怒,將喪子之痛完全施加在李曉文身上。李曉文也不甘示弱地指責宋喬安在內的媒體人士,說他們可以濫用媒體權利,隨意地定義一個人,為他們打上誇張標籤,無形中也扼殺了許多無辜者。
李曉文最後那句「你們殺的人,沒有比我哥少」,是《我們與惡的距離》中的精華。
回想過去,我們確實「殺」了不少人吧。只要看到自認為不公之事,就懷著不負責任的心態,用手中的小鍵盤為他人定下死刑,私自剝奪他人反駁澄清的權利。更甚者,會利用斷章取義的技巧,找出最能戳中群眾的重點,不斷煽風點火,與一個自己完全不了解,也不懂背景故事的「陌生人」不死不休。
如果受害者家庭,有捍衛死者人權的權利;那害人者家屬,又是否責無旁貸,擁有自我保衛的權利呢?如果李家沒有李曉明這個孩子,今日的悲劇也就不會發生,也不會作為萬惡的導火線,妖魔化了本該幸福快樂生活下去的母親宋喬安,也不會令國家的法治系統出現裂縫,毀了一個辯護律師的人生。
作為「萬惡」根源的李家,究竟是Nocent,還是Innocent?
The innocent girl tried to survive in the hardship.
那無辜的女孩嘗試在困境中求存。
總結
這是個嘲諷現實世界的死亡輪回,沒有主因兇手,只有受害者,來自各個不同視角的受害者,湊在一起,互相傷害,不斷營造下一輪的新受害者,無休無盡。既然冤冤相報何時了,那該如何了?誰應該先放手?這是律法可以決定的嗎?還是只能靠人性?
《我們與惡的距離》中的「我們」,指的不單是活生生的「人類」,其中更包括了更多令世人迷惑的心態、價值觀、道德觀、與各類事件的前因後果等。當然,這更包括了今天東方君與大家探討的六個詞匯。
S |
Sufferable/Insufferable |
I |
Injustice/Justice |
N |
Nocent/Innocent |
這六個從「罪惡」SIN中分裂出來的兩兩矛盾的單詞,也分別代表了三個家庭的「善惡」面,他們之間的距離,也都只有一個音節,僅一念之差。
一份親子之愛,一份對正義的執著,或是最原始的求生欲念,都會令一個普通人迷失自我,不斷徘徊在善惡間。這不只是宋喬安、王赦、李曉文與李曉明的故事。這是,每天發生在我們日常生活中,卻不自知的殘酷事實。
退一步,給人留一線餘地,也就能遠離「惡」一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