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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匯天眼APP訊 : 遊戲直播畫擁有版權嗎?遊戲短視頻截取他人遊戲畫面屬於合理使用還是構成侵權?三方平台是否涉及不正當競爭,如果惡意‘挖角’主播,將涉及哪些法律問題?這些都是直播行業良性發展亟需正視和解決的難題。
9月19日,「網路遊戲內容知識產權保護研討會」 在北京大學法學院凱原樓召開。來自北京大學、中國政法大學、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以及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等多位法學專 家圍繞「網路遊戲知識產權」這一議題展開了熱烈的討論,會議分為網路遊戲直播相關問題、遊戲短視短問題及競爭規制問題三個議題。這也是繼8月31日《遊戲直播行業白皮書》發布後,業內專 家對網路遊戲版權相關問題的又一次深入研討。
網路遊戲及直播畫面應受版權保護
國內遊戲直播行業剛剛步入成熟期。遊戲直播行業規模在2016年後取得迅猛發展,2018年中國遊戲直播平台市場規模達到131.9億元,同比增長626.6%。市場規模與用戶規模穩步增長的同時,遊戲版權問題逐漸顯示出了其「危害性」。研討會的第一個議題,重點就圍繞版權歸屬的問題展開。
近年來,遊戲畫面版權的歸屬仍不夠清晰,多有打擦邊球、侵害廠商利益、未經授權以商業獲利為目的大規模組織直播的侵權情形和案例。
2017年,廣州知識產權法院宣判,華多公司在其網路平台YY上開設直播窗口、組織主播人員進行涉案電子遊戲直播,侵害了網易公司對其遊戲畫面作為類電影作品之著作權,依法判決被告停止侵權並賠償原告經濟損失2000萬元。無獨有偶,北京石景山區法院2013年至2016年共受理動漫網路遊戲知識產權案件283件,後兩年收案同比前兩年上升8倍多。
針對行業的問題及眾多既有判例,專 家們一致認為,探討網路遊戲直播版權問題,首先要確定網路遊戲畫面是否構成作品。北京大學楊明教授認為,「遊戲動態畫面可以構成著作權法意義下的作品,關鍵的問題是如何在對該作品做出了實質貢獻的主體之間進行賦權。原則上應當賦權給開發商,但允許開發商與經營平台之間進行權利歸屬的相關安排。」
「權利歸屬的相關安排」在外經貿大學盧海君教授看來,應該是「授權許可機制」,他指出:「包括音樂、影視在內的文娛產業生態鏈條中,作品的創作、表演、傳播的權利分配與授權許可機制是非常清晰的,廣播電台、電視台,網路平台、自媒 體等對作品的使用均需要獲得相應權利的許可。網路遊戲作為智力成果應該受到保護,後續的使用與傳播也應當獲得網路遊戲開發者的許可。網路遊戲開發者是網路遊戲直播、短視頻等衍生行業的‘奶娘’。萬丈高樓平地起,我們應該給我們的‘奶娘’付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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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具體的司法實踐中,同樣支持楊明和盧海君的觀點。
金誠同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汪湧律師談到,現行司法實踐已有兩種較為明確的保護路徑:第一是將網路遊戲中的元素作為獨立的作品進行保護,如引擎作為軟件作品進行保護,網路遊戲中的美術、文字、音樂、遊戲規則等滿足獨創性時亦可獲得保護。第二,從網路遊戲整體保護的角度,網路遊戲在終端設備上運行所呈現出的連續動態遊戲畫面,可歸入類電作品進行保護。
短視頻行業版權保護需多元考量
隨著科技的發展,短視頻行業會迎來爆發式的增長,據統計,2019年短視頻用戶規模已超過5億人,新行業的現狀,新的內容形式,也對遊戲版權問題提出了新的挑戰。
短視頻製作簡便,成本相對低廉,同時,日均活躍用戶數量龐大,創作海量內容。但相較於不斷提高的傳播速度,相關規定卻相對滯後,行業監管缺失,使得行業中的侵權行為層出不窮,仍然沒有較好的方式治理。
2017年,優米網創始人投訴西瓜視頻對其付費視頻及原創內容存在侵權行為,西瓜視頻做出下架處理,並對侵權帳號進行了封停。2019年,法院對西瓜視頻相關聯的三家公司發出禁令,認定西瓜視頻招募、組織遊戲主播直播《王者榮耀》遊戲內容的行為未經授權許可,涉嫌侵犯著作權。類似案例,在短視頻行業屢見不鮮。
研討會的第二個議題便聚焦遊戲短視頻領域的版權問題。
中國政法大學陶乾副教授指出,「目前遊戲短視頻多是截取遊戲運行的畫面片段,對於這類行為是否屬於合理使用,必須注意到,大陸著作權法的合理使用條款採取的是封閉式規定,應重點考察使用目的,對此問題的判斷上,必須關注到行業生態、經濟利益鏈條與平台的商業模式。」
區別於傳統視頻網站,現在的短視頻平台,在商業模式上具有多元互通性。平台為用戶提供了多元的服務,視頻剪輯與美化、虛擬禮物打賞、視頻推廣,對內容創作者或播主提供豐富的營利模式,涉及廣告植入、粉絲打賞、電商推廣與平台補貼等。用戶看短視頻的同時,能夠切換到播主的直播平台、電商平台,並由此可能產生打賞或者購買的行為,為平台帶來豐厚的經濟利益。
短視頻及直播這一商業模式蘊含著巨大的商業價值,但許多平台在商業利益的驅動下,選擇性的忽視了版權的問題。北京大學法學院張平教授指出,「只要是出於商業目的遊戲直播行為和遊戲短視頻傳播行為,不管玩家或者主播在這一過程中是否具有獨創性貢獻,是否形成了新的作品,都必須獲得在先遊戲著作權人的授權。以遊戲短視頻為例,不管截取的短視頻畫面有多短,只要用於商業傳播,就必須經過授權,這和利用電影素材製作片花,廣告,再創作是一樣的。遊戲開發商不會限制普通玩家去玩遊戲,但是它有權限制商業化利用其自身開發的遊戲,包括限制他人利用其遊戲從事搭便車等不正當的商業競爭行為。」
「後黃金時代」的直播行業規制
對於整個直播行業的大環境,虎牙直播品牌市場部衛然女士指出,當前大陸直播江湖進入後黃金時代。行業將愈加重視技術與生態,不斷有新的力量進場。鬥魚、虎牙相繼上市,今日頭條建設了直播平台,Google投資了觸手,社會對直播行業的關注度非常高。面對遊戲直播與短視頻已經暴露出的諸多版權歸屬問題,更應積極規範市場、制定完善的行業政策,擁抱巨大的行業潛力。
「規範整治」也成為了研討會第三個議題的整體基調。北京大學盛傑民教授說道,「我認為對於新的行業,需要了解足夠的信息才能做專業的判斷。我們還是要秉持寬容、謹慎的原則,要給新事物發展的空間,不能管死,要給產業充分發展的機會。」
在行業高速發展的當下,面對業內激烈的競爭,遊戲直播平台應當在法律法規政策和合同約定的框架下積極約束、引導主播的行為,以此杜絕主播違約「跳槽」,避免平台培養主播所花費的時間、成本以及合作過程中獲得的用戶流量都付之東流。
同時,從行政監管及執法層面,需要進一步完善及細化相關規章及政策規定,治理平台為主播違約埋單造成的不正當競爭現狀,塑造行業良好的契約精神以及守法遵法的意識,避免整個行業的競爭陷入惡性循環。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宋健法官特別提到了電競行業的參考性價值:大陸出台了多項政策支持與規範電競產業的發展,在電競產業鏈中,遊戲版權方把內容授權給主播與遊戲直播平台,遊戲直播平台主要通過主播傳播內容,吸引流量,通過打賞、廣告等創造收益。‘’
中國政法大學張今教授表示,「關於行業的規制,歐盟版權法為我們提供了有益參考。實際上,大陸國家版權局從2012年開始,在官網公布‘重點作品預警名單’,要求‘提供存儲空間的網路服務商應禁止用戶上傳版權保護預警名單內的作品’。大陸目前應本著是實踐先行,待時機成熟再考慮是否需要立法的基本態度,鼓勵平台創新版權治理措施。」
直播行業方興未艾,野蠻生長已經過去,規範整治迫在眉睫。進一步提升平台的傳播價值,挖掘商業潛力,平台的自律不可忽視。同時加速遊戲版權司法建設,才能為直播行業構建一個晴朗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