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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
#微信微博聊天記錄可作為證據#
沖上微博熱搜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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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百姓常說一句話:
‘打官司就是打證據’,
由此可以看出
證據在訴訟中的重要地位。
昨日,最高法公布了最新規定:
今後微信微博聊天記錄,
可正式作為打官司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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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開全文
12月26日,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修改<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的決定》, 今後微信微博聊天記錄可正式作為打官司的證據。
根據該決定第十四條規定,
電子數據包括下列信息和電子文件:
① 網頁、博客、微博客等網路平台發布的信息;
②手機簡訊、電子郵件、即時通信、通訊群組等網路應用服務的通信信息;
③用戶註冊信息、身份認證信息、電子交易記錄、通信記錄、登錄日志等信息;
④文檔、圖片、音頻、視頻、數字證書、計算機程序等電子文件;
⑤其他以數字化形式存儲、處理、傳輸的能夠證明案件事實的信息。
在大陸司法實踐中,
陸續出現了以微信微博聊天記錄等
作為證據進行裁判的案例。
此次決定的頒布,
標誌著國家最高審判機關
正式在司法解釋中,
確認了微信微博聊天記錄的證據地位。
得知此事後,
網友卻吵開了……
有不少網友表示支持:
網路上本就該謹言慎行!
也有網友點讚法律的與時俱進👍
當然,也有不少網友提出疑問;
還有網友提出建議:
那麼微博微信作為證據使用的時候,
我們應該注意哪些事項呢?
法官提醒
雖說微信記錄能夠作為證據使用,但取證並非截取聊天記錄那麼簡單,需要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條,具備證據的合法性、真實性、關聯性。這時候我們就需要搜集和微信有關的其它證據,比如可以確認此微信的確是被告的,此外微信聊天記錄中的內容能夠對事實進行反映,必須要有關聯性,結合實際的情況如果微信內容確實有關聯,那麼被告否認基本是無效的,法官會根據實際情況來做出判斷。所以,一定要注意保存相關證據。若雙方協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在社交媒體發達的今天,
除了養成保存聊天記錄的習慣
以備不時之需外,
每個人也要注意自己的言行,
不管是在線下,還是在互聯網上,
近幾年,我們也經常看到
一些因為在網上發布了
不正當言論的人被刑拘,
所以,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
淨網行為也是每個網友的責任。
微信微博聊天記錄可作證據
你怎麼看?
來源:楚天都市報;楚天都市報綜合光明日報,新華網,中國青年報、中華人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官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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