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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侵權」二字不到極端的時候是不經常用的,比如當王者剛出來時就惹起了聯盟玩家的「憤怒」,網上的傳聞刷爆了,說侵權遊戲,模仿聯盟.但在這一方面王者官方也做出了解釋,只是像而已。並且也沒到太極端,人物角色都沒有過度模仿,當然,事情過了幾個月也就淡化了。
很多遊戲都有著如此尷尬的時候,比如第五人格剛出時有人也起哄說模仿黎明殺機,也並沒有掀起太大風浪,或許內部也做了很大的溝通,那些我們也不清楚了。
但不能太過分,比如兩年前王者的頂峰時期,有一個遊戲叫王者什麼什麼的跑酷遊戲連人物都一動不動的搬下來,結果沒到一月就消失不見了,以至於大家都不知道,我也是看網站上才知道的
所以這些事情大家不用起哄和反抗,畢竟遊戲都那麼火了,也不是一個「侵權」能解決的,大家說對不對呢
抄襲呢就是沒有對方的版權就直接復制黏貼一部分 一般來說分為2種
1.代碼抄襲 這個就比較難確定 因為這個不太明顯 所以要證明很難 迷你世界就是因為這樣才茍延殘喘
2.美術抄襲(我忘了是什麼了)這個就比較明顯 比如說人物貼圖跟logo相似 這個比較容易發現且證明這是抄襲 但有時候細微的差別就不算抄襲 就比如說爐石傳說的logo跟某個遊戲logo相似 但是因為漩渦(爐石傳說logo里石字里的口是漩渦)各朝反方向 所以僥幸脫離了抄襲行列……
世界遊戲千萬種 抄襲遊戲占一半……
遊戲抄襲根據抄襲內容不同可以分為以下情況:
一、純粹代碼抄襲,此類一般較為複雜,主要可能為遊戲中某種特定效果(比如遊戲引擎之類的),或者遊戲經營的形式等純粹技術上的抄襲。涉及到的法律層面可能為專利侵權、侵犯商業秘密等(如老員工出去使用公司原代碼再創業),這種認定較為複雜,必須專業人士鑒定,但一旦落實,那是基本無法翻身,畢竟代碼這個東西大多數公司都會在里面留下自己的痕跡。
二、遊戲玩法抄襲,此類大多數是我們普通玩家口中所說的抄襲如DOTA和LOL,LOL和王者榮耀等,但著作權法不保護思想,只保護表達,純粹的遊戲玩法並不受到保護(全世界均如此),故該類所謂「抄襲」在法律層面上並不構成抄襲。
三、遊戲內容抄襲,此類分類較廣,根據不同要素可能構成不同侵權。例如遊戲畫面、遊戲人物形象、遊戲背景故事、遊戲裝備名稱介紹、遊戲圖標、遊戲人物動畫效果等具體內容的抄襲。此類案件也是大陸目前法院審理的最多的案件,近年來,隨著知識產權保護力度的加大,知名遊戲的抄襲訴訟賠償額已越來越高,屢屢破下記錄(500萬以上),但跟抄襲者所獲實際收益相比,仍然太少。
希望可以幫到你。
關鍵是在抄襲和模仿的區別吧。
抄襲,是沒有知會原作者、沒有得到授權,就直接把原作的遊戲模式甚至畫風都搬過來用,以達到蹭熱度、獲得利益的目的。
模仿,或者說引用,是很模糊的概念,和抄襲相比沒有實際劃分的界線。不過:
有些模仿的作品,只是模仿了遊戲模式,而加入了作者自己的獨特的想法,令其與原作可玩性不同甚至趣味性不同。這種有了自己的想法的借用,我認為不能算作抄襲。
有些模仿的作品,是作者原本就是本著致敬原作的想法而創作的,對原作的玩法等有一定的參考,卻是是把自己原本的作品加入一些參考的元素跟抄襲就有本質的區別了。
以上兩種作品我覺得應該歸類到模仿而不是抄襲。
而網上的言論,大多都把相似的歸類到後出的抄襲先出的。
我對此感到很悲哀。
你可以去查一下著作權法。……不過你應該也懶得看吧,那麼多。
以下內容摘自百科:
抄襲,指竊取或修改他人的作品當作自己的,在相同的使用方式下,完全或者部分完全(設定.念白.概念.台詞.場景.圖片.等)照抄他人作品或在一定程度上改變其形式或內容的行為。是一種嚴重侵犯他人著作權的行為,同時也是在著作權審判實踐中較難認定的行為。
在確認抄襲行為中,往往需要與形式上相類似的行為進行區別:
1).抄襲與利用著作權作品的思想、意念和觀點。一般的說,作者自由利用另一部作品中所反映的主題、題材、觀點、思想、等再進行新的創作,在法律上是允許的,不能認為是抄襲。
2).抄襲與利用他人作品的歷史背景、客觀事實、統計數字等。各國著作權法對作品所表達的歷史背景、客觀事實統計數字等本身並不予以保護,任何人均可以自由利用。但完全照搬他人描述客觀事實、歷史背景的文字,有可能被認定為抄襲。
3).抄襲與合理使用。合理使用是作者利用他人作品的法律上的依據,一般由各國著作權法自行規定其範圍。凡超出合理使用範圍的,一般構成侵權,但並不一定是抄襲。
4).抄襲與巧合。著作權保護的是獨創作品,而非首創作品。類似作品如果是作者完全獨立創作的,不能認為是抄襲。
著作權法所稱抄襲、剽竊,是同一概念(為簡略起見,以下統稱抄襲),指將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竊為己有。抄襲侵權與其他侵權行為一樣,需具備四個要件:第一,行為具有違法性;第二,有損害的客觀事實存在;第三,和損害事實有因果關係;第四,行為人有過錯。由於抄襲物需發表才產生侵權後果,即有損害的客觀事實,所以通常在認定抄襲時都指經發表的抄襲物。因此,更準確的說法應是,抄襲指將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竊為己有發表。
從抄襲的形式看,有原封不動或者基本原封不動地復制他人作品的行為,也有經改頭換面後將他人受著作權保護的獨創成份竊為己有的行為,前者在著作權執法領域被稱為低級抄襲,後者被稱為高級抄襲。低級抄襲的認定比較容易。高級抄襲需經過認真辨別,甚至需經過專家鑒定後方能認定。在著作權執法方面常遇到的高級抄襲有:改變作品的類型將他人創作的作品當做自己獨立創作的作品,例如將小說改成電影;不改變作品的類型,但是利用作品中受著作權保護的成分並改變作品的具體表現形式,將他人創作的作品當做自己獨立創作的作品,例如利用他人創作的電視劇本原創的情節、內容,經過改頭換面後當做自己獨立創作的電視劇本。
如上所述,著作權侵權同其他民事權利一樣,需具備四個要件,其中,行為人的過錯包括故意和過失。這一原則也同樣適用於對抄襲侵權的認定,而不論主觀上是否有將他人之作當做自己之作的故意。
對抄襲的認定,也不以是否使用他人作品的全部還是部分、是否得到外界的好評、是否構成抄襲物的主要或者實質部分為轉移。凡構成上述要件的,均應認為屬於抄襲
說到「侵權」下面說幾點:
第一:遊戲規則。單就目前而言,中國司法實踐中尚未存在因兩款遊戲的遊戲規則相似而認定後開發的遊戲構成對先開發遊戲的侵權。因此,目前模仿其他遊戲的遊戲規則仍屬於「安全區域」,但司法實踐不會是一成不變的,隨著遊戲領域逐漸由蠻荒時代走向規範化,不排除將來模仿遊戲規則被認定為侵權。
第二:角色、圖片、音效等遊戲元素:模仿需謹慎!
遊戲產品不是代碼的簡單拼合,文字、圖案、音樂、角色是遊戲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遊戲中的文字、圖案、音樂等可能構成文字作品、美術作品以及音樂作品,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根據著作權法的規定,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或者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作品的,屬於侵權行為。
第三:源代碼侵權。
互聯網企業的跳槽極其常見,但員工走了,往往不是揮揮衣袖不帶走一片雲彩,而是有可能盜用公司的源代碼。一旦被發現舉報這就是侵權,千萬不要盲目為了利益而去做違反法律的事情。
>談遊戲抄襲:什麼樣的內容才算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