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聯盟成「偷取」聯盟?新英雄讓Dota2玩家憤憤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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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觀眾姥爺好,我是道德端正絕不做偷雞摸狗之事的,雖然我不做,但是拳頭開始了,先是設計了一個佐伊偷召喚師技能,天賦里還有個偷錢偷道具的,去年年底又來個偷皮膚的妮蔻,昨個拳頭不是又公布了聯盟里第143位英雄的信息麼,這個英雄不得了可以偷敵方英雄的大招!

從上述官方的描述,我們可以清楚的理解這個新英雄塞拉斯的大招就是偷取敵方英雄的終極技能,並化為己用。也正是因為這個大招的能力點燃LOL玩家們心中的熱血,集體表示這英雄出來必須買!實在是太強了。

當然激起心中熱血的不只有LOL的玩家們,我相信Dota2的玩家開始坐不住了:臥槽!這不就是拉比克的大招麼!拉比克是Dota中的一位英雄,在Dota中拉比克就有一個技能叫做「技能竊取」,能夠破解敵方英雄最後施展技能的密碼。而在Dota2中,拉比克繼承了這個技。

一些過於激動的Dota2玩家在英雄聯盟發布新英雄塞拉斯之後開始在各大論壇瘋狂吐槽,認為英雄聯盟這是赤裸裸的抄襲行為。

其實和能理解這些玩家的心情,之前英雄聯盟女團KDA出道曲目和S8世界賽主題曲被某綜藝抄襲玩弄的不成樣子,也是讓很多擼友們非常氣憤,都是自己喜歡的遊戲,如果說真的被抄襲了的確會讓人感到很不舒服。

音樂上的抄襲和遊戲抄襲又是兩碼事,Dota2和英雄聯盟同為MOBA類型的遊戲,首先在玩法上相似是不可避免的,兩款遊戲里英雄技能相似其實也不是第一次了,像英雄聯盟中的寒冰射手艾希這個遊戲的所有技能都可以Dota2中找到相似的。

除了英雄技能之外,部分裝備的效果也大徑相同,甚至兩款遊戲中也都有末日使者、猴子等等叫法相同的英雄,但是這是抄襲麼?答案顯然是不算的,由於兩款遊戲同屬於MOBA類型,所以其玩法萬變不離其宗,為了配合遊戲機制和製作難度,其實很多東西存在相似性是很正常的。

之前我也寫過一篇關於遊戲抄襲的文章《遊戲圈內的「潛規則」,其實騰訊的遊戲並沒有抄襲》,按照大陸法律的定義來說,兩款遊戲的玩法相同不構成抄襲,抄襲指的是在相同玩法之下所表達出的東西相似。也就是說國家保護的是思想的表達而不是思想本身。

換句話說如果一款遊戲最先開發出一種玩法抑或是技能、道具,就不允許其他遊戲出現此類情況,那麼我們現在可能連Dota2和英雄聯盟是什麼都不知道,因為最早的一款MOBA遊戲叫做《Aeon Of Strife》。

無論是Dota2還是LOL,他們都是MOBA遊戲發展中的產物,兩款遊戲雖然屬於競品,但也是這種競爭的關係讓設計師們更加用心去出更好的遊戲內容,這其中最受益的其實也就是玩家們了。

所以爭論誰抄誰也沒什麼意思,除非哪天Valve真的和拳頭打起官司來,那真的就有好戲看了!

題外話

最後,想要點評一下英雄聯盟第143位新英雄——塞拉斯,其實在上個英雄妮蔻發布之後,我就覺得有點奇怪,因為妮蔻的技能讓我覺得比較尷尬,大招和基礎技能很不協調,特別是使用偽裝之後大招的引導效果讓敵方看不見,更是讓我覺得很強求。

所以我覺得拳頭設計師最初的想法可能將偽裝成敵方英雄的模樣和竊取敵方英雄大招是綁定的,最後可能是考慮到機制問題就將其解體了,再者塞拉斯的形象和他的基礎技能怎麼看都像是一名戰士,很難將其與法師以及竊取大招這樣的秘術聯繫在一起(當然,這只是我的想法,不服來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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