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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東林夕亭,你有故事,就來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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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婚姻時,不僅有關婚姻本身的諸多事項要達成一致,婚後所涉及到的很多問題都應該達成一致才行。
婚姻不僅是兩個人的事,也是兩個家庭的事。夫妻之間背負的不僅有自己的人生和家庭,還有對方的人生和家庭。
所有做子女的都有贍養父母的義務,不管是娶了媳婦的男人,還是嫁到婆家的女人,都應該做到:既要贍養自己的父母,又要贍養對方的父母。
這種事,有些夫妻之間即便不提前達成一致,到時候也能自覺做到贍養雙方父母。但是,有些夫妻如果不提前達成一致,事到臨頭就會鬧矛盾。
在很多人的固有認知中,只認為兒媳有贍養公婆的義務,卻無視「女婿也有贍養嶽父母的義務」這一點。很多夫妻婚後鬧矛盾也是這個原因,通常都是男方拒絕贍養女方父母導致的。
想要避免婚後出現這種問題,不想因為這種矛盾而導致婚姻破裂的話,那就最好在婚前把這些問題攤開了說,能達成一致當然最好,如果達不成一致,那就要從長計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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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兄弟姐妹多的女方家庭來說,如果不需要你承擔贍養父母的一切,那你可以跟父母兄弟之間商量之後做出合理的決定,這樣男方也會很容易接受。
但是,對於獨生子女的女方家庭來說,如果你需要承擔贍養父母的一切,那就必須和你要嫁的人提前約定比較好。不然的話,提前不說,婚後需要贍養父母時你說了,他拒絕跟你一起贍養你父母,那你們之間必定會鬧矛盾。
獨生子女的優優就是因為在結婚後和男人鬧出了這樣的矛盾,所以才會一氣之下選擇離婚:
「真是可笑,他爸媽是爸媽,我爸媽就不是爸媽了嗎?我作為兒媳,盡到了贍養公婆的義務,他作為女婿,憑什麼不贍養我爸媽?
大家都是爹生娘養的,我是嫁到他們家,不是賣到他們家,我願意背負他的人生,他不願意背負我的人生,那我只能跟他離婚。
我爸媽就我一個女兒,我不管他們誰管他們?我如果沒結婚,我自己給他們養老就好。可是我結了婚,我老公就必須跟我一起給我爸媽養老,就像我跟他一起給他爸媽養老一樣。
我真的很後悔結婚前沒有問過他這種問題,如果結婚前就知道他不願意給我爸媽養老,我根本就不會嫁給他!
以後,我不再婚的話,就自己給爸媽養老。如果再婚的話,必須提前聽到男人親口答應給我爸媽養老,否則我根本不會嫁,我不會在同一個問題上跌倒兩次!」
相比優優來說,下面這個女人就提前避免了悲劇的發生,她就是在婚前跟男人談了給自己的父母養老的問題,結果認識到了觀念不一致,最後悔婚了,我們來看一下!
東林老師:
我想跟您吐槽一下我的前男友,他這個人真的是,沒有為人子女該有的責任心。
我們倆都是獨生子女,本以為我們戀愛時那麼和諧,結婚後肯定各方面也都很順利。可萬沒想到,在談婚論嫁時卻發現了很多不合適的地方。
本來他們家因為彩禮等問題討價還價已經讓我很鬧心了,之後當我提到給我爸媽養老的問題時,他毫不猶豫拒絕,更是讓我很不舒服。
我是在聽說了「有些夫妻婚後因為給女方父母養老的問題而離婚」的悲劇之後,才想到跟他溝通這個問題的。我不想我的婚姻也淪為那種悲劇,所以就向他確認是否願意給我爸媽養老。
我怎麼也沒想到他竟然會說,「別想讓我給你爸媽養老,我沒那義務!」
我當時就翻臉了,告訴他,「那就取消婚禮吧!我不嫁了!」
他也翻臉了,「行,婚禮取消!」
或許是他回家之後跟他爸媽商量了,第二天又來找我,但說的話依然讓我無法接受,「想讓我給你爸媽養老,就別要彩禮,房子你買!」
我真的是忍無可忍了,告訴他,「滾!我不嫁了還不行嗎?」
我們的婚姻就這樣吹了,是不是很可笑?那麼多年的感情,卻因為我那個合理的要求而走向了終點,唉,可悲啊!
我們都是獨生子女,都得給父母養老,他卻不願意給我父母養老,這一點我無論如何都無法忍受。他竟然拿彩禮要挾我,不想給彩禮還讓我買房,我真的不知道他哪來的自信!你又不是到我家做上門女婿,憑什麼讓我買房?
這樣的男人不嫁也好,這樣的婚姻不要也罷,不然就算現在不鬧矛盾,之後早晚也會鬧矛盾。我爸媽早晚都會有老的那一天,早晚都需要養老,我要嫁的人,必須要跟我一起承擔給父母養老的義務才行。
我想好了,之後如果遇不到願意給我爸媽養老的男人,我就不結婚了。我爸媽養我那麼大,對我那麼好,我不可能嫁人之後就不管他們了,不然我會因為沒有對他們盡孝而後悔一輩子!
女方的父母也是父母,也需要養老!
對於兄弟姐妹多的家庭而言,女兒嫁出去之後,承擔不了太多給父母養老的義務也不會有什麼大礙,反正眾多兄弟姐妹一起分擔就好。
但是對於現在很多獨生子女的家庭而言,女兒就算嫁出去了,給父母養老的義務也需要你全權負責,因為就你一個孩子,給父母養老的義務就只能由你來承擔。
如果你不結婚,或者嫁了個願意跟你一起給父母養老的男人,自然不會為此事煩惱。但如果你要嫁的人或已經嫁的人不願意給你父母養老,那你心里肯定不會好受,會很抵觸,會無法接受。
上面兩個案例中提到的女人都是如此,她們心里都把「給父母養老」列為必須要做的事,這種情況下,不管她們是否跟男人聊這個問題,都要求男人跟她們一起給父母養老。這種情況下,如果男人拒絕給嶽父母養老,那就要麼是離婚的悲劇,要麼是悔婚的悲劇。
對於其他獨生子女的人而言,應該好好重視下這個問題:如果你是女人,你把「給父母養老」列為必須要做的事,那就最好在婚前就跟男人好好聊聊,不要等到婚後了再因為這個問題鬧矛盾,不然那時候離婚,你的損失會很大;如果你是男人,你需要具備給嶽父母養老的覺悟,這本身就是你的義務。如果你在這個問題上不假思索地拒絕,一旦和對方的觀念衝突,釀成了婚姻悲劇,對你也沒有好處。(文/東林夕亭,你有故事,就來找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