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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俗話說,「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狀元」。
這其中,就包括牙行。
牙行,也叫牙紀。
看清嘍,不是吃肉開葷打牙祭的牙祭,是牙紀。
不過,自古至今,這確是個肥得流油、吃香喝辣的行當:
現稱中介,中間人,經紀人。
從普通百姓買房賣車,到當紅女星商演陪飯局,都離不開他;
古代則叫牙人、牙郎、牙子、牙儈,等等。
誰家要買只狗,誰家要賣頭牛,牙人中間一撮合,生意成了。
但,也有人偷摸幹起了販賣人口的勾當,此即人牙子,女曰牙婆,統稱人販。
因而,也便有了另一句坊間俗話:
「車船店腳牙,無罪也該殺」。
02
在古代,販賣人口分兩種:合法和非法。
而合法買賣,又細分為三種。
第一種,官方行為。
美其名曰「和賣」。
以和為貴,和氣生財嘛。
據《漢書·食貨志》如是載:
「漢興,接秦之敝,諸侯並起,民失作業而大饑饉。凡米石五千,人相食,死者過半。高祖乃令民得賣子,就食蜀、漢。」
意即:
秦亡漢初,天下赤貧。
一石米賣到五千錢,比當下二師兄的價還貴,以致餓殍遍野,且出現了「人相食」的慘劇。
漢高祖劉邦便頒下聖旨,大力鼓勵民間百姓賣兒賣女,以換取救命糧。
當然,自己老劉家的兒女,打死你都不賣。
03
「和賣」人口之二,貴族特權。
古時貴族視奴仆為財物,商品,可隨意買賣,甚至死後,會強令奴婢殉葬。
先秦古籍《禮記•檀弓》中,就記載了這樣一樁很特麼不地道的事兒。
「子柳之母死。
子碩請具。
子柳曰:「何以哉?」
子碩曰:「請粥庶弟子母。」
說,富家子弟子柳的老媽,不幸亡故。
子柳就跟弟弟子碩商量,該咋辦喪事。
子碩說,咱家啊,乃貴族門庭,按禮法,得大操大辦。
可是,家里真沒幾個錢啊。
子柳也犯了難,是啊,那咋整?
子碩小眼睛滴溜溜一通轉,來轍了:要不,咱把庶出弟弟的老媽給賣了?
用賣她的錢來發喪?
說白了,就是賣掉他們老爹的小妾,他們的小媽!
所幸,子柳還有點良心,對弟弟說,這法子,挺不是人的,哈?
子碩一聽,才悻悻打消了賣掉小媽葬親媽的主意。
04
「和賣」之三,自願。
在古裝電影電視劇里,經常會出現孝女賣身葬父、孝子葬母自願為奴、聚賭輸錢將老婆孩抵押給隔壁老王等情節,基本不算太扯,多少靠點譜。
不過,即便自願,也很麻煩的——
首先,被賣人得滿10周歲;
其次,需經質人(古代專門負責管理市場交易的官員,相當於現在的工商局局長)或牙郎牙婆出面作保。
嗯,買賣雙方,對桌而坐;
正兒八經,討價還價;
及至談妥,訂立契約(賣身契);
接下來,雙方驗訖,簽字畫押;
一手交錢,一手交人。
至此,流程走完,買賣既成。
等等,都別走,還差一步,沒見官方質人正瞪眼瞅著呢:
必須得收稅,繳納市場管理費。
不然,不給你開發票!
05
以上所述,為和賣,合法買賣;
除此外皆屬非法,須嚴懲不貸,絕不姑息。
非法販賣人口,曰「略賣」,或曰「掠賣」。
即以欺騙、誘拐、威脅、綁架等下三濫手段,掠奪、買賣人口的非法行為。
而對此行徑,歷朝歷代,均給予重拳打擊。
西漢時期,法律規定,略賣與群盜、盜殺、挖墳盜墓等均屬重罪。
一旦查實,廢話少說,當場磔刑伺候。
知道什麼叫磔刑不?
古代祭祀,裂牲,即肢解牛羊,曰磔。
用到人身上,便是剔肉離骨,分解肢體,再割斷咽喉。
《六部成語》中言:
「碎磔之刑也,俗名剮罪也」。
說白了,也就是民間所稱的千刀萬剮。
夠殘酷吧?
看你還敢不敢拐賣婦女兒童!
06
南北朝時,無論南方的宋齊梁陳,還是北方的前秦北魏,北齊北周,對「誘口」,誘賣人口者,一律梟首示眾,以儆效尤。
唐律則如是規定:
「諸略人、略賣人為奴婢者,絞;為部曲者,流三千里;為妻妾、子孫者,徒三年。」
略賣主犯,直接吊死;
知情包庇者,送寧古塔涼快去;
老婆孩子和孫子,蹲監坐獄,徒刑三年。
最倒霉的是鄰居,脫褲子,撅腚,揍一百大板!
不過,也是在唐宋時候,「和賣」人口,走官方管道的,已呈國際化。
在航海家汪大淵所撰《島夷志略》中,就對販賣非洲黑人的情況做了這般交代:
「從雜回人居之,其土商每興販黑囡,往朋加刺,互用銀錢之多寡,隨其大小高下而議價。」
彼時,市面上還流行一句話:「昆侖奴,新羅婢」。
昆侖奴,東南亞一帶的「黑人」,多指尼格利陀人;
新羅婢,即今天的菲傭。
權貴人家若擁有這兩樣,那絕對是小母牛跟大象睡過,牛逼大了。
但,如果尋常百姓膽敢私自販人,請先摸摸肩膀上長了幾顆腦袋!
07
及至元代,《刑法志》懲罰起非官方的人販來,同樣嘁哩喀喳,毫不留情:
官民人等,「但犯強竊盜賊,偽造寶鈔,略賣人口,發塚放火,犯奸及諸死罪」,一律交有司處置。
拐賣人口,製造假幣,縱火掘墓等等,甭客氣,皆屬死罪。
明萬歷年間,又出台了「略人略賣人條例」,明文規定:
設方略誘取良人及拐賣良人子女的,無論已賣、未賣,都要發邊充軍;
如果拐賣人口在三人以上,或是再犯的,須戴百斤重刑枷,遊街示眾一個月後,發邊充軍;
若屢懲不改,三犯其罪,則發配至苦寒之地永遠充軍。本人死後,子孫親屬,接替服役。
這真是「一人販人,全家被販」。
08
不管你信不信,早在清朝時候,「驢行」「驢友」,便已悄然孳生於鄉間。
史載,略賣人慣用的伎倆,是讓自家女人騎著毛驢,遊弋鄉間村落。
是為「驢行」;
一旦遇著騎驢外出的女子,女人販便故意搭訕,大獻殷勤。
一來二去,彼此熟稔,便結為「驢友」,一同策驢同行;
走著,談著,笑著,七繞八繞,一不留神,便落入了人販魔掌。
以此可見,路遇騎驢女人,千萬要小心。
不過,如今,騎驢的人販已難覓其蹤,幾乎絕跡,倒是開豪華座駕的多了。
上不上?
09
同樣是在清朝,嘉慶年間,曾出過一樁駭人聽聞、令人髮指的重案。
其時,一名叫張良璧、年逾五旬的老王八蛋,終日沉迷巫術。
16年間,老王八蛋先後誘拐16名四五歲女童,以藥吹入鼻孔,使其昏迷無所知。
然後,用銀管刺入體內,吸取「精髓」,謂之「采陰補陽」。
其行其徑,實屬陰毒邪惡。
看過罪狀,嘉慶帝當即龍顏大怒,下了聖旨:
「張良璧舐吸嬰女精髓,前後共十六人。致斃女孩十一人,成廢一人,實屬窮兇極惡…先將該犯凌遲正法示眾,傳齊十六家親丁環視,以快人心而抒眾憤…」
最終,張良璧被凌遲處死,家人「參觀」完行刑後,皆流刑千里,相關官員亦因失察被罷黜。
10
天下熙熙,皆為利來;
天下攘攘,皆為利往。
許是應了這句古話,在利欲促使下,古往今來,人販子猶似雨後韭菜,割一碴生一碴。
至今,依然在出沒,在作惡,在製造著一樁樁人間悲劇。
翻閱史書,觀其手段,不外乎下迷藥、拍花子、強行綁架等下作之術。
拍花擾害遍京城,藥末迷人在意行。
多少兒童藏戶內,可憐散館眾先生。
這首清人所作《拍花》詩,寫的便是人販所使的下三濫手段和給社會造成的惡劣影響。
而比這等手法,甚至前述誘拐女童、刺吸精髓,更為卑鄙、殘暴與可恨的是——采生折割。
采生,即用迷藥、拍花等下三濫手段搜集生坯,也便是誘拐孩童;
折割,即刀砍斧削,將孩童製作成形狀奇怪的殘疾或人、獸結合的怪物。
如啞丐、瘸丐、人狗、人熊等,然後供人觀覽,或行乞斂財。
由於此法十難活一,絕大多數孩童被活活折磨致死。
據民間傳說,明太祖朱元璋的一個本家兄弟,便在兒時遭了人販拐賣,通體覆以熊皮,曰「人熊」,境況慘極。
所以,在將一種涉案人販悉數處決後,朱元璋又於《明律》中增了一條鐵規:
「凡采生折割人者,凌遲處死,財產斷付死者之家。妻、子及同居家口雖不知情,亦流二千里。為從者,斬。」
對待人販,就該這麼狠,容情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