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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皇帝朝服像 清 郎世寧
老王:這件事的奇葩程度,絕對有資格上頭條。
01
這個關於皇帝與民間逗逼的真實故事,發生於乾隆四十八年(西元1783年)的二月。
是日,乾隆起駕河北易縣,拜見泰陵。
泰陵是乾隆的老爹,清世宗雍正及正室孝敬憲皇后、敦肅皇貴妃的合葬陵墓,位於距易縣15公里的永寧山下。
皇帝出行,陣仗自然不小。
這一路,侍衛環護,嚴防死守;
所過之處,百姓無不遠避,生怕一不小心驚擾了聖駕。
那可是重罪。
鬧不好,一聲咔嚓,腦瓜子便和肩膀互道珍重,就此別過。
然而,當行至盧溝橋畔的古鎮長辛店時,侍衛警覺,不遠處有一路人,探頭探腦鬼鬼祟祟,行跡非常可疑,且正在慢慢接近隊伍。
這可是個大情況。
萬一是刺客,後果不堪設想。
侍衛首領使個眼色,但見三四個手下紛紛亮出家夥,呼啦圍上。
眨眼功夫,摟肩抹背,便把那可疑之人給揍趴下,摁住了。
侍衛首領跨步上前,伸手就賞了一個大嘴巴子:大膽賊人,你一路跟蹤尾隨,意欲何為?
如不從實招來,我端了你吃飯的家什。
那人見狀,竟然脖子強梗嚷上了:你好好瞧瞧,賊有長我這般溫雅狀的嗎?
我是文化人!
02
這試圖攔截乾隆的,還真是個文化人,姓馮,名起炎,字南州,籍貫山西臨汾縣。
其身世比較可憐,原本姓趙,幼時老爹不幸亡故,老媽帶子再嫁,遂從繼父改作馮姓。
後來,盡管馮起炎中了縣學生員,但家境拮據,困頓不堪,以致年過而立仍耍單打王老五,沒人肯嫁他。
聽口音,確是山西人。
侍衛首領問,你一個讀書人,不在家好好念書,大老遠的你跑京城來幹什麼?
當然是見皇上。
我可不是追星,我有正事。
馮同學邊說邊從懷中掏出一冊手抄本,央求道,勞煩小哥幫幫忙,遞給皇上唄。
而此時,見車停下,前方戒備森嚴,乾隆覺得納悶,就問發生了什麼事?
侍衛首領忙跑來回稟。
乾隆聽罷,好奇頓生,也想瞧瞧這馮姓文化人要給他的,究竟是什麼神作。
不看還好,這一看,嘖嘖,還真特麼是神作!
03
馮同學呈送乾隆的手抄本,共分三部分。
第一部分,是30道關於《易經》和《詩經》的問答題。
出題形式為,皇帝以《易經》發問,他則以《詩經》作解。
譬如,請聽題,皇帝問,「九二,履道坦坦,幽人貞吉。」
馮同學答:「於以采蘩,於沼於沚。於以用之?公侯之事,於以采蘩,於澗之中。於以用之…」
你看懂了麼?
沒看懂?
那就對了。
不光你沒看懂,連乾隆也倍感發蒙,不知他扯的是什麼淡。
第二部分,依舊雲山霧罩,乾隆也依舊暈乎乎,懵圈圈:同學,你這寫的到底是什麼玩意?
馮同學聽問,愈發得意牛掰:
「竊謂陛下所讀之書,莫大於《易》,《易》之一書,不有文王周公孔子,其孰言之宜乎?文王周公孔子而後,無人敢當真言之也。請為陛下當真言之,可乎?」
大體意思就是說,皇上您讀過的書,最高深的莫過於《易經》。
對《易》這東西,除了文王周公和孔子他們仨,誰敢稱真看懂琢磨透了?
不過,我就敢。
要不,我這就給你白話幾句?
乾隆正事在身,還要去祭祖呢,哪有工夫聽馮同學閒扯?
而且,他已瞧出,這家夥先送手抄本,後嘰嘰呱呱故弄玄虛,絕非只是為了顯擺學問,一準兒還有其他事。
果然,在做了大量鋪墊後,馮同學總算入了正題:
「臣之來也,不願如何如何,亦別無願求之事,惟有一事未決,請對陛下一敘其緣由。」
我呢這次來,還真有一件小事,想請皇上您幫個小忙。
什麼事?
說。
嘿嘿,皇上給牽個線,保個媒唄。
敢情,是求皇上給說媳婦來了,且不是一個,是倆!
04
「嘗到臣張三姨母家,見一女,可娶,而恨力不足以辦此。」馮同學說。
「此女名曰小女,年十七歲,方當待字之年,而正在未字之時,乃原籍東關春牛廠長興號張守忭之次女也。」馮同學接著說。
「又到臣杜五姨母家,見一女,可娶,而恨力不足以辦此。」馮同學又說。
「此女名小鳳,年十三歲,雖非必字之年,而已在可字之時,乃本京東城鬧市口瑞生號杜月之次女也。」馮同學繼續說。
至此,乾隆總算聽明白了,馮同學去他的張三阿姨家,見到了待字閨中的17歲小表妹,名喚小女。
哇,長得真漂亮,我想娶她。
可是,人家嫌咱窮,不嫁。
馮同學又去他的杜五姨母家,又瞄上了可伶可俐的13歲小表妹,名曰小鳳。
哇,小蘿莉誒,真可愛,我想娶她!可是,人家還是嫌咱窮,不嫁。
一個13歲的小女孩,你也好意思起心動念?
乾隆暗下不悅。
馮同學卻沒看出乾隆不高興,仍在舞舞乍乍,比比劃劃:
皇上,你只需
「差幹員一人,選快馬一匹,不日長驅到臨邑」,跟張守忭說,你必須把閨女嫁給馮起炎;
接著再去東城鬧市口找杜月,說,你也得把閨女小鳳嫁給馮起炎。皇上,你一句話的事兒,「則臣之願畢矣」。
嗯,皇上一言,我的終身大事徹底搞定。
馮同學嘚啵嘚啵,唾沫橫飛,差點噴到乾隆臉上。
我老人家活了尼瑪七八十歲,見過不要臉的,可真沒過這麼不要碧蓮的,還口口聲聲說是文化人。
文化人就你這德性?
狂妄無知,寡廉鮮恥,想讓我幫你包辦婚姻,一次娶倆,美死你!
乾隆心下那個氣啊,當即一擺手,召來一個人。
直隸總督袁守侗。
老袁,這事兒交給你了。
記住,一定要把馮同學給辦得妥妥的。
05
袁守侗(西元1723年~1783年),字執沖,山東長山(今山東濟南市)人。
乾隆九年,中舉人;
乾隆十四年,授內閣中書;十八年,入值軍機處,任軍機章京;
乾隆四十二年,由戶部尚書調任刑部尚書,代理直隸總督。
袁守侗操守清正,深受乾隆信任,屢被派往地方審辦重大案件,查處貪腐官員。
對了,雲南布政使錢度貪污案、總督彰寶虧空兵糧案,以及震動清廷的四川松崗站員冀谷勛侵蝕軍需糧米案,皆是袁守侗一手查辦的。
所以,處理起小小的馮起炎攔駕保媒案來,純屬小菜一碟。
及至謁陵歸京,袁守侗很快就將初審判決,呈送乾隆:
「查,馮起炎以婚姻細故私寫呈詞,欲於儀仗前呈遞,實屬蚩妄不法。其圖娶人女,雖跡類疾迷,而語言尚屬清楚,又安知非色令智昏,肆其狂吠?…膽敢於聖主之前混講經書,而呈獻措詞尤屬狂妄,核其情罪,較沖突儀仗為更重。故馮起炎一犯,應從重發往黑龍江等處給披甲人為奴。」
披甲人,指受降後留居邊疆的漢族、朝鮮族等降人,平時耕田打獵,戰時披甲上陣,地位低於一般軍人,高於奴隸。為穩定人心,遇有朝廷大員犯重罪,多舉家發配邊疆,與披甲人為奴。
乾隆閱罷,呵呵一笑,落了朱批!
準。
可憐馮同學,就這樣哭天抹淚地被發配去了苦寒之地。
06
此樁公案,後被編入《清代文字獄檔》,篇目為「馮起炎註解易詩二經欲行投呈案」。
那麼,馮起炎可憐麼?
魯迅在《隔膜》中,也曾提及此案:「這何嘗有絲毫惡意?不過著了當時通行的才子佳人小說的迷,想一舉成名,天子做媒,表妹入抱而已。」
在民間典故中,很多皇帝喜歡作兼職,搶媒人的差事。
比如「宮女紅葉題詞,唐宣宗賜嫁盧渥」、「周太祖郭威保媒,柴榮迎娶符氏姐妹花」、「妃子口呼小宋,宋仁宗割愛讓宋祁」等等,可謂流布甚廣,膾炙人口。
在魯迅看來,馮起炎其實是個倒霉逗逼,是中了才子佳人小說的毒才遭了殃。
但,也有人以為,馮起炎獲罪,實屬色迷心智,罪有應得。
事實也是,因一己之私,而不知天高地厚,亦不顧廉恥,想讓皇帝幫忙強娶民女,且貪得無厭,大小全收。
此等貨色,早早打發了上路也好。萬一將來走了狗屎運,發跡發達,若不成欺男霸女的禍害才怪。
這就叫,不作死就不會死。
自認為有「文化」,多可怕!
這事科舉得負全責,悶出這麼個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