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炊餅的武大郞養得起潘金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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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炊餅的武大郞養得起潘金蓮嗎? 歷史 第1張

網上有一則流傳頗廣的段子,說:

一個矮個子青年,住著位於市中心的二層樓,依靠在市場賣面食的收入,娶得起漂亮妻子,還不用妻子上班。

這不是夢,這事就發生在中國,青年名叫武大郎。

有人借此調侃,也有人真的以武大郞的例子來證明宋代的富庶——這當然很扯淡,因為武大郞只是虛構出來的文學形象,一個被設定為生活在北宋末年的尋常底層市民。

問題應該反過來求證:假如宋朝確實有一個武大郞,他可能過上段子所形容的生活嗎?

要回答這個問題,首先當然需要評估出一名宋朝平民的收入水平與生活成本。

感謝歷史學家的研究成果——他們從浩如煙海的史料中梳理出非常翔實的宋代物價與日常收入資料(如河南大學教授程民生先生的《宋代物價研究》),靠著這些資料,我們完全可以重建一份宋朝「武大郞」的生活帳目,並大體上描述出他們的實際生活水平。

賣炊餅的武大郞養得起潘金蓮嗎? 歷史 第2張

01

收入

說到宋朝人的經濟收入,也許我們印象最深的就是官員俸祿。

許多人都知道宋朝官員的薪水高哇。事實是不是如此呢?

我大略計算了一下:宋代宰相的月俸為300貫,加上各種補貼,如「職錢」、「祿粟」、「薪炭錢」、「芻(chú)粟」、「傔人衣糧」以及職田租金等,加起來不會少於500貫,相當於年薪40萬美元,這個水準跟美國總統的年薪差不多。

知縣的月俸為18貫,加上各類津貼,不會少於40貫,折算成人民幣,月薪少說也有2萬元,雖說不是很高,卻也不算低。

但我們要說的「武大郎」們並不是官員,顯然不能以官員薪俸的標準來衡量宋代小市民的收入水平。

武大郎是一名在城市街巷叫賣炊餅(饅頭)的小商販。

那麼宋代的商人群體收入幾何呢?

建康府的「房廊之家,少者日掠錢三二十千,及開解庫、店業之家,家計有數十萬緡者,營運本錢動是萬數」。

大城市的富商,每日單房租的收入就有二三十貫,一年下來近萬貫。

南宋棗陽有一個叫做申師孟的職業經理人,「以善商販著幹聲於江湖間。富室裴氏訪求得之,相與歡甚,付以本錢十萬緡(mín),聽其所為。居三年,獲息一倍,往輸之主家,又益三十萬緡」。

申師孟是個經商奇才,用10萬貫的本錢,三年獲利20萬貫。

生活在城市底層的武大郎當然不可與這些大富商相提並論,我們要直接看宋朝小商販的收入情況。

南宋慶元初年,饒州小商販魯四公,在城裡「煮豬羊血為羹售人,以養妻子。日所得不能過二百錢,然安貧守分,未嘗與鄰裡有一語致爭」。

饒州賣豬羊血羹的小商販,日收入不到200文錢。

吳中也有兩名小商販,「同以鬻(yù)鱔為業,日贏三百錢」,靠賣活黃鱔為生,每天收入約300文。

比較有意思的是一個叫樂生的小販,每日「得百錢即罷休,以其僦(jiù)屋飲食之餘,遨嬉於邸戲中。既歸,又鼓笛以歌,日以為常」。每天賺夠100文,便不再做生意,回家吹笛唱歌。

可見一名宋朝小商販的日收入一般在100文至300文之間。

工匠、傭工的日收入也維持差不多的水平。

北宋中葉的「淮西達傭」,「翳(yì)茨(cí)為居,與物無競,力能以所工,日致百錢,以給炊烹。或時得羨於常,則盡推贏易酒肉以歸」。這名「達傭」每日出賣勞力力所得約100文錢,若多賺了十幾、幾十文,都盡買酒肉。

宋朝官員雇請搬家的苦力,「日給雇錢人二百(文),往往遠指程驛,務多得雇錢」,受雇的苦力往往還以路途遙遠為由要求加價。

崇寧年間,京師校書省雇請人抄書,「每月大家支錢三貫五百文,每日寫字二千五百」,即每日工價約116文。

南宋紹興末年,舒州官營酒務「每日合用雜工壹拾貳名,每名日支工食錢貳佰伍拾文省,酒匠壹名日支工食三百文省」,酒務雜工的日工價為250文(省),酒匠為300文(省)。

紹熙三年,潭州修築城牆,「日須支工錢三百」

可知宋朝工人的日工價一般也為100文至300文。

其他職業的社會下層人日收入通常也有100文左右。

樵夫:北宋張耒有一首詩描述了洛陽西部山民的生活水平:「山民為生最易足,一身生計資山木。負薪人市得百錢,歸守妻兒蒸鬥粟。」每天賣柴所得為100文錢。

漁夫:南宋袁說友亦有詩描寫長江三峽漁民的窮日子:「春和夏炎網頭坐,茫茫不覺秋冬過。賣魚日不滿百錢,妻兒三口窮相煎。」日收入不足100文。

自耕農:有學者統計了宋代第四等戶的收入:除去稅費之後,每年餘糧約有70石,假設糧食的市價為800文每石,年收入約為56 000文,平均每日150文左右。

甚至一名乞丐也是「每日求丐得百錢,僅能菜粥度日」。

看來每日100文的收入水平應該是宋代社會底層人日收入的基準線,高於這條基準線,基本上可以解決溫飽;低於這條基準線,則有饑寒之虞。

南宋時一位知縣勸諭百姓的公告也可佐證我們的推斷:「農工商販之家,朝得百金,暮必盡用,博奕飲酒,以快一時,一有不繼,立見饑凍。」

因此,在陽谷縣叫賣炊餅的武大郞,只要手腳勤快一點,每日至少賺100文錢是沒有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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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開支

每日100文錢的收入在宋朝可以過上什麼水準的生活呢?這又需要來核算宋人的生活成本。

南宋慶元年間一位士大夫說:「人之一身,每日所食不過米一升,終年所衣不過一兩匹,若酒食雜費,歲計不過百千,此切身誠不可缺。」以他的生活標準來計算,一個人年均需要消費100貫,日均約270文錢。

北宋司馬光說:「十口之家,歲收百石,足供口食;月掠房錢十五貫,足供日用。」即每人日均消費50文。

但這是中產階層以上家庭的生活成本。

生活在城市下層的宋朝「武大郞」們過日子顯然不需要這麼大的開銷。

讓我們先從維持基本溫飽的最低生活成本說起。

宋朝政府對貧民的救濟標準一般都是每口人「日給錢二十」。

程民生先生認為,這個「官方的救濟標準,可以視為生活費用的底線」。

一名成年人每日約需要口糧2升米,每年又需要一匹布作為衣料。

北宋時,在市場上購買2升米約需16文錢,一匹布則需500文。

算下來,每日20文錢恰好可以維持一個人的基本溫飽。

換言之,一名日收入100文左右的城市下層人,大約可以養活一個五口之家——但日子無疑會過得非常艱難。

如果想過上稍有些尊嚴與體面的生活,除了吃飽穿暖,每日還要一點肉菜吧?

南宋寶祐年間,建康府「實濟局」(福利院)的「鹽菜錢」每日每口人約30文錢(剔掉了通脹因素)。

按這個標準,一個成年人每日的副食費用大概需要30文。

還需要一間可以棲身的房子吧?

要知道,《水滸傳》中的武大郞可是住著一棟臨街二層小樓。

不過,看小說所描述,「武大在清河縣住不牢,搬來這陽谷縣紫石街賃房居住,每日仍舊挑賣炊餅。此日,正在縣前做買賣。」這棟樓房是租賃的,並非武大郞的產業。

宋代城市中,租房居住的情況非常普遍,房租有高有低,在開德府,「每間賃錢有一百至二百文足,多是上等有力之家。

其後街小巷閒慢房屋,多是下戶些小物業,每間隻賃得三文或五文」。

日均三五文錢的租金應該是相當便宜的。

在開封府,政府「樓店務」管理的公租房,房價每日也不過15文上下,這個租金水平是城市下層人可以承受的。

陽谷縣這種小地方的房租肯定要低於京師,即使是臨街樓房,租金也不可能高於京城的尋常房屋。

像武大郞這樣的二口之家,如果想在宋朝城市過上衣食無憂的生活,每日成本大致如下:口糧與衣料費用40文;肉菜副食費用60文;房租15文;雜費若干。合計約150文。

如果武大郞每日賣饅頭能夠賺150文,就完全租得起二層小樓,養活老婆。

如果每日賺100文,也足以養家糊口,只是日子會過得拮據一點。

如果每天賺300文,小日子就可以過得比較舒服了——根據宋代小商販的收入情況,每天賺100~300文都是有可能的。

這麼看來,網路段子所說的「一個矮個子青年,住著位於市中心的二層樓,依靠在市場賣面食的收入,娶得起漂亮妻子,還不用妻子上班」,並不是傳說,而是完全可以成立的歷史情景。

憑借賣面食發家致富也有極可能,來看一個例子:「湖州城南市民許六者,本以貨餅餌蓼糤為生,人呼曰‘許糖餅’。獲利日給,稍有寬馀,因出子本錢於裡閭之急缺者,取息比他處稍多,家業漸進。」

這位許六,便是一名武大郞式的宋朝市井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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