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英國的激進自由派標榜民族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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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東方ic

柳展雄/文

為什麼近代立憲政體首先在英國產生?這是學界的長盛不衰話題,最常見的解釋是經濟因素,不列顛早早開展圈地運動海外殖民,新興資產階級發達。《發明自由》提出了一個有趣的觀點,憲政民主並不是近現代才有的,在遙遠的盎格魯七國時代(西元5世紀到9世紀),這片土地就存在法治、有限政府和個人主義,然而諾曼征服(NormanConquest)改變了這一切,英倫三島的本土民眾受外來的諾曼人奴役,陷入黑暗專制。

威廉一世從歐陸引入農奴制、尊卑等級、君主崇拜等事物,當作政治上的枷鎖,套在盎格魯薩克遜人身上。小說家沃爾特·司各脫在《艾凡赫》,描述了兩個族群的地位懸殊:“英格蘭橡木兮,諾曼人伐之;英格蘭人脖頸兮,諾曼人軛之;英格蘭羹湯兮;諾曼人食之;英格蘭之治兮,諾曼人主之;凡此四者之盡除兮,英格蘭重返樂土之所系。”

根據輝格主義史學的觀點,大不列顛政治演變歷程隱藏一條線索:打倒諾曼統治者的專制枷鎖,恢復英吉祥人的古老自由,自1066年諾曼底公爵威廉登陸不列顛島嶼,當上國王之後,英格蘭歷史就是一部反抗“諾曼之軛”(NormanYoke)的歷史。

1069年北方各郡首倡起義,抗爭者前仆後繼,民亂一直延續到金雀花王朝時期。著名的1381年瓦特·泰勒起義與其說是階級鬥爭,不如說是族群、文化上的鬥爭,泰勒要求廢除諾曼人引進的農奴制,恢復諾曼征服之前的各項權利。

17世紀內戰,資產階級面對神聖不可侵犯的王權,祭出了“諾曼之軛”的旗幟,認定議會和普通法比王權更加古老,對抗查理一世的專橫統治,並且把他送上斷頭臺。詩人喬治·威瑟(GeorgeWither)目睹國王之死的場景,興奮地寫下:“這一刻,我們受諾曼人奴役的枷鎖首次被打破了;英格蘭沖破了枷鎖,獲得了自由。”

1688年光榮革命後,改革派重申“英吉祥人自古以來就是自由的”這一信條,爭取擴大普選,加強議會主權。那個時代幾乎所有重要的政治活動家,如彌爾頓、霍布斯、威爾克斯均受“諾曼之軛”理論的影響,到了今天,仍然有人深信民主精神刻在盎格魯民族的DNA裡,本書作者丹尼爾·漢南(DanielHannan)即其中之一。在兩黨政治中,他屬於強硬的保守黨右翼黨員,也就是說,漢南堅信英國人生來與眾不同,英美文明具有優越性,凌駕於西方各國。

他筆下的盎格魯薩克遜時代景象,濾上一層玫瑰色田園詩色彩。人民講究契約與財產權,國王不能專斷獨行,必須聽從“賢人會議”“大眾大會”的民意。人人都在法律之下,從最尊貴的君主到最卑賤的農民,一律受普通法(TheCommonLaw)的約束。

諾曼征服後的不列顛成了失樂園,征服者威廉貪婪地調查臣民財產,以方便進行掠奪。按照盎格魯編年史的記載:“他要求財產清查必須徹底執行,哪怕一頭公牛,一頭奶牛,或者一頭豬,逃脫了他的調查都不允許。”清查結果匯成的報告,有個令人膽寒的名字——《末日審判書》。

12世紀編年史作家奧代裡克·塔維利斯用幽怨的語氣說:“英吉祥人大聲哀嘆他們失去的自由,不斷謀劃怎麼撼動這個如此嚴苛、忍無可忍的枷鎖。”1381年,雇農和工匠在倫敦揭竿而起,他們的領袖瓦特·泰勒,要求跟國王查理二世面對面談判。在王公大臣們看來,此舉大逆不道,百姓怎麼可以隨便覲見君主。然而。泰勒認為,這沒什麼大驚小怪,在盎格魯七國時代,君臣坐而論道,上下尊卑等級並不嚴格。

起義兵領袖進一步宣稱,自己不是犯上作亂,而是希望國王恢復舊時代的秩序,泰勒詳細列舉了薩克遜人在諾曼征服前的那些權利,包括自由進出城做買賣的權利,在所有森林、公地狩獵的權利,在所有河流湖泊打漁的權利。法國歷史學家奧古斯汀·西耶裡總結道:“1381年大反叛是一系列撒克遜人起義的最後篇章”。

在後世資產階級革命派的心目中,16、17世紀的法官律師普遍相信在過去存在一套久遠的“古老憲法(AncientConstitution)”。薩克遜時代類似堯舜三代之治,諾曼王朝類似暴秦。晚清的維新志士以“二千年皆秦政”的理由,來融合西洋民主思想;英國革命者宣稱,諾曼入侵者的後裔查理一世,侵犯了民眾的古老權利。

17世紀內戰前後,愛德華·柯克、約翰·漢普登大力普及“諾曼之軛”的概念。議會軍的軍官約翰·埃爾在1640年說:“我們(即盎格魯人)的先輩繼承了日耳曼一支傳下的血統,他們(即諾曼人)沒有將自己混同於不列吞的原住民,而是把後者趕了出去。他們取得了絕對的土地所有權,因而得以保全他們的血緣、法律和語言不被破壞。”

議會陣營裡,政治主張最左傾的約翰·李爾本(他因要求普選、土地公平分配,跟克倫威爾反目為仇),也自稱不是激進分子。李爾本認為,自己只是打碎“諾曼之軛”,恢復撒克遜人曾經擁有過的古老權利。

後來北美殖民地以類似的名義,進行革命。建國先賢傑斐遜將美利堅人視為真正的盎格魯-撒克遜人,獨立革命其實是人們在新大陸重建撒克遜時代的自由國度。

諾曼代表了專制主義,而盎格魯-撒克遜傳統是法律、個人自治和代議制政府。今天,人們習慣上把聯合王國、美國、加拿大、澳洲、紐西蘭合稱為盎格魯薩克遜國家,而不是諾曼國家。

嚴謹的歷史學家很難接受“諾曼之軛”“古老憲法”之類的說法,部落民主制度並不稀奇,賢人會議和大眾大會組織散漫,非常粗糙,無法跟近代程序正規、莊嚴肅穆的威斯敏斯特議會相比。部落民的自由自在,不等於政治學意義上的自由主義。

雖然“盎格魯民族自古以來就是自由的”不盡符合史實,卻非常適合作為理論口號,動員民眾。法國人進行過類似的嘗試,從古代部落民主制當中挖掘理論資源。1789年大革命的發動者宣稱,今天法蘭西民眾的祖先是古羅馬時期的高盧—凱爾特人,他們享受“帝力於我何有哉”的快樂生活,直到法蘭克人侵略,自由遭到剝奪。

偉大的克洛維、查理曼其實是壓迫法國的外族征服者,波旁王室則是征服者的後裔。上層社會聯姻的習俗(從中世紀以來,法國貴族跟德國貴族通婚,很少下嫁到平民,以保持血統高貴),加劇了上下階層的疏離感。

共和派理論家把反抗路易十四王權之舉,解釋為驅逐外族,恢復高盧人主權的民族解放運動,俄國葉卡捷琳娜女皇用一句話評論法國無套褲漢驅逐凡爾賽貴族:“高盧人正在把法蘭克人趕出去”。

拿破侖上臺後,順應時勢,建立凱爾特學院,研究高盧-凱爾特人與現代法蘭西民族的文化延續性。布魯斯?特裡格著作《考古學思想史》詳細闡發了法國大革命進程中,一直受忽略的文化羅曼蒂克情節。

法國原本可能塑造一套“高盧人自古以來是自由的”敘事神話,然而盧梭的社會契約論,影響過於巨大,主導了民主派的理論動向。“社會契約論”“天賦人權”在海峽對岸也有一席之地,約翰·洛克著有《政府論》。大不列顛的思想市場上,百家爭鳴,有人把共和制度追溯到古羅馬傳統,議會的捍衛者從西塞羅那裡尋找論據,證明共和主義的優越性。議會領袖約翰·埃利奧特以李維《羅馬史》為殷鑒,富有公民精神的羅馬人,在尼祿、卡裡古拉諸多暴君治下,成為奴仆,正如同英格蘭人在查理一世的治下,成為奴仆。

“諾曼之軛”理論之所以能在思想市場上勝出,是因為契合了近代英法爭霸的民族情緒。路易十四時期,全歐洲競相追隨凡爾賽的宮廷禮儀和高雅藝術品位,英倫上流社會也不例外。他們穿法國衣服,模仿法國時尚界的發型,購買法國奢侈品,連平常講話都是說法語,嫌棄英語老土。

從征服者威廉到路易十四,法國牢牢掌握文化霸權。在“諾曼征服”中,諾曼領主不僅政治經濟上壓迫盎格魯薩克遜人,而且在精神層面打斷了他們的脊梁骨。諾曼侵略者把英語貶低為低賤的語言,從行政文書到法庭審判,統統採用法語。諾曼-法蘭西文化深刻改造了英國,現在某些議會程序依然留有過去的痕跡,現任君主伊麗莎白二世批準議會的立法案,以法語句子“女王惟願其如此”來結尾。

從肉類的單詞明顯看出文化變遷,在本地撒克遜語的牛(cow),經過屠宰烹飪,擺上餐桌後,變成法語詞源的新名詞:牛肉(beef),豬(pig)變成了豬肉(pork),羊(sheep)變成了羊肉(mut-ton)。貴族領主和農民佃戶說著不同的語言,英語是下裡巴人的語言,上不了臺面,優雅的詩歌散文都是法文寫成,專供上流社會。

本地的撒克遜人,為了躋身上層社會,模仿法國文化,掩藏起英吉祥特色,甚至拋棄了祖先的名字。歷史學者彼得·阿克羅伊德記載,1114年很多男子的取名是盎格魯本土風格,叫索朗、雷諾、阿爾菲、萊馬、戈德溫、奧德裡克、阿爾裡克、薩洛依、阿爾維特、阿爾菲斯。到了這個世紀的末尾,這些名字全都消失了,人們改叫為羅伯特、理查德等諾曼化的名字。12世紀惠特比市,有個男孩因為受欺負,把自己的名字從托斯提戈改成了威廉。而那些古薩克遜名字,只有五個留存了下來:阿爾弗雷德、埃德加、埃德溫、艾德蒙,愛德華。

經過漫長的三百年,來自歐洲諾曼底的領主騎士們逐漸本土化,適應島國生活,百年戰爭加快了進程,王室對法國作戰,動員下層民眾,鞏固國家認同感。最重要的是,他們接受了英語,到愛德華三世時期,幾乎所有的諾曼貴族都能聽得懂英語,在議會討論和法庭辯論中,國王命令廢棄法語,改用英語。15世紀英法百年戰爭中後期,諾曼人的子孫後裔,生活各方面完全英倫化,融入本土。

不料,英語的地位沒穩固幾天,法國文化卷土重來。亨利八世在位期間(1509-1547年),上層權貴重新說起了法語,畢竟英格蘭在文化國界上位於窮鄉僻壤,歐洲文藝中心是法國巴黎。

英倫三島上流社會的法國化引來批評,18世紀作家托比亞斯·斯摩萊特嘲諷法國人“塗脂抹粉的臉,廉價俗艷的服裝,可勁的時尚架式”。激進改革領袖威爾克斯宣稱,達官貴人已經墮落到數典忘祖的地步,而人民大眾才代表了真正的盎格魯精神。

英格蘭蘇格蘭合併後,民族主義發展出新的含義。1756年,牧師約翰·弗裡在布道時聲稱,英格蘭人、蘇格蘭低地人都是同一個撒克遜種族的後裔,應當彼此和睦相處,並且善待威爾士人,畢竟他們是唯一的古英吉祥人。不列顛人團結起來,共同對抗歐洲大陸的敵人。

島國的排外主義情緒如此強大,以至於光榮革命的勝利者都要避讓三分。荷蘭國王威廉三世帶來歐陸的文明,尤其是雇請一大批荷蘭官員,把世界最先進的金融體系引入進來,倫敦的金融中心地位由此奠定。托利黨人並未領情,反而抱怨外來的官員,擠占了本土英國人的位置。

《魯濱孫漂流記》的作者丹尼爾·笛福(DanielDefoe),本職是英王政府的筆桿子。他針鋒相對,寫下一首諷刺詩,描述不列顛島上的居民血統來源龐雜,根本不存在所謂純正的、地道的英吉祥人。

詩的標題名為《真正的英國人》,內容為:“始於全人類的雜交體,這就是英國人。激烈的強迫,憤怒的欲望,生下了塗脂抹粉的不列吞人,或者是蘇格蘭人?是誰的種,就學誰的樣兒,給小母牛上軛,犁羅馬的地。一開始,就是一半這一半那的混血種,也不知是誰的名字,哪國人,說什麼語言,祖上名聲如何。新的混合體快快地誕生,撒克遜人和丹麥人的後代。”

笛福還多次嘲弄,不列顛島國人是鄉巴佬,眼界狹窄,既孤陋寡聞又驕傲自大。幸好威廉三世的執政比較短暫,民眾反荷蘭的排外情緒稍縱即逝,近代化進程中,大英帝國仇恨的主要對象仍然是法國。

盎格魯薩克遜民族崇尚勤儉品質,以剛健質樸的約翰牛自誇,而法國以及親法的英倫紳士貴族代表了遊手好閒、腐化墮落的生活方式。優雅的法國文化跟路易十四的政治專制捆綁在一起,難解難分,英國民主改革分子狂熱反法,形成了全世界獨特的民族榮譽感。

近代史上的後發國家,抗拒西方文明,強調本族文明優越性的群體,都有不同程度的反西式代議制傾向,德國的浪漫主義者,沙俄的斯拉夫派,奧斯曼的泛伊斯蘭主義者,晚清的國學派,莫不如此。這些國家的西化精英如果推行憲政制度,就要背負崇洋媚外的惡名。

但是英格蘭不同,民主派以愛國主義自豪,權貴反倒成了奴顏婢膝、諂媚外國文化的“洋奴”,從英國內戰到工業革命前期的議會擴大選舉權鬥爭,民主人士一再以保家衛國的大義名分,反對親法的統治階級。

查理一世迎娶法蘭西公主亨利埃塔·瑪麗亞為妻;查理二世靠著波旁王朝的支持成功復辟;詹姆斯二世在光榮革命中失敗後,流亡到法國,其子愛德華借助路易十四的力量,試圖重登王位,復辟未果。斯圖亞特王朝的君主專制勢力跟巴黎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而且法國提高王權的種種措施(設立常備軍,不通過議會征稅,宣揚君權神授思想),受到英吉祥列王的讚賞和效仿。“諾曼之軛”的說法正是在此時廣為流布,哈林頓、西德尼等議會主權論者,堅稱議會能追溯到薩克遜時代,比王權更加悠久古老。人民的權利受到諾曼征服的破壞,《大憲章》恢復了一部分權利,又遭到親法的君主專制勢力破壞。

不列顛的民族意識就此定型:法治和民主精神是本國特色,而專制主義則是外來輸入的。這也成為英式保守主義的特色,歐陸的保守派通常等同於專制派,而托利黨以本民族的憲政傳統自豪,英國國王的政府保護財產權與言論自由,只有歐陸國家才會出現暴政。

帶有啟蒙理性色彩的“天賦人權”論,在光榮革命時期傳播度並不高,約翰·洛克生前只是個政局邊緣人物,去世數十年後,他的思想才獲得重視。在啟蒙運動巔峰的18世紀後期,倫敦的改革派逐漸激進起來,辯論時言必稱盧梭洛克,但是見識到法國大革命的雅各賓流血恐怖,他們望而生畏,重新撿起“諾曼之軛”“古代憲法”的論調。激進派領袖、改革運動之父約翰·卡特萊特聲明,從未想過除舊布新,只是恢復英格蘭人的古老秩序,多數同僚做出類似表態。

只有潘恩一個罕見特例,從頭到尾保持激進左傾立場,他瞧不起光榮革命,認為英式保守主義只是自吹自擂,潘恩對雅各賓主義的熱愛至死不渝。總體上,英倫三島的改革分子忠誠於國家,他們尊重君主的權威,甚至沒想過廢除貴族制度。

保守黨人尊重法治訂定合同會政體,排斥君主專制,“英格蘭自古就是自由和憲政的國度”成為全社會的最大共識。對自由的珍愛深入人心,不分黨派,這就是近代立憲政體首先在英國產生的一個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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