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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離他們被爆離婚已經過去近1月,這期間關於兩人的離婚原因一直眾說紛紜。結局既定,無論什麼樣的緣由,也只是讓更多人感嘆:
婚姻難題面前,無論明星還是普通大眾,真的是在劫難逃。
去年,民政局提供了一個數據:
中國離婚人數在持續攀升。從2010年到2018年,離婚人數增長近乎一倍。
與此同時,結婚人數持續下滑。
這其中似乎可以看到很多人對婚姻的理解正在發生變化。
婚姻不再是情感的最終走向,人們更加獨立;同時,經營好婚姻也更加不易。
不過,盡管人生的選擇越來越多元化,結婚仍然是大多數人的選擇,還是有很多人願意在婚姻中體會生活的美麗與哀愁。
所以,在【她能量】節目的第二期,我採訪了一位離婚律師,劉輝。
劉輝律師,執業19年。
她從業19年,見過各式各樣的離婚,對於人們為什麼會離婚,如何維系婚姻的幸福,她有頗為深刻的解讀。
(以下案例,均為採訪中律師提供的真實案例。)
採訪劉輝的兩個小時里,她幾度濕潤了眼眶,有一次甚至掉下淚來。
聊起過去案件里的一些當事人,她覺得很心疼。
作為離婚律師,她知道太多婚姻背後不為人知的真相,所以,評價婚姻里的是非對錯,她比別人更有發言權。
她拒絕簡單地譴責婚姻中的一方,即使是過錯方。
因為她了解的越多越發現,婚姻糾紛的背後,其實都是責任與自由的博弈。
能白頭偕老的夫妻,責任感都高於自由
婚姻具有排他性,可在激情的誘惑面前,很多人都敗下陣來。
不久前,一位出軌的男士找到劉輝,請她做代理律師。
他和妻子已經結婚十年了。
他很感謝妻子作為全職媽媽對家庭付出的一切,但他確實厭煩了沒有共同語言的生活。
他愛上了公司同事,覺得兩個人有說不完的話題,和她在一起,他體驗到了從未有過的激情,那種火花讓他著迷。
他希望劉輝能幫他盡快離婚。
接還是不接?劉輝其實心存疑慮。
律師這個行業有自己的職業道德:
但凡受理案件,就必須盡全力維護當事人的權益;
如果覺得有違自己的道德準則,那麼開始的時候就要拒絕。
她決定還是先了解一下再做決定。
溝通中她發現,這個「渣男」其實還關心著妻子。
他每天早上都關注老婆有沒有吃飯;即使是在離婚訴訟期間,也每月給妻子打1萬塊錢。
劉輝看得出,他不是一個泯滅良心的人,最終接下了案子。
接著戲劇性的一幕發生了:離婚案處理期間,他和妻子還懷上了二胎。
劉輝和審判員都被氣笑了,心想你們的婚還離不離?
雖是離婚律師,但是如果發現夫妻間還有感情,她會嘗試勸和,尤其對有孩子的夫妻。
只是,責任與激情難以兩全,況且,也沒有完全不需要負責的激情。
每次劉輝幫男方做調解的時候,第三者都會不停地給男方打電話,詢問進度。
權衡之下,夫妻還是走上了法庭。
男方在法庭上說,他必須離婚,他得給那個女生一個交代。
妻子聽到這話瞬間崩潰,她拍桌子站了起來:
戀愛可以自由,婚姻必須懂法
對婚姻負責的前提,是對自己負責,尤其是女性。
如果沒有自我保護的意識,《婚姻法》也會無能為力。
劉輝還代理過一個案件,女方很年輕,有樣貌也有學歷。
她喜歡上一位飛機駕駛員,覺得對方工作好,長得帥,情商也高,到了近乎迷戀的程度。
但是對方卻並沒有認真,同時還在跟別的女人交往。
女方自己也心知肚明。但她還是自願和對方同居了,還任由自己懷里孩子。
可男方從沒想過和女孩結婚,更別提生兒育女。後來他乾脆失聯。
女方極度崩潰,她不甘心,她找到劉輝,希望劉輝幫她和男方索要賠償。
她認為是男方讓她懷孕,給她造成了精神傷害,她理所應當得到賠償。
但是,她的訴求是不合法的。
劉輝告訴她:
她沒有證據證明自己的精神傷害是男方造成的;
她是未婚狀態,也無法得到經濟補償;
因為對方根本不同意做親子鑒定,她甚至沒辦法證明孩子就是男方的。
劉輝只能表示無能為力。
但女孩不理解,她總覺得是劉輝不幫她。
女孩很委屈,她需要找一個情感宣泄的出口。
為了紓解她的情緒,劉輝幫她找到了媒體資源,在不泄露男方隱私的前提下,給她一個傾訴的管道。
劉輝同情女孩的遭遇,但她真的不讚成女孩的行為。
劉輝遇到過很多女孩,她們把未婚先孕、不領結婚證,當作是新時代女性的自由和獨立。
但是,不領證的事實婚姻,是無法得到《婚姻法》保護的。
除非女方已經考慮清楚,無論發生什麼,都可以承擔一切風險和後果;
否則,女性很容易遍體鱗傷。
劉輝一直提醒身邊的女性:
《婚姻法》是保護女性權益的,千萬不要被男人哄騙,隨便交付自己的人生。
女孩談戀愛可以自由,一旦涉及懷孕生子,千萬謹慎。
人品才是婚姻最貴的不動產
處理了19年的離婚案件,劉輝發現:
極其獨立又缺愛的女強人,最容易碰上渣男。
她看到太多女性因為被物質和外形誘惑,忽略了男人的人品,走入痛苦的婚姻。
其實她們都忽略了:
人品才是選老公重要的底線。
劉輝一直關注「泰國孕婦墜崖事件」,事件中的女方有錢、有學歷,不缺任何物質條件,但嚴重缺愛。
她以為自己足夠強大,也什麼都不怕,對方欠債,我可以替他還。
但她沒想到的是,對方和她想的不一樣,對方盤算著:
我把你殺了,你的財產就全部歸我,豈不是更加划算。
過去,她也會像其他律師一樣,建議女性簽訂婚內協議保護自己的財產。
但是,隨著婚姻閱歷的增加,她的觀念也發生了變化。
「找一個人品好的老公,它實際作用高於簽訂各種協議。」
我們尊重法律,但是生活中,我們經常難逃情理與法理的悖論。
孩子說,爸媽離婚的感覺像是天塌了
從業19年,離婚律師這個職業帶給劉輝最大的改變就是:
對婚姻更加敬畏。
婚姻只要沒到萬劫不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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