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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CCTV今日說法(微信號:cctvjrsf)
安全感要自己給!
我出錢!
我買房!
不寫老公名字!
賣房子需要他同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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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 請問婚後想買第二套房,老公不願意出錢,女方自己出錢買,寫自己的名字。那這套房算共同財產嗎?以後賣房要夫妻雙方同意嗎?
A1: 你好,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需要看購房款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賣房時是否需要夫妻雙方同意,需向當地房管部門核實。 婚後一方用個人財產購買的房屋,屬於一方的個人財產;如果用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根據《婚姻法》第十八條的規定,夫妻一方的財產包括:一方的婚前財產;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如果女方用個人財產購買房屋,房屋也是屬於女方個人財產,不因婚姻關係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用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但是用夫妻共同財產進行還貸。倘若離婚,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對於賣房時是否需要夫妻雙方同意,建議你向當地房管部門核實。因為各地具體操作方式不一,部分地區只需要產權登記方辦理,有的地區則是需要夫妻簽字同意。 2 Q2 我老公為別人裝修時不慎摔傷,造成手腕骨折。房主付了醫藥費後不再承擔其它責任。我們可以問他討要營養費和誤工費嗎?他不給的話又該向誰反映呢?這屬於工傷嗎?
A2: 你好!如果雙方屬於勞務合同,房主對於你老公受傷有過錯的,則需要承擔醫藥費、誤工費等費用;反之,房主無需承擔。如果房主有責任又不願意承擔的,可以考慮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一般臨時聘請裝修工人進行家庭裝修,不屬於工傷。 一般情況下,房主臨時聘請裝修工人從事室內家裝工作,屬於加工承攬合同或勞務合同,雙方不構成勞力關係,因此不屬於工傷。 在加工承攬關係中,如果你丈夫受傷,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0條規定,除非房東對定作、指示或者選任有過失的,否則不承擔賠償責任。而在勞務關係中,《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如果你丈夫受到損害的,根據雙方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房主對於你老公摔傷具有過錯,應承擔相應的過錯責任。 個人裝修是屬於承攬合同還是勞務合同,在實踐中需要根據具體情況判斷,如:工作是以勞務還是以完成勞力成果為標的,工作是具有獨立性還是依附性,以及報酬支付方式等。如果構成勞務合同,則你可要求屋主承擔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住院夥食補助費、營養費,殘疾賠償金(如構成傷殘等級)、精神撫慰金等。 3
Q3 我表妹結婚三年,生育一個男孩剛兩個月。現因感情不和與男方兩地分居,自己帶養小孩,正在哺乳期無經濟來源,多次打電話給男方要求支付生活費,男方均以各種理由由推脫並且不同意離婚。男方為陜西省,女方為河南省。如果經法律途徑離婚應該到那里起訴對方?具體的一個流程是怎麼樣的?謝謝。 A3: 你好,你的表妹在哪里起訴,要根據雙方住所地和經常居住地的情況判斷。如要訴訟離婚,可到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同時提交起訴狀、雙方身份證明材料、結婚證明、子女身份證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等材料。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四條和第十二條的規定,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公民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戶籍所在地,經常居住地是指公民離開住所地至起訴時已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醫的地方除外。 對離婚案件,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根據以上規定,如果男方的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在陜西省,或者你表妹夫妻均屬於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的情況,則應當在陜西省某地的基層法院立案。如果雙方的住所地為河南省某地,男方離開河南超過一年,則你的表妹可以到河南某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立案。 4 Q4 你好!我們家找了一個司機幫我們拉沙土,就是多少錢一車的那種。然後沙土拉好錢也付給他了,他回去的路上出事故翻車了!我想問一下老師這種情況我們有責任嗎? A4: 你好!一般情況下,你們無需承擔責任。 根據你的陳述,你們找這名司機拉沙土,你們和司機之間可能構成雇傭關係或者運輸合同關係。如果屬於雇傭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司機發生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根據雙方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但是,根據你的描述,司機是拉完沙付完錢,在返回途中發生的事故。此時合同已經履行完畢,發生交通事故與合同履行沒有直接關係。大陸《侵權責任法》實行過錯責任原則,除非法律有特別規定,一般的侵權行為的歸責都適用過錯責任原則。你們對事故的發生沒有過錯,無需承擔責任。 對於交通事故由誰承擔的問題。交通事故發生後,應當及時報警,並根據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來確定責任的承擔。如果是司機自身的原因,比如疏忽大意等造成的事故,則無法歸責他人。如果是由於其他肇事者的責任,則由其他責任方按照交通事故責任書認定的責任比例承擔。 5
Q5 親戚A想作為介紹人,介紹懷孕女性到香港檢查未出生嬰兒性別,這個介紹人這樣做是否違法呢?我覺得違法,但是沒有法律依據,希望能幫忙我解答一下,提供具體的法律,好阻止親戚誤入歧途。感謝! A5: 你好,介紹他人到香港實施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屬於違法行為,可能會受到行政處罰。 大陸《禁止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和選擇性別人工終止妊娠的規定》第三條明確規定了禁止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實施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和選擇性別人工終止妊娠。禁止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介紹、組織孕婦實施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和選擇性別人工終止妊娠。同時,該規定第二十三條還規定了介紹、組織孕婦實施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或者選擇性別人工終止妊娠的,由縣級以上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沒收違法所得,並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雖然該規定在香港不適用,但是如果你的親戚介紹他人去香港實施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被介紹人是內地人,該介紹行為是在內地實施,就違反了上述規定,如果被發現或者被舉報則很可能受到行政處罰。 感謝值班律師: (李琳 廣東廣州) 安全感不是無所不能 而是敢想敢做的勇氣 和征服困難的那份自信
編輯 | 王琳(實習)
法務 | 鄭俊宇
維護 | 宋小軍
主編 | 王秀敏
歡迎轉載,共同普法,註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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