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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法之名》這部某些方面堪比《人民的名義》,但是在某些方面卻俗套的很,比如鄒桐、許子蒙和葛晴之間的三角戀。這場三角戀還牽扯到上一代的恩怨,關於許子蒙父親許志逸的案子。最無法忍受的是許志逸父子的人物設定,簡直就是掃把星父子。
許志逸因多次向警方提供假口供,被列為柳莎莎案頭號嫌疑人。面對警方的抓捕,許志逸選擇了拘捕,最後還跳進了河里。刑警隊副隊長仇慕為了救許志逸,而導致不幸因公殉職。這一情節的設置,就已經讓很多人對許志逸產生了厭煩感。原本是一件冤假錯案的受害者,卻被硬生生塑造成了招人恨的角色。有句話叫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如此的情節似乎在暗示許志逸被冤枉了也是咎由自取。的確許志逸在柳莎莎案的調查過程中多次提供假口供,但這並不是被冤枉的理由。但是一碼歸一碼,《因法之名》這部劇既然要宣揚正義公平,就不應該為了硬湊劇情而矮化冤假錯案的受害者。
讓許志逸害死了仇慕還不夠,接下來的劇情又讓許志逸的兒子許子蒙,間接的害死了鄒雄。說實話不理解編劇為什麼要設計這樣的劇情,除了增加了俗套的劇情衝突之外,對於這部戲主題毫無意義。如此一來,只是把許志逸父子塑造成了掃把星而已,難道《因法之名》不是一部關注冤假錯案受害者及其家屬的劇嗎?把冤假錯案的受害者及其家屬塑造成掃把星,這樣的劇情實在讓人看不懂。說實話經過這一系列的設定,恐怕有很多人對許志逸這對父子沒有什麼好感了,甚至可能連同情都沒有了。
對於《因法之名》這部劇,優秀的是敢於講述冤假錯案真實的一面。但在劇情的設計上,卻不敢恭維,只能用狗血來形容了。
個人觀點,不喜勿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