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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郵」不能剝奪消費選擇權
張玉勝
現實中,很多電商賣家採用「免費包郵、送貨到家」思路,讓消費者產生優惠了的感覺,選擇在此下單消費。出於對包郵成本的考量,有些賣家會選擇價格低的快遞公司,快遞公司也樂意以低價換量,來擴大市場份額。可一旦部分快遞公司成為部分電商賣家單方雇傭的「送貨人」,就會對消費者選擇哪家快遞公司的權利忽視或者漠視。這種情況需要引起有關方面的關註。
這是因為,快遞服務本是連接商家與消費者的物流紐帶,如果出現消費者被邊緣化的情況,那顯然是不健康的。畢竟,消費者是網購市場的重要推進者和快遞服務的主要體驗者。商家不能以包郵為借口剝奪消費者的快遞選擇權,而要以提高網購消費者的滿意度為宗旨。這需要網購市場和快遞服務的各參與方通力協作、相向而行。
對此,七部門最近發文再提「推進落實商品定價與快遞服務定價相分離」,將「商品價」與「快遞價」分開選擇、合併計費,以推進相幹問題的解決。一方面,電商平臺可以在總體仍實行「包郵」制的基礎上,開放增值服務選項,顧及消費者挑選快遞公司的需求,增強價格的傳導和資源配置作用。另一方面,快遞行業要破除粗放經營,嘗試差異化服務,以優質的服務招徠用戶、贏得市場。對一些消費者而言,則應正確看待「免費包郵」的消費習慣,注重快遞服務體驗,進而倒逼快遞行業提升服務質量。
張玉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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