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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消息,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北京藥監局」)發文提示消費者,根據相關法律法規,醫療機構配制的制劑不得在市場上銷售或者變相銷售,不能在購物網站、微信朋友圈、微信群、市場上等醫療機構外售賣。
醫院制劑是消費者俗稱的「醫院小藥、明星小藥」。實際上,醫療機構制劑是醫療機構根據本單位臨床需要經批准而配制、自用的固定處方制劑,只能在該醫療機構內憑處方使用,是藥品的有效補充。醫療機構制劑有規定的配制工藝、適應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以及有效期等,包裝上還應印有「本制劑僅限本醫療機構使用」字樣。
目前,北京市共有醫院制劑批准文號3402個,涉及醫療機構160餘家,其中中藥制劑批准文號1500餘個。首都兒科研究所附屬兒童醫院的「膚樂霜」、北京大學第三醫院的「當紅創傷乳膏」、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中醫醫院的「溫陽化痰穴貼(三伏貼)」等深受患者歡迎,其中,三伏貼去年用量達1000萬餘貼。
北京藥監局相關負責人稱,根據相關法律法規,醫療機構配制的制劑不得在市場上銷售或者變相銷售,不能在購物網站、微信朋友圈、微信群、市場上等醫療機構外售賣,即使是在醫療機構內,也應嚴格按照制劑說明書使用。外埠個別地區還發現有一些人員打著祖傳秘方、特效藥的幌子網售未經批准的「醫院制劑」,這些所謂的「小藥」無文號、無配制單位、無有效期、無批號等,實則就是假藥,未經安全性驗證,有的甚至非法添加化學成分,患者一旦使用,輕者延誤治療,重者則可能引發藥源性疾病甚至中毒,消費者一定要提高警惕,切勿在醫院外購買所謂的醫院制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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