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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以下簡稱電商法)正式執行,這是中國首個電子商務行業的綜合型法律,對於社會輿論關注的個人網上代購、刷信譽、大數據殺熟、捆綁搭售等都做了相關規定。
電商法的實施,有一個比較大的影響也是個人代購、微商行業將迎來規範。
電商法明文規定,電子商務經營人理應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電商經營人,指得利用互聯網等信息網路從業銷售產品或是提供服務的經營活動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
除此之外網購平台上的店家,那些利用社交軟件、網路直播平台等方法銷售產品或是提供服務的經營者都包含在內,也有一般所稱的海外代購全部都是電商法的適用對象。
但是,個人銷售自產自銷農副食品、家庭生活手工商品,個人使用自己的專業技能從業依法無需獲得許可的內容和小額買賣活動,以及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無需進行登記的除外。
不可虛構用戶評論
「親,給個五星好評吧,返兩元禮金哦!」網上購物中,一部分商家某一方面運用「小恩小惠」誘導購買者給五星好評,另一方面購買「網路水軍」刷五星好評。
電商法明文規定,電子商務經營人理應全方位、真實、準確、及時地信息披露貨品或是服務信息,確保購買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電商經營人不可以虛構交易、虛構用戶評論等方法開展虛假或是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
商品搭售購買者要知情
買機票時捆綁了網約車優惠劵,買車票時酒店住宿優惠劵默認設置訂購。近些年,大家對某些平台的這類作法不厭其煩,過後這類行為要禁止了。
電商法明文規定,電子商務經營人搭售商品或者服務,應該以明顯方式提醒購買者特別注意,不可將搭售商品或者服務作為默認設置同意的選擇項。
特別注意的是,這並不是不允許搭售,就是不可以默認勾選。
不及時性返還抵押金最高罰50萬
電商法明文規定,電子商務經營人根據承諾向消費者收取押金的,理應明示抵押金退回的方式、程序流程,不可對押金退回設定不合理性條件。消費者申請辦理退回押金,符合抵押金退回標準的,電子商務經營人理應立即退回。
未向消費者明示抵押金退回的方式、程序流程,對抵押金退回設定不合理性條件,或是不立即退回抵押金的,由相關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還可以處五萬塊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處罰金;情節惡劣的,處二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處罰。
嚴禁「大數據殺熟」
近年來,「大數據殺熟」悄然興起,買相同的視頻網站vip會員,蘋果手機客戶比安卓機貴;相同的打車起點和終點,不一樣客戶價錢都不相同。但之後不允許這樣。
電商法明文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依據消費者的個人愛好、消費者習慣等特性向其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搜尋結果的,理應同時向該消費者提供不對於其個人特徵的選項,尊重和公平維護消費者合法權利。
電子商務平台可以依據購買者個人愛好、消費習慣等畫像開展「智能推薦」,但前提條件是不可以開展誤導性陳述或宣傳,侵害消費者的知情權。
提升消費者人身安全保護
電商法切實加強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保護,特別是在是人身安全方面。其中要求,對關係消費者生命健康的貨品或者服務,電子商務平台對平台內經營者的資質資格未盡到核審責任,或是對消費者未盡到安全防范責任,導致消費者損害的,依法擔負相應的責任。
平台做不到的話,由市場監管局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五萬塊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處罰;情節惡劣的,責令停業整頓,並處五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