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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貪圖便宜,選擇信用不好的電商!
不要為了拼單,買家里不急用的東西! 千萬要把握好退貨時間!
11月2日,在「雙十一」來臨之際,市消協發布消費警示,為頭腦發熱的你降溫。
「雙十一」,各類網購平台為盡可能捕獲更多的消費者,紛紛展開打折促銷活動。網購給人的感覺是便捷實惠,可假冒偽劣商品、虛假交易、不履行七天無理由退貨規定等問題也時有發生。
為此,市消協提醒廣大消費者網路購物時的注意事項。
一、注意防范網路交易風險。
消費者盡量選擇到信用好、安全性高的網站購物,選擇有第三方擔保的購物平台付款;不要在沒有任何資質認證的網站下單,更不能輕易相信對方以任何理由要求直接轉帳到私人帳戶,以及通過發送付款鏈接頁面和掃描二維碼等方式付款;對於自己不熟悉的網站,如果自己無法分辨網站真假,可使用相關軟件幫助識別攔截,以確保網購安全。
二、不要輕信網站商家的表面宣傳。
首先,要想好自己消費需求,列好購物清單,按照計劃購買;不要見低價物品就任性購買,這樣可能會讓你花很多冤枉錢。
其次,在「雙十一」前後,有些商家會調高把商品價格,等到「雙11」那天再降下來,造成打折的假象。如果不想被這個假象所蒙騙,一定要仔細對比商家在「雙十一」前後給出的商品價格,以此判斷商品是否真正打折。
三、不要購買保質期較短的商品或急於使用的商品。
「雙十一」是物流的高峰。消費者購買商品後,要做好快遞派送時間延遲的心理準備。
沒有收到貨的消費者要留意交易系統自動打款的時間,如果消費者發現自己購買的商品遲遲沒有收到,可以在自動確認收貨前三天,聯繫賣家延長收貨時間。
四、要先驗貨後簽收。
商品到貨時,務必當著快遞員的面開箱,查看所購商品是否完好無損。
如檢查發現有質量問題可以拒收,一旦發現商品或服務與訂購時的描述不符,應及時對訂單具體內容、網頁服務承諾、實際消費情況等證據留存,以便在發生爭議時投訴。
五、退貨時要保證商品完好。
《網路購買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貨暫行辦法》中規定:「商品能夠保持原有品質、功能,商品本身、配件、商標標識等齊全的,視為商品完好。
消費者基於查驗需要而打開商品包裝,或者為確認商品的品質、功能而進行合理的調試不影響商品的完好。
但是,對於特殊商品比如食品、藥品、保健品、化妝品的一次性密封包裝被損壞;電子電器類商品產生激活、授權信息、不合理的個人使用數據留存等數據類使用痕跡;服裝、鞋帽、箱包、玩具、家紡、家居類商品的商標標識被摘、標識被剪,商品受污、受損的,將被認定為商品不完好。
六、注意準確把握好退貨時間。
選擇無理由退貨的消費者,應當從簽收商品的次日開始計算無理由退貨的「七日」時間,並在七日內向網路商品銷售者發出退貨通知。
網路電商不得採用格式條款設置訂金不退、預售商品不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自行解釋商品完好、增加限退條件等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或者免除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等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
網路電商不得對成交量、成交額進行虛假宣傳;不得限制排斥經營者參加其他網路交易平台開展的促銷活動。
《民法通則》規定,對於網路電商無理由退貨的「七日」應當指自然日而非工作日。網路商品銷售者應當在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內向消費者返還實際支付的商品價款。
七、注意網購「七日無理由退貨」商品有例外。
並不是所有的商品都是七日無理由退貨,消費者定做的、鮮活易腐的、在線下載或者消費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計算機軟件等數字化商品、交付的報紙、期刊等情形並不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
八、注意保留書面消費憑證。
在交易過程中,消費者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關網路購物證據,如商品詳細信息展示頁面、與賣家聊天記錄、訂單動態、商家承諾、購物票據憑證等,一旦與賣家出現糾紛或合法權益受損,與賣家協商不妥,要先申請退款,再快速通過客服網路平台發起投訴。
十一是網路詐騙高峰期,各類詐騙如釣魚木馬、中獎、退款、貨到付款、秒殺等詐騙手段,因此消費者需提防信息泄露增強安全支付意識,切勿輕信他人的付款要求,不要點擊不明鏈接、不要向陌生人透露個人信息或掃二維碼,不輕信退款及中獎電話,對貨到付款的要先驗貨再付款。
記者丨李春紅 通訊員丨戰洪濤
責編丨李少軍 配圖源自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