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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通過商標查詢最新的商標初審公告發現一個有趣的現象,看下圖:
微信的頭像本身就是兩個小人頭,但初審公告中出現了廣州某公司向商標局申請的第23674662號商標,該商標是圖形商標,從正面上去看發現有點像洋蔥。仔細一看發現原來是一對吃飯的碗,申請在餐飲服務上,有趣的是在今年3月份居然獲得了初審公告,從整體上看,該碗的設計圖案真的就是跟微信圖案非常像。我們都知道,商標局對申請註冊商標如果沒有問題會進行公告,公告期為3個月時間,如果沒有其他申請人進行商標異議的話就能下證了。
按照大陸商標法第三十條規定:如果申請人申請的商標與已成功下證的商標存在近似或者同名時,為避免公眾混淆和形成獨立標誌保護,商標局會對易混淆商標採取商標駁回處理。而騰訊科技公司在國際分類第43類也都已申請了微信圖形商標,不過其二者區別在於申請的小類不同。
對於該商標,騰訊公司是否會提異議呢還有待考究,畢竟騰訊作為全球知名企業,對知識產權的保護也是尤為知名的,微信的價值在市場地位很難撼動,因此按照以前的慣例,騰訊對存在相似商標都會進行提異議。但如果騰訊公司遺漏對該商標異議,是否在後期推廣會帶來消費者誤解呢?難道微信要被吃掉了?大家怎麼看?關注標天下,點擊商標註冊_商標查詢_註冊商標查詢 – 標天下申請商標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