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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6日,南都記者從北京市互聯網法院官網獲悉,唐山「教科書式耍賴」事件原告趙勇的代理律師嶽屾山被黃淑芬起訴網路侵權一案將於6月18日9時再次開庭。此案曾於4月18日開庭,未當庭宣判。
在該案中,黃淑芬以侵犯名譽權、隱私權為由,將對方律師嶽屾山訴至法院,索賠40餘萬元。庭審中,嶽屾山的代理律師稱,在轉發此案所涉的視頻前,黃淑芬因不履行法律義務,已經成為俗稱的「老賴」,與嶽屾山轉發微博沒有因果關係。
黃淑芬。
嶽屾山6月16日回應南都記者稱,靜待此案結果,交由法律審判,案件對於自己的生活與工作並未產生影響。「勝訴將是必然的結果。」
對於該案,黃淑芬的代理律師李濱很有信心。他曾於4月16日表示,趙勇發布的視頻內容中,關於「黃淑芬是平安高管」、「分文未賠」等均為不實信息。
原告黃淑芬訴稱,2015年10月6日,自己駕駛機動車輛與案外人趙香斌等人發生交通事故,造成趙香斌受傷和相關車輛受損,法院判決她對趙香斌進行相應賠償。後趙香斌死亡,其子趙勇在新浪微博發布了視頻《發生車禍後的第776天》。
黃淑芬認為,自己在已賠償49.2萬元的情況下,趙勇通過該視頻誤導公眾稱其「一分錢未賠」。當日,嶽屾山轉發了該視頻。
黃淑芬稱,嶽屾山以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法律專家、媒體觀察員的身份轉發該視頻,導致該事件迅速成為全國輿論關注的重大事件,有關個人隱私信息被大量傳播,自己被媒體冠以「教科書式的老賴」稱號。這種情況使自己及女兒社會評價急劇降低,無法工作和正常生活。
黃淑芬請求法院判令嶽屾山刪除侵權微博及侵權評論並賠禮道歉,另賠償精神損害賠償金、經濟損失等各項費用共計40萬元;北京微夢創科網路技術有限公司(新浪微博由微夢公司負責具體經營)未履行審查義務構成共同侵權,應對嶽屾山的賠償責任承擔連帶責任。
嶽屾山當天並未出庭。庭審中,嶽屾山的代理律師稱,嶽屾山發表涉案微博的行為合法,涉案微博有事實和法律依據,不存在侮辱誹謗他人的內容,不侵犯黃淑芬的合法權益。
他指出,在嶽屾山發表涉案微博之前,黃淑芬與趙勇之間的法律糾紛,早已使其成為社會和網路俗稱的「老賴」,黃淑芬社會評價降低,完全是由於有能力而拒不履行法律義務造成的,與涉案微博沒有因果關係。
新浪微博則辯稱,首先公司系網路服務提供者,對微博用戶所發布的內容無事先審查或主動審查的法律義務;其次黃淑芬就涉案博文未事先通知微夢創科公司要求刪除,而且涉案博文沒有明顯的侮辱、失實內容。
該案庭審開始前,趙勇曾在微博發文《趙勇回應「教科書老賴」事件中出現的所謂「爭議點」》,否認涉事視頻經過語音合成和剪輯,稱將「以發布視頻方式維權」,接受任何權威對其發布的視頻、音頻進行技術鑒定,對過去和未來發布的內容負責。
針對黃淑芬稱視頻中說其為保險公司高管不實,趙勇表示,黃淑芬網上名片顯示其職位為資深保險業務課長,並曬出了電子名片截圖,唐山市金融中心寫字樓當時還有單獨掛牌的辦公室「黃淑芬課」。
引發案件的最初那起車禍風波仍未結束。趙勇6月3日在微博上稱,收到執行款10147元。黃淑芬所欠民事賠償部分還剩745742元未履行。
采寫:南都記者 張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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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書式耍賴」當事人黃淑芬訴對方律師案將再開庭!索賠4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