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夢新聞LINE@每日推播熱門推薦文章,趣聞不漏接❤️
對於王興所說的馬雲誠信問題,我們外人能獲得的雙方信息有限,只能靠目前透露出的一些信息來進行有限判斷。我們回過頭來看看當年支付寶剝離的情況,不了解這個剝離的前後緣由就沒法很好的談誠信問題。
一、支付寶剝離:當年央行要給支付機構發放牌照,其中有一條就是建議中資企業100%控股,但並非說外資一定就拒絕,這時是2010年前後。而此時的支付寶屬於阿里旗下的業務,而阿里其實就股權結構而言屬於外資企業,大股東是軟銀和雅虎。這種股權結構顯然是不符合央行規定。
而最終馬雲選擇了私自將支付寶從阿里的業務體系中剝離出去。從2009年開始經過一系列的操作,馬雲終於在2011將支付寶從阿里的協議控制下剝離開來,成為100%內資控股(相當於馬雲個人企業)的獨立支付機構,為此也獲得了央行的支付牌照。
二、誠信問題:這件事一出,當年輿論嘩然,尤其是在海外市場影響巨大,不僅雅虎的股價暴跌,同時也也有損了中國企業的聲譽,在沒有和董事會協商的情況下就私自做出這種操作,是不符合程序,不符合規則的,屬於典型的不誠信操作。
隨著支付寶事件的不斷發酵,國內外批評聲不絕於耳,很多人認為這動搖了對VIE結構以及外商在華投資的信心,這等於讓整個中國企業的聲譽以及實際利益受損。在這種聲討中,阿里只能盡快和雅虎達成補償協議,最終結果雅虎可從支付寶未來IPO中獲得20億~60億美元的補償金。
所以,如果從這個角度出發,王興說馬雲不誠信我覺得沒有問題。
三、政府背鍋:當年馬雲對剝離支付寶做出的解釋是為了符合央行的規定,並且後續順利拿到牌照。
從言論上來看,的確是給人迫於新政策,不得不做出的決斷。但是後後續實際情況看,騰訊的財付通是有外資股權的,但最終它也拿到了支付牌照,顯然,完全內資控股並非是必要條件,外資也是可以有參與進來的。所以,如果從這條來說,王興說的馬雲讓政府被鍋其實也是有點道理,並非空穴來潮。
四、個人隨想:最後在這里想說,馬雲做出以上對策我們不能簡單的事後諸葛來說誰對誰錯。央行當年的政策其實並非明確,有一定的模糊性,作為企業負責人其實也很難做出準確的判斷,再存在疑問的情況下,乾脆直接一步到位顯然是最穩妥的方式。馬雲按照著自己的判斷做出了選擇,從現在的結果來看,我覺得還是挺好。如果沒有當年的剝離,或許支付寶的發展不如今天,或許有很多限制。
阿里集團市場公關委員會主席王帥在微博上表示,惡意中傷傷害不了阿里,也減輕不了自己競爭的困局。
王興也不是第一次懟阿里,他曾在接受財經雜誌採訪時表示,「如果阿里更有底線一點,我會更尊重他們。」
美團和阿里的大戰已經打響。
在外賣配送方面,美團點評有60萬騎手每年在2800座城市為4億客戶提供配送服務。而阿里巴巴堅信自己可以用低價策略打擊美團。兩家公司都在持續升級的補貼大戰中投入了數十億美元資金。近期,各地又曝出美團和餓了麼要求外賣商家「二選一」。
澎湃新聞記者從阿里內部了解到,王帥在阿里內網發出一封對餓了麼團隊的表揚信中說:「感謝餓了麼的戰友們,你們在外賣市場上的攻城略地,徹底引發了競爭對手對我們赤裸裸的人身攻擊。這是對手對大家戰果的最佳表揚。」
據美團聯合創始人王慧文此前的說法,阿里巴巴拒絕向美團進一步投資,原因是這家年輕公司不願將其應用程序與阿里巴巴的應用完全整合起來。王興擔心這麼做會讓他失去控制權。
王興告訴彭博,這次衝突是不可避免的。「阿里巴巴的這種思維方式很奇怪,如果你有什麼商業舉措,他們就認為你是在偷他們的錢。」
2015年,資本方促成美團和騰訊支持的大眾點評合併,於是美團轉向了阿里巴巴長期的競爭對手騰訊控股有限公司(00700.HK)。騰訊的投資策略更加開放,合併後的公司獨立經營。
王興稱,「這是一次水到渠成的攜手,他們有的,我們需要。我們有的,他們需要。」據知情人士透露,在美團召開董事會會議將此事坐實之前,阿里巴巴提前12小時得到了通報,但沒有選擇權。
2016年,阿里向美團外賣競爭對手餓了麼送來糧草,以12.5億美元對線上外賣平台餓了麼進行投資,占股27.7%,成為餓了麼第一大股東。2017年8月,餓了麼又在阿里提供融資支持下,收購百度外賣。隨著2018年4月阿里巴巴聯合螞蟻金服以95億美元收購餓了麼,美團、餓了麼「二分天下」局面形成。
阿里占據了中國在線零售市場最大份額,而美團在線下服務行業O2O方面處於領先地位。
對於阿里,王慧文曾表示,美團從不希望和任何人對抗,不過從阿里買下餓了麼的那一刻起,正面競爭就已經開始了。
本地生活領域,阿里有餓了麼、盒馬,美團有美團外賣、小象;到店領域,阿里有口碑,美團有點評入口;酒店旅行領域,阿里有飛豬,美團也有;電影票領域,阿里有淘票票,美團有貓眼;阿里有B2B(企業服務),美團也有B2B。
附:支付寶事件
2011年6月中旬,阿里巴巴集團將支付寶的所有權轉讓給了馬雲控股的另一家中國內資公司,並簽署了利潤分享協議。但當時這一舉措並未得到阿里大股東之一雅虎的批准。
不過後來事件的核心浮出水面:雅虎與軟銀希望以「假內資、真外資」的VIE(可變利益實體)方式繞過法律監管,獲取央行頒發的支付牌照;而馬雲認為VIE模式獲取牌照是違規的,因而終止了VIE協議。
當時的背景是,2010年6月,央行出台了《非金融企業支付服務管理辦法》,規定從事第三方支付的企業必須向央行申請許可證,申請牌照者最好是內資企業,外資企業要按「另行規定」報批。而當時阿里巴巴集團一直由外資控股,其中美國雅虎占股39%,日本軟銀占股29.3%,馬雲團隊占股31.7%。
在阿里上市後,馬雲通過合夥人機制形成了對阿里的控制,自身業務乏力的雅虎也退出董事會,成為阿里的財務投資人。
來源:熱門話題熱搜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