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壟斷案敗訴,蘋果「過路費」模式遇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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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一反三

蘋果的問題不在於一時反壟斷案的輸贏,而在於其產品的競爭力的下降。

美國最高法院周一經法官投票,以5票支持、4票反對的投票結果,判決蘋果公司在一項關於其App Store的反壟斷案件中敗訴。

對此,蘋果回應稱,App Store「根本不是壟斷」,它允許開發者自己為應用產品定價。蘋果還表示,App Store上的「大多數」應用都是免費的,因此公司實際上「沒有從這些應用上獲得任何收益」。

消費者可以就App Store提訴訟

美國最高法裁決的這一訴訟,2011年由羅伯特·佩珀和其他三名iPhone用戶首次提起。這些用戶認為,蘋果通過Apple Store向開發者收取30%的抽成,是對壟斷的不公平利用,其導致應用的價格上漲,最後都轉嫁給了消費者。

蘋果認為,公司只是應用開發者的中介角色,是開發者自己為應用設定價格,並向蘋果支付傭金。更直白地說,蘋果的意思是,我只是向開發者收錢,並不關消費者的事,所以消費者不能直接起訴我。

現在,美國最高法院5票支持、4票反對的投票結果,意味著iPhone用戶可以就此問題繼續向蘋果提起訴訟。

當然,這也只是說,消費者可以就此向法院起訴蘋果公司,並不意味著消費者一定能贏。但從資本市場的反應來看,後續出現集體訴訟,甚至蘋果公司敗訴結果,應該是大概率事件。而一旦蘋果敗訴,訴訟可能導致的罰款金額將高達數億美元。

截至北京時間5月13日22:11,蘋果股價重挫5.63%,市值蒸發逾500億美元——當然,這可能是多重因素的影響。

「過路費」模式曾是蘋果成功法寶

App Store這種「過路費」模式,曾是蘋果成功的原因。在iPod時代,盜版MP3困擾歐美音樂產業,iTunes帶給音樂人新的營利管道,而App Store則是這種模式的延伸。

App Store不僅使開發者收益有了保障,同時也建立了嚴格的準入門檻,杜絕垃圾軟件,使得整個生態得以持續發展。可以說,App Store體系是蘋果成功的法寶,也給蘋果帶來了豐厚利潤。

但隨著行業發展,這個模式也產生了很多問題。

2017年4月,蘋果與微信就曾為打賞爭執不下,微信停掉了iOS版中的打賞功能。隨後,微博、知乎等應用也陸續在其iOS版本內取消了相關功能。

事情的起因也是源於這30%的「蘋果稅」。蘋果將打賞這種小費形式也歸類為應用內購買,每一筆費用都要抽取30%的分成。根據這個邏輯,包括資訊類、付費問答、直播平台等在內的諸多應用,都要被收取高達30%的費用。

5個月後,也就是2017年9月,蘋果又一次修改了App Store的審核規則,取消了對於第三方應用打賞抽成的規定。對於應用平台上個人對個人的打賞,蘋果不再抽成30%。

不過,蘋果的不抽成,僅限於打賞,在軟件購買上,蘋果公司仍然會抽「稅」。一直以來,和應用開發者分成就是App Store的盈利模式。銷售應用的利潤蘋果拿三成,開發者拿七成。該規則同樣適用於走應用內購(In-AppPurchase)管道,提供用戶訂閱、遊戲內虛擬貨幣、遊戲級別、獲取高端會員內容或者提供完整功能版本等。

所以,一直以來,開發者與蘋果之間都存在博弈,這一次引入消費者到這個法律關係中來,是開發者與蘋果之間抽成與反抽成博弈的一個延伸。

決定博弈勝負的,還在於蘋果自身

在未來的訴訟中,或許蘋果會敗訴、被罰款,但長期來看,決定博弈勝負的地方,不是法院,而是市場——蘋果真正的危機還是在於市場、產品競爭力的衰退。

一直以來,因為有「蘋果稅」的存在,開發者與平台都會促使消費者使用安卓平台。如果說,之前蘋果由於創新力強,產品吸引力大,還能牢牢吸引消費者的話,那現在隨著華為等安卓廠商的崛起,蘋果的吸引力正逐步下降。某種程度上看,這才是對蘋果的最大打擊。

回顧全球科技發展史,我們會發現,反壟斷的作用其實沒那麼大。當年,在PC全盛時期,微軟操作系統的壟斷性非常大,如今的蘋果難以比肩。但是,在向網路時代的過渡中,網景瀏覽器深受消費者青睞。微軟曾試圖借助操作系統的壟斷力,在操作系統中免費綁定瀏覽器,借此打壓網景,並稱之為:買汽車自然會配大燈。

但是,之後的反壟斷訴訟並未影響到微軟的地位,真正影響微軟地位的,是Google的崛起,是移動互聯網時代安卓系統的崛起,是Facebook的崛起。

所以,蘋果的問題不在於一時反壟斷案的輸贏,而在於其產品的競爭力下降。某種程度上,這與App Store強大的盈利能力不無關係——正如古人所說,生於憂患,死於安樂,蘋果的憂患也在眼前。

□劉遠舉(上海金融與法律研究院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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