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聞鶯
李聞鶯,媒體記者、編輯:
1982年初夏,山西小城侯馬和省城太原,兩個相隔300多公里的青年男女經人介紹開始初步接觸。
女孩叫菊,22歲,成擅長一個大家庭,七個朋友姊妹中排行第二。小夥叫榮,在家裡擔任著「大哥」角色,30歲還未婚,在當時算得上「大齡男青年」。
起初只是書信往來,為了知道對方模樣,他們互寄照片。菊寄了張一寸照,照片中她戴墨鏡,穿高領毛衣、留著輕燙過的俏皮短髮。
1979年,菊19歲,3年後她特意選了這張自己覺得好看且時髦的照片寄去相親。
這張照片拍攝於他倆最初接觸的三年前,1979年,也就是菊19歲的時候。
那時她不僅時髦,還相當有主見,遲遲不肯答應長輩此前看好的婚事。20歲時,她幹了件驚世駭俗的大事兒——逃婚。一個多月後父親才在外省把女兒找回,狠狠一巴掌後,「包辦婚姻」就此泡湯。
1970年春節,外公一家人。左起:二舅、媽媽,外婆、外公、大姨、大舅。前排嬰兒為三舅,兩個小姨當時還未出生。
女孩到底想嫁一個怎樣的人?20歲出頭的菊也不是很明確。她希望對方聰明、正直、能聊得來,長相順眼……朦朦朧朧的「標準」背後,還有青春期的逃婚「後遺症」——盡早離開家,越遠越好。
於是,遠在省城、有正式工作的榮,成為菊可考慮的選項。沒想到,照片寄過去,對方一本正經地來信說,看不清,請她再寄一張。
其實,榮也有自己的小心思。而立之年的他,不善言辭,家境清寒,前女友為此與之分手。經歷了上一段戀情的失意,看到照片中戴著大墨鏡、比自己小很多的女生,他擔心對方是個「小太妹」,一時還不能收心談婚論嫁。
左為菊寄給榮的第二張照片。右為榮寄給菊的第一張照片。
好在第二張照片讓他打消不少顧慮。照片中的女孩眉眼清秀,燙髮已然蓋住耳朵,透出幾分溫婉。此時菊也收到了榮的照片,濃眉毛、深眼窩,西裝筆挺,看得出有認真對待這次「遠程相親」。
書信往來兩個月後,七月酷暑時節,榮乘綠皮火車從太原前往侯馬。硬座票五六元一張,車程9個多小時,和現在的高鐵2小時相比堪稱漫長。首次線下見面,兩人互有好感、溝通順暢、三觀相近,於是繼續相處。
上世紀80年代早期流行的「彩照」。
之後半年多,異地戀的菊和榮書信頻繁,短則三四天一封,長則一周左右。他們也前往對方所在的城市,太原的五一廣場、迎澤公園和晉祠是那個年代的「約會打卡聖地」。
1982年11月,菊去太原看望榮,拍攝於晉祠。
1983年春節期間,正月初八,菊和榮結婚了。當年的「三大件」是手錶、腳踏車和縫紉機。榮經濟條件有限,買了手錶和腳踏車,另外還有幾件給女方的新衣服以及三百塊錢彩禮,加起來八九百元。這已接近榮兩年薪水收入的全部。
婚紗照是婚禮後才拍的。當年拍1寸照收費3角,2寸照收費5角,拍一次婚紗照大概幾塊錢。照相館提供了婚紗,沒有化妝,也沒人指導怎麼擺造型,一上午搞定,幾十年後再看效果卻是猜想不到的好。
1983年3月,菊和榮的婚紗照。
1983年3月,菊和榮的婚紗照。
婚後又過了兩年,菊才解決了工作調動,正式定居太原。在此期間他們的女兒出生,兩人合影很快變成了三人家庭照。
1984年9月,爸媽與我。
家庭新成員自然是我。大概七八歲起,我的外公、也就是曾經那個企圖決定女兒婚姻的嚴父,總是津津樂道那場逃婚風波:「論膽量和主見,你可比不上你媽……」老人充滿讚賞的語氣,仿佛從來沒有揚起過憤怒的一巴掌。
1986年9月,菊拍攝於太原迎澤公園。
我的媽媽,當年那個有些叛逆的菊,早已和她的父親和解。
而我所輕描淡寫的這一切,其實未能及他們所經歷過的苦痛艱難之千分之一,這段由她自主選擇的婚姻,也經歷過偶爾的爭吵、一段時間的磨合和艱辛,現在看來卻是打磨過的閃閃發亮的寶石,是留給我的寶貴的「禮物」。男女主人公深信,彼此做了最正確的決定,以至於多年後還能歷久彌新、彼此慶幸。
1988年春節,在奶奶家的小院家庭合影。前排最中間老人是太奶奶,兩側為爺爺奶奶。
【後記】
2021年的春節,因新冠疫情,政府號召大家盡可能就地過年。我們對家的思念,卻隻增不減。
澎湃新聞/視界征集家庭相冊中的老照片,請你說一說照片背後難忘的故事。對於老照片的凝望,像是對於自我乃至整個家族過往的一次審視,與過去的點滴聯通,那些故事也在不知不覺中構成了我們曾經存在過的佐證。給予我們短暫的慰藉,也提供這一年繼續前行的電力。
從南到北,自東向西,一個個鮮活的家庭故事,也承載著生動的年代記憶,願以此著一本時代的家庭相冊。
責任編輯:梁嫣佳
校對:丁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