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對象這件事大家覺得難不難?也就七、八年前吧,年輕人對相親還是嗤之以鼻的,覺得要通過相親的方式才能找到對象,實在有點老土。 不過現在相親似乎已經成為年輕人找對象的主流方式了。
同事、朋友和家裡人介紹的對象還相對靠譜一點,即使不是自己心儀的對象,只要和介紹人說一下,大家各自也不耽誤。怕就怕有些婚戀網站和婚介所的招術。
前幾天嘉興有個小夥就被婚戀網站騙了,三個紅娘輪番上陣,小夥耳朵軟了就花了5800元辦了6個月的會員服務。誰知道交完錢後才被告知半年內隻介紹兩個女生。
結果還被小夥發現,其中一個介紹過來的女生竟然是這個婚戀網站的女員工,你說坑人不坑人。小夥子想退款,工作人員就百般推脫,這錢交進去容易,想退可就難了,畢竟白紙黑字簽了合同的。
而平湖的石先生也遇到了相同的招術。石先生今年44歲,離婚兩年,今年8月份看到網上的介紹聯絡到了嘉興金鑽婚姻介紹服務有限公司。同樣是交了5800元,購買了六個月的服務,結果對方也隻介紹了兩個相對對象,後續就什麼服務都沒有了。
購買服務時,紅娘一再強調一定會在半年內給石先生介紹到合適的對象,結果介紹過來的對象石先生也不滿意,再聯絡這個紅娘,人家就不回他消息了。石先生想退款,同樣不可能,因為合同上就寫著介紹兩個對象。金鑽婚姻介紹服務有限公司負責人底氣很足,「我們都是按照合同辦事的,給你介紹了兩個對象,合同其實已經履行了,我們出於人道主義,後面有合適的還會給你做介紹」。
對此石先生雖然不認可,但也無可奈何,隻怪自己當初沒有好好去理解合同條款。介紹了兩個對象,見了兩次面,5800元的服務就結束了,這錢似乎也太好賺了。簽合同時拍胸脯保證能幫客戶找到合適的對象,簽完合同後隨便找兩個人來應付下就好了。
朋友們,對此你們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