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很長一段時間,有個三十來歲的帥哥會時不時來咨詢我關於老人結婚的問題。
他母親在他三十歲的時候腦溢血去世了。他老爸是地方上某企業副總。等了幾年,老爸退休了,過著靠退休金和股息就可以安逸生活的閒散日子。相比較之前繁忙的工作,生活節奏一慢下來,老爸倒顯得有點不知所措。
他也沒那麼多時間陪自己的老爸,畢竟一個還在996,一個已經過上閒雲野鶴的日子。久而久之,他倒是也擔心老爸生活太過單調,有過給老爸找一個門當戶對的老太太太搭夥過日子的想法。
至於為什麼要門當戶對,很簡單,這個理念是「家族傳統」。
他老爸年輕時候是組織裡安排的婚姻,當時她爸是企業的先進,自然也找了個評上先進的女生,這算作門當戶對。他自己在大學時候喜歡的女生因為家境清貧,就被父母硬生生拆散了。取而代之的,是老爸從地方上找了個小有名氣的千金,這個老婆是老爸費盡心機撮合的。
強扭的瓜不甜,男人整天加班不著家,從前小日子過得舒坦的千金自然對這段婚姻不滿。倆人也是勉強過活。
直到今年年初,他注意到了老爸似乎和隔壁樓的單身的王老太太太走動頻繁。這王老太太太家裡沒有二畝三分田,倒是舞跳得不錯,算是社區退休群體裡的佼佼者。僅論「家族傳統」,她本來是入不了老爸的法眼才對的。
他擔心王老太太太有什麼手段,讓他老爸鬼迷心竅。
於是他心生一計,選了個工作日突擊回家,發現老爸竟然把王老太太太帶到家裡吃飯。然後父子二人僵在原地,過了一會兒父親攤牌了,倆人已經領證了。並且二人早就認識,開始還是老爸追著王老太太太不放,反而愛答不理的那方是王老太太太。
現在老爸終於得逞,把老太太太追到了手。老爸招呼著兒子,讓他沖著王老太太太喊一聲「媽」。
思索了很久,這一聲「媽」他還是沒有叫出來,只是別扭地叫了聲「阿姨」。
講到這裡,我覺得他多半是來復仇的。這種事情民政局經歷得多,律師事務所遇到的少。
自己的婚姻是一手包辦的,他也想回頭包辦父親的婚姻。誰知道晚年父親打破了「家族傳統」,自己奔向了婚姻自由。
一番開導以後,他進一步道出了他的焦慮。王老太太太和老爸的結婚,勢必會導致在繼承財產時的分配上,財產不可避免地流向老爸的新配偶。
這類問題屢見不鮮,年輕人會有這樣的焦慮也是無可奈何。
老年人再婚會造成的直接影響就是「後老伴」直接變成老年人的配偶。
這意味著倆人結婚以後,婚姻存續期間的收入:退休金、股息等都算成共同財產。那麼在將來某一天,老人去世以後,後老伴必然會作為第一繼承人和子女在遺產問題上分一杯羹。
第二個影響是,老人的贍養問題。但是像是帥哥這種已經成年工作的,並沒有被「後老伴」撫養過,所以是不需要承擔「後老伴」的贍養的。但他同樣有擔心:假設「後媽」的親生子女不孝,自己又不想贍養「後媽」,那把後媽直接趕出去也是不合情理的,在道德上,也會受到訓斥。
我便詢問帥哥,回去可以問問父母,在搭伴養老的問題上,二老有沒有約法三章。
搭伴養老,已經不算是一個新鮮的名詞了。講得是老年人為了平穩養老,而選擇找別的孤寡老人搭伴。如今社會節奏加快,年輕人的工作壓力日漸增加,工作時間也拉長不少,別說陪伴老人,就是陪伴自己的配偶都擠不出時間。贍養老人多半變成了定期打錢。
找一個興趣相投的老年人搭伴養老,搭伴是次要的,養老才是主要的。它有個明顯的優點:好聚好散。但感情一旦到位,兩位老人把證件一領,就成了命運共同體。最好先像年輕人的「婚前協議」一樣,二老也定一份協議。
協議建議圍繞「不變」約法三章:
財產不變。婚前是誰的財產,婚後就是誰的。婚後的個人固定收入,該是誰的也是誰的。
子女不變。婚前是誰的子女,婚後就是誰的。各自子女照顧各自父母。有困難可以幫助。避免因為贍養問題出現糾紛。至於叫不叫「媽」,則需要老人根據子女的接受程度來看。
繼承權不變。這是最重要的。老人過世以後,各自的子女繼承各自父母遺產份額,避免糾紛。
年輕人在父母搭伴養老的問題上,應該理性看待。贍養老人更多的是陪伴而不是金錢,假設自己不常在老人身邊,不妨試試讓老人多一點選擇,讓餘生多一份陪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