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報4月11日訊(記者 於振宇 通訊員 謝特波 孫青青)今天上午,婁底檢察機關指控的被告人楊運壽等28人拐賣婦女、收買被拐賣婦女一案在婁底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開庭審理,檢察機關指派檢察官出庭支持公訴。
檢察機關指控:2016年9月至11月,被告人卿啟林、鄒南意、卿春山、卿啟兵、劉青香、伍永寧等人以出賣為目的,多次共同或者單獨從被告人楊運壽等人處以人民幣3萬餘元的價格收買由他人拐騙至大陸境內的外籍婦女,自駕或者租乘被告人鄒彪、陳志偉等人的車輛,將外籍婦女運送回新化,然後再以介紹婚姻為由,將外籍婦女以人民幣3至8萬餘元的價格販賣給被告人歐習東、陳智紅等人。
本案是一起警察部督辦的特大跨國拐賣婦女團夥案。檢察機關指控,28名被告人在短短2個多月時間內拐賣、收買了24名外籍婦女,其中楊運壽、鄒南意、劉青香、伍永寧拐賣婦女的人數達到十人以上。承辦檢察官嚴審細查數百份證據,積極引導偵查機關取證,將繁復的案情梳理清晰,為有力指控犯罪打下堅實基礎。
承辦檢察官介紹,本案中收買這些被拐賣外籍婦女的被告人,多數家庭條件差或兒子殘疾,已到適婚年齡卻娶不起、娶不到老婆,看到親戚、鄰居都通過這種方法「買」到了新娘,就通過被告人羅玲翠等專門介紹拐賣外籍婦女的「媒人」聯絡上新化的賣家,用盡全家積蓄買來一個新娘。然而,由於這些女子系被他人拐騙非法入境大陸,內心不是自願來嫁人,本案中多名被拐女子趁上街趕集等機會逃跑。收買人不僅落得人財兩空,還將面對刑法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