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時尚不僅僅存在於服裝中,
更彌漫在空氣裡。
時尚乘風而來,
我們感受著它呼吸著它。
它遠在天邊又近在街頭,
時尚無處不在,
它源自創意構想,生活方式,
甚至某些特定事件。
」
我們身邊的很多人
從不談論時尚,
卻把時尚融入在生活的細枝末節。
身旁的一草一木都有靈性,
日常的一粥一蔬都是講究。
我們中也有很多人,
將時尚當作課題研究,
刻板教條,充斥著對人的審視與規訓。
例如色彩不呼應就是不時髦,
配飾沒有整套戴就是不講究。
這讓我想到一個很火的詞
——服美役
它指「為了保持世俗定義的美貌辛苦的投入」。
例如很多完全不顧自我喜好與生活背景,
也沒有找準自我風格便盲目按照教程去生搬硬套的人。
這樣的搭配無疑是:
美則美矣,卻毫無靈魂。
穿搭固然需要技巧,
時尚也的確需要一生去學習和完善。
但時尚同時也是個人主觀的事,
個人印記,不同的個性和生活方式,
才塑造出生龍活虎、百花齊放的時尚風景。
時尚不等於完美,有瑕疵才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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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穿搭上的無可挑剔,
到長相身材上的毫無瑕疵。
我們似乎越來越忙於追求絲毫不錯的狀態。
可要知道,
真正在時尚史上留名的恰恰是不那麼完美的一群人。
例如Jane Birkin
她深入人心的、代表時代的風格,
多少是因為那份叛逆的粗獷。
不加修飾的真實與肆意。
還有Kate Moss
她身上那些脫口而出的標誌性單品,
哪一件不帶著靈魂的獨特。
追求時尚≠服役時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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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尚是讓自己過得更好的一種手段,
是一種積極樂觀的生活方式。
時尚不是將所有衣著公式化,
亦不是將生活擺成冷冰冰的模樣。
更或許,
時尚的生活方式只是打理好自己的一方天地。
個體的能量散發光芒,
然後才是產生更大的能量去影響。
要始終明白自己追求時尚是為了什麼。
才能避免做時尚的奴隸。
時尚裡的衣著打扮,
亦只是一種手段和方式。
多一些真實和個性印跡,
也許會更好看。
將時尚當作口號或者鮮亮的符號,
就好比櫥窗裡冷冰冰的展示,
無可挑剔但卻沒有靈魂。
只有落實到實際生活中,
穿在身上,
在身體的律動下才有意義。
後記:
「時尚很重要。它可以改善生活,它就像那些可以帶來樂趣的一切,是值得去做好的事情。」——薇薇恩·韋斯特伍德
但同時,時尚又沒那麼重要。
就像英國作家赫茲利特所說:「凡把穿著打扮視為生活中首要內容的人,他們的價值還比不上衣服的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