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女生嫁到大陸,
幹起了「媒婆」的行當,
被介紹人沒有護照咋辦?
找人偷渡。
最近,江西省南城縣人民法院審結一起組織他人偷越國境罪案件,被告人小花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越南女生小花和小琴分別嫁到江西黎川、南城。2019年3月份,小花回越南老家探親,聽聞小王想嫁到大陸來但卻沒護照。小花知道小琴是偷渡來的大陸,盡管已經在大陸很多年,但是沒有護照,遂聯絡小琴,叫其幫忙帶小王來大陸。小花與小琴談妥費用後,支付給小琴1000多萬越南盾(折合人民幣3000多元),讓小琴帶小王偷渡到大陸。
之後,小琴就帶著小王從越南偷渡進入大陸來到黎川。小花將小王介紹給萬某,萬某支付了小花13.9萬元人民幣彩禮後將小王娶回。在給付小王一些費用後小花獲得介紹費5萬元左右。
小琴在案發前已回越南,小王將被遣送回國。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小花,違反國境管理法規,組織他人偷越國境,其行為已構成組織他人偷越國境罪。鑒於小花具有自首和認罪認罰的情節,依法對其減輕處罰,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來源:江西省南城縣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