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真正愛你的人分手後還能做朋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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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格來說,一對戀人以分手告終。另外,愛不愛也有點太年輕了。如果有那麼多愛,槍頭在額頭上也不會變色。還有什麼能阻止兩個人在一起?是分手了,美好的時期或者雞飛狗跳都會告一段落。兩個曾經的戀人,唯一要考慮的是下一步是做一個互不聯絡的「敵人」,還是還能像朋友一樣心平氣和的交流。注意,這裡說的「朋友」只是單純的朋友,不是那種可以「互動」的「美女」或「美女」,很乾淨。
我們或多或少接觸過外國朋友,例如同學、同事。這些膚色或黑或白的「老外」,有的曾經是不分彼此的「戀人」,但因為各種原因分手了,並不妨礙他們做朋友,包括受邀參加國內某個同事的婚禮,或者參加各種不同名稱的「聚會」。見面時還是大方的擁抱握手,還會求助。另一方面,我們大陸人也有同樣的前提,同樣的背景。兩個人在某個環境相遇,少數人會保持禮節性的問候,而大多數人對此視而不見。我們習慣用「陌生感」來切斷過去的關係,這是真的嗎?
愛是無法抗拒的愛,分手是無法繼續的「分手」。有多少情侶像吳大爺和一樣,愛恨交加,被金錢糾纏,又不讓對方坐牢?或許,大部分人還是因為雞毛蒜皮的小事或者因為激情不再而分手。可惜很多人一分手就反目成仇,更別說成為朋友了。當他們迎面相遇時,他們可能看起來都像陌生人。這僅僅是為了向他們目前的職位「表達他們的野心」嗎?有這個因素。畢竟,在任者和前任之間有很多複雜的感情。但這不是絕對的,也不是大多數人「生死與共」的理由。
很多人都有這樣「單純」的頭腦。如果友誼有問題,說白了,他們還是朋友。關係頂多會由深及淺。例如「修補」完友誼,就可以變成「矜持」。但是很奇怪,戀人很難做到這一點。分手是陌生人。翻臉之後朋友還可以做朋友。為什麼戀人會有這樣意想不到的結局?難道不是思想和格局上的狹隘和局促嗎?
也許有一個原因讓一些人不舒服——偽君子心態。當你和「前任」形成「陌生人」的時候,除了向現在「表達你的野心」之外,你最想要的是證明你對自己的感情是執著的。奉獻是頭腦中「當下」的唯一從屬,專一是身體對當下的忠誠。你和「前任」還有往來,並不代表你們在兩條船上;表面上看,他和「前任」是陌生人,私下里也不一定兩人沒有交集。如果和前任沒有聯絡,為什麼不大方面對前任?心裡有鬼,晚上走路就吹口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