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婚戀時代的婚戀關係,我理解為兩種:陪伴式婚姻和個人式婚姻。這是美國家庭社會學領域著名學者Andrew Cherlin提出的概念。
陪伴式婚姻的成敗取決於兩個標準,一是夫妻雙方有沒有扮演好各自的家庭角色,二是夫妻二人有沒有在情感上一直相親相愛。
個人式婚姻有三個主要特徵:1.強調自我做到2.角色分工靈活3.注重商討溝通。
二者最大的不同是,在個人式婚姻中情感連結依然重要但不是唯一理想,人們更希望婚姻為自我做到提供支持。
大陸當下處在一個轉型期,就是陪伴式婚姻的觀念還影響著我們,但實際婚姻已轉向個人式婚姻。大家在婚戀中用陪伴式婚姻的那一套標準和觀念相處,另一方面個人成長的需求又在關係中得不到滿足。
所以觀察時下的婚姻生活,就會發現有很多人的親密關係困難重重,因為大家是分裂的。例如一對年輕人,可能是大學里開始發展起來的戀愛關係,幾年下來,感情也挺深了,年齡也到了,那就該結婚了。結果婚一結,兩個人觀念上的差異就凸顯了,男生希望女生以家庭為重,工作不要太忙,能顧及家務,下班能給他做飯。女生因為受到主管器重,希望趁年輕好好發展事業,為家庭的未來打好基礎,所以經常加班。男生指責女生心不在家里,不夠溫柔賢惠,女生控訴男生不體貼不支持自己成長,最後大家得出共同結論:你不愛我,日子沒法過了。這其實是不愛的問題嗎?是陪伴式和個人式婚姻兩種觀念的矛盾而已。
又或者所謂的社會熱門問題:大齡剩男剩女。其做到在人們花更多時間在教育和職業發展上,更晚結婚,本來是個合理的趨勢,但能成為社會現象,肯定有更多的原因。如果去問這部分人,他們要找個什麼樣的人,一般都回答,要聊得來的,這是期待和伴侶有精神交流,是個人主義的價值觀。但如果問他們的具體擇偶條件,那就還是有車有房有學歷,相貌端正品德純良,完全就是陪伴式婚姻的標準,然後明明自己也認同,按這標準篩出來的對象,就是聊不起來。這是因為陪伴式婚姻觀,不論在擇偶,相處還是矛盾解決上,都是會鼓勵我們扮演固定的角色,並且用愛情來合理化自我犧牲,陪伴式婚姻會把人當做一成不變的存在,關係中沒有成長和進步的空間,改變和創新會被視為對關係的威脅。所以帶著自我做到的期待,要麼發現自己無法進入婚姻,要麼結婚後衝突很快出現,導致社會離婚率一路攀升。
所以如果問我,這個時代婚戀中最大的挑戰和風險是什麼,我想就是,在這樣的時代背景下,你能不能有意識地排除那些陪伴式婚姻遺留下的觀念,不讓它們阻礙你的情感之路,你能不能梳理認清你在親密關係中的短板,發展起你的情感能力,提升你的自信和自我接納,不把關係置於比人更重要的位置。
因為我們的困局,永遠都不是要和誰在一起,而是如何完整地,沛足地自己面對這個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