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的來歷
父系社會逐漸誕生了私有制,這是人類進化的一個重要標誌,有了私有制才有了繼承財產和傳宗接代的需求。
傳給誰?必須是自己的親身骨肉,如何確定?適合當時的辦法就是嚴格控制女性的貞潔,確保女性是自己生育後代唯一的性關係對象.
這種方式簡單粗暴但卻簡單實用有效。這就確保了財產繼承給了自己的後代。
婚姻是一種社會契約,契約的雙方是夫妻,但這份契約本質並非是夫妻雙方的,而是男性與其他男性之間劃分女性「所有權」的契約。
這樣的婚姻關係註定從一開始就是不屈等的,女性從來沒有當成個體來對待,她只是丈夫的私人財產,這個時候的婚姻制度本質是產權制度。
由此得出,婚姻是社會發展的產物,和「愛情」沒有必然的聯絡。
我們也可以去婚姻法裡尋找答案,想必把整部婚姻法翻個底朝天,也找不到「愛情」兩個字。 整部《婚姻法》都圍繞了一個字,錢。
夫妻離婚,夫妻共同財產怎麼分割?
夫妻一方出軌,共同財產如何分配?
夫妻分開,共同債務如何分配?
婚姻的本質實際是一種財產制度,是婚姻中的兩個人基於人類繁衍為基礎的「財產保障的契約制度」。
在古代人們為了要把辛苦一生獲得的財產傳遞下去,所以發明了婚姻,方便自己的財產能夠繼承下去。
利益聯盟
那麼什麼才是婚姻的基石呢?婚姻制度保障的是名份和利益。我不止聽一個女生說過,婚姻不過就是一張紙。
舒淇在若干年前接受採訪,也表達過類似觀點。
我想用一個真實案例,來說明白婚姻是一張什麼樣的紙。
王軍跟李瑤同居20年,生育有一兒一女,但是兩人並沒有辦理結婚登記。後來,王軍下海經商,身價過億。
一天,王軍邂逅國中校花丁清。兩人擦出火花,迅速辦理了結婚登記。一個月後,王軍意外車禍身亡。
王軍的遺產糾紛,法院是這樣判決的:王軍的父母和兩個孩子總共分得三分之二的財產。與王軍僅有一月婚姻關係的丁清,獲得三分之一財產。
李瑤呢,盡管與王軍同居了20年,並替他生育了兩個兒女,分文沒得!
這就是愛情和婚姻的區別,愛情在法律面前分文不值。值錢的只能是婚姻。婚姻的基石不是愛情,而是夫妻的共同利益。
那些嫁給愛情或娶了愛情的人,為何結局一般都不是太好呢?原因就在於,婚姻不是愛情的升華,而是利益的集合體。
在需要考量利益的地方,一個人如果只考量愛情,一旦婚姻破碎自然會特別被動。
資源鏈接
戀愛的本質是一種「情緒」交換,而婚姻的本質是一種「價值」交換。
"價值"是比「情緒」高一個維度的東西,談戀愛時候只需要憑感覺就好了,互相讓對方開心就可以。
但是一旦結婚,決定婚姻能否長遠的就看兩個人能否彼此持續的給對方提供"價值"。
婚姻就是兩方的資源建立深刻的鏈接,如果雙方資源不屈衡,則資源必然從一方流到另一方。
既然婚姻和愛情無關,那為你為了愛情而結婚豈不是傻瓜?你願意自己的資源白白流向對方?
篩選對象
既然婚姻的本質是利益,那麼結婚自然要以利益為中心,找一個資源比自己豐厚的對象結婚,就算離了婚自己也不吃虧。
反正現在離婚率也三分之一了,出軌的人到處都是,也無需把離婚當回事,只要孩子是自己的,財產上的分割不吃虧就可以了。
結婚離婚就該像吃飯一樣隨便,據說高離婚率是社會進步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