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上必須寫上我的名字,要不然這婚就不結了。」小李對著男朋友下了最後的通牒。不知道什麼時候開始,「買房結婚」就被捆綁到了一起。對於那些沒有房子的年輕人來說,沒有一套房子恐怕是很難步入婚姻殿堂的。
很多女生在擇偶的時候第一條就是要先買房,第二個要求就是房產證上必須要寫上自己的名字。但是房產證上不能輕易寫上夫妻倆的名字,你知道是為什麼嗎?
一、婚姻法改了
很多人認為房本上寫著誰的名字,就是誰的房子,很多女孩都認為房子上添上自己的名字,房子就有自己的一半,這樣在離婚的時候就能夠分割到一半的房產。很多女孩受網上雞湯的影響,逐漸形成了房產證上必須添加自己名字的觀念。為了所謂的安全感,女方會要求必須在房產證上寫上自己的名字。一旦男方不願意,就會被扣上不愛自己的帽子。似乎在房產證上加不加名字就能夠證明愛與不愛。
不過,隨著新的婚姻法的更改,房產證上有沒有名字,已經不再作為房產分割的唯一依據。2021年1月發布的的《婚姻法司法解釋三》中,第六、第七、第十、第十二條條例明確規定了離婚時的房產分割方式。首先婚前全款購房,房屋產權歸出資人所有;其次,一方父母為孩子出資購房,房屋產權歸一方所有,另一方不得分割;最後,如果婚後共同還房貸,離婚時雙方協商分割,協商不成的,歸產權登記人所有,增值部分和共同還貸部分由產權登記人對另一方進行補償。所以,在房產證上是否有女方的名字,已經不是很重要了。
如果夫妻雙方中有一方在購買房子的時候沒有付出任何資金,即使在房產證上寫上名字,在離婚分割的時候,也不可能得到房產的一半。就算不寫名字,也得到房子增值部分和夫妻生活期間還的房貸部分中的一半。房產證上寫不寫名字,已經不是房產分割的決定因素,而且這樣的要求會讓另一方非常厭惡。婚姻成為了買賣,房產證加不加名字成了出價,破壞了婚姻的神聖美好,也會給夫妻雙方心裡埋下芥蒂。
二、生活不方便
房產證上寫上夫妻雙方的名字,可能會給後續的生活帶來不必要的麻煩。首先,就是以後的生活中會很麻煩,如果在房產證上寫上了雙方的名字,不僅僅在添加的時候需要辦理各種龐雜的手續。甚至在之後的生活中,很多一個人就能辦的業務只要需要用到房產證的時候就需要夫妻雙方都到場。
另外,大多數家庭在購買首套房產的時候,資金都比較拮據,肯定在房產的選擇上會有各種不足。在婚後,夫妻雙方通過努力,有了較高的收入時,會有改善住房條件的需求,也就會購買第二套、甚至第三套住房。
而各地為了限制房產炒作,都出臺了相關的限購政策,對於第二套第三套房的要求會更加高。不僅僅是首付款比例更高、貸款利率上升。如果在房產證上寫上了夫妻雙方的名字,那就意味著夫妻雙方都有了第一套房產,貸款難度也會更大。
三、「假離婚」也解決不了問題
有些家庭為了避免政策限制,甚至想出了「假離婚」這樣的方式,這樣會有用嗎?想像是美好的,但是現實往往很殘酷。首先,感情經不起考驗,夫妻雙方一旦離婚了,相當於兩個人都沒有了限制。沒有了心理上和法律上的限制,有些人就會暴露本性。很多「假離婚」的家庭,最後都走向了假戲真做,最終人財兩失。
更重要的是,國家已經對這種現象制定了相關規定,某些限購地區規定離婚沒有超過三年的,不能購買房產。三年的時間這麼長,其中的變數太多了,也加大了「假離婚,真買房」的操作難度。很顯然,在目前的政策下,房產證上不寫夫妻雙方的名字,要比寫上更加合適。
其實房產證上寫不寫名字,根本就證明不了什麼。婚姻依靠的是雙方的經營,一張房產證不能說明什麼。夫妻雙方反而會因此出現一些不必要的爭吵,加劇矛盾。君不見,有多少恩愛的小年輕因為房產證上寫不寫名字,最終分道揚鑣。如果雙方有感情,房產證寫不寫名字無關緊要。如果對方不愛你,你就是把名字寫到他身上都沒有用。
總結:
很多人把對方願不願意付出作為判定愛情的標準,房子作為重資產,會占一般家庭資產的80%以上,在對方出資購買的房產證上寫名字,被視為夫妻中其中一方愛意的體現。這樣的歪理,在近些年被互聯網放大,讓大多數人都接受認可。但是實際上,在房產證上不寫上夫妻雙方的名字反而是一件好事,很多人之前不知道,但是現在知道也不算晚。你會同意在房產證上寫上對方的名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