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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品牌的汽車在這幾年里我們都看到了長足的發展,自身產品力完全有能力與一眾合資品牌相抗衡,特別是在設計層面,像是造型「奇葩」的領克以及「不開什麼都好」的WEY,不可否認在這兩款中國「豪華」品牌車型上我們看到的是車企正向設計的實力,而且還都挺好看的。
但不得不提的是,中國品牌發展至今也經歷過不少「黑歷史」,此次新聞的主角就是其一!
本文來自 雪花新聞,本文標題:法院判決陸風X7抄襲路虎極光,隔壁保時泰瑟瑟發抖 ,轉載請保留本聲明!
遲來的正義
就在上周五,汽車界的一樁冤案終於沉冤昭雪,路虎狀告江鈴陸風X7抄襲案終於迎來了光明,經北京市朝陽區法院判決裁定,江鈴公司生產的陸風X7在5項車型設計方面抄襲路虎攬勝極光,經裁定江鈴汽車立即停止陸風X7的所有銷售、製造和行銷,並向路虎支付賠償金。
路虎和陸風之間的孽緣還得追溯到2014年,五年前的11月正逢廣州車展,陸風在展覽之上發布了這款陸風X7車型,在現場觀眾媒體們呆滯的目光中這款車型瞬間成為了本次車展的焦點,也在整個中國汽車市場上造就了一個輿論漩渦。
和路虎攬勝極光簡直1:1模型復刻出來的樣子,甚至在前臉毫不避偉地貼上了」LAND WIND「字樣,好一陣讓人們無語。
別急,更扯的還在後面,媒體深挖出陸風X7這款車是在2014年4月申請到的外觀專利,專利申請號為:2013305282265,而陸虎則是在2011年就為旗下攬勝極光申請了專利,在一年後也就是2012年8月獲得了專利,專利申請號為2011304364593,都是國內的申請的專利號,為何在2012年路虎已經獲得專利後的2014年,還能為陸風申請到專利號呢?這里面的利益關係值得深思。
鬱悶的野馬 無語的本田
福特野馬,哦不,福特Mustang可謂是這種亂象下的著名犧牲品之一,2016年2月份四川汽車工業集團有限公司旗下川汽野馬公司將福特告上法庭,因其使用川汽野馬早已註冊過的」野馬「之名,經過兩年的官司,川汽方最終獲勝,並得到了福特方100萬的賠償款,福特也不能再使用「野馬」的商標名稱了。這場官司很多人覺都很扯,當然也包括我,但法庭是根據川汽野馬註冊過「野馬」商標,而福特方並沒有為由來判決的,也有可以理解的地方,但即便如此,這樣的官司也實在滑天下之大稽。
相比福特,本田就更冤了,本田與雙環(已消失)長達12年的官司堪稱中國市場上此類事件的鼻祖了。2004年,本田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告雙環汽車品牌旗下S-RV車型存在抄襲CR-V外觀設計專利權,要求雙環停止侵權行為,停止生產銷售該車型,並賠償其經濟損失。
但結果是法院認定S-VR和C-RV兩者在整體觀察及細部比較上存在明顯差異不構成近似。讓明顯存在抄襲行為的雙環S-VR堂而皇之地繼續在市場上銷售。
之後整整12年間,由於雙環因為經營不善,車型缺乏產品力導致銷量萎靡早早地停產了,本以為終於耗死了抄襲者的本田卻在12年後的2016年迎來一張賠償1600萬的法院判決書。原因在於雙環認為自己車型銷量不佳的是本田害的,認為本田對中國競品進行打壓封殺以求獨大,牟取不正當競爭利潤。於是向法院提起了反訴,告本田侵犯了雙環的合法經營權和名譽權,向其索賠並承擔相應的訴訟費用,而這次居然還告贏了。好在最終在本田敗訴賠償了1600萬後雙環由於資質問題在《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第281批)》目錄中被撤銷。
中國汽車史上碰到這種「惡心」事件的可絕不僅僅只有福特和本田
來之不易的勝利
此次路虎勝訴的意義遠大於這個官司勝利本身,路虎官方微博也在第一時間分享了這個消息,誠然有品牌行銷的成分在內,但更多的是展現出中國的版權專利管理等方面進步,興許就在不久後,吃專利權虧的車企能越來越少,也還給國內市場一片淨土。
哦對了,路虎的這次勝利,讓很多憋屈已久的品牌開始蠢蠢欲動,很多朋友都在猜測收拾完陸風後,接下來該輪到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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