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臺灣銀行 存款繼承特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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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臺灣銀行 存款繼承特殊要求 未分類 第1張

※ 引述《froginddd (乾橘子)》之銘言:
: ※ 引述《lesam512 (鴻)》之銘言:
: : 我去臺灣銀行龍山分行辦理我爸的存款繼承 被要求一定要繳交
: : 所有繼承人都在的全戶戶籍謄本手抄本
: : 說這樣子才知道我爸所有的繼承人名單
: : 但是我去戶政申請了 上面根本不會寫我爸總共有幾個小孩
: : 戶政那邊也只是努力幫忙我找 以前的手抄本 有沒有全家剛好都在一起的時期
: : 然後印給我 戶政也說這根本沒辦法證明我爸總共只有幾位小孩
: : 更何況 如果你小孩現在出生 你去哪裡生手抄本出來
: : 我準備了
: : 我爸的戶籍謄本(除戶部分)
: : 所有繼承人的戶籍謄本, 身分證, 印鑑證明, 印章, 委託書!
: : 我拿同樣的文件申辦了以下這間地方 沒有一間對我做這麼奇怪的要求
: : 第一銀行
: : 永豐銀行
: : 聯邦銀行
: : 郵局
: : 國稅局
: : 地政的房屋土地過戶
: : 監理所汽車過戶
: : 富邦產險的汽車強制險過戶
: : 如果今天真的可以拿手抄本證明我爸只有幾位小孩 那我也就算了
: : 但是根本就沒辦法證明 然後硬是要別人再跑一次戶政去申請
: : 那如果你剛好不幸 家中有很多房子 戶籍都在不同位置
: : 根本就不會有全戶都在的手抄本
: : 現在出生的小孩是要怎麼申請手抄本 現在根本就沒有手抄本了
: : 我覺得臺灣銀行這根本就是惡劣刁難 增加繼承人提領被繼承人存款的困難
: : 到底有多少繼承人因為臺灣銀行這種莫名其妙的要求領不到被繼承人存款
: : 我本人也已經向銀行局02-8968-9665 申訴臺灣銀行
: 不是手抄本,這個叫原始謄本,民國84年後電子化了,所以之後出生的國民都是電子化的
: 那種謄本,基本上只要提供原始謄本跟三個月內戶籍謄本即可證明,不太懂台銀在堅持什
: 麼….

一般不是都出繼承系統表出來

除戶證明

完稅證明

各繼承人謄本

然後繼承人的繼承協議 (未到場繼承人之印鑑證明、印鑑章、委託書)

https://www2.bot.com.tw/idmexnet/IDMIdpdoc/Default.aspx
繼承
* 存款繼承申請書及其說明書 (pdf)

一、繼承人申請繼承存款應提示文件:
1、存摺、存單或未開立之空白票據。
2、國稅局核發之遺產稅繳清或免稅證明書(繼承存款金額在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下者免附)。
3、存款人死亡證明文件(如死亡證明書或登錄死亡之戶籍資料證明文件或法院宣告死
亡之確定判決等)。
4、可確認為全體合法繼承人之戶籍資料證明文件(如含記事欄之全戶戶籍謄本及
繼承人現在之戶籍謄本)。
5、全體繼承人親持身分證件(身分證或護照)及印章(或簽名)。
6、填具存款繼承申請書(由本行提供)。

含記事欄之全戶戶籍謄本 vs 所有繼承人都在的全戶戶籍謄本手抄本

兩個應該還是不太一樣

而且理解上你只要提出被繼承人除戶前的全戶

加上各繼承人的現在謄本

因為那個 `所有繼承人`

如果有代位繼承人在已分戶後的新戶就不可能出現`所有繼承人都在`的謄本

簡單說兒子分戶後 他小孩只會出現在兒子的戶籍謄本

不會出現在爺爺的戶籍謄本中

但是孫子還是繼承人啊….

戶籍謄本只是在證明上面列出來的人是(有繼承資格的)在繼承系統表中

台銀的申請書上其實就載明是繼承人自己依法填寫如果錯漏繼承人
其責任是由申請人自己負責(相當於由申請人自己切結)

`上列繼承系統表係依民法繼承篇第 1138、1139、1140 條之規定填具,如有遺
漏或錯誤由繼承人等負損害賠償及有關法律上之完全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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