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花蓮投資客震後急賣房!提前解約趕房客

尋夢新聞LINE@每日推播熱門推薦文章,趣聞不漏接❤️

加入LINE好友

[新聞] 花蓮投資客震後急賣房!提前解約趕房客 未分類 第1張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記者花孟璟/花蓮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花蓮投資客震後急賣房!提前解約趕房客 法律碩士生怒了

4.完整新聞內文:
0403地震後,花蓮迄今餘震超過1000次,市場上有購買花蓮房產的投資客認賠拋售,租屋
市場則是一房難求。花蓮東華大學有位租房子的法律系碩士生被房東通知要收回房子,限
她「5月底前搬出去」甚至拒付違約金,她氣得直說,「合約簽假的嗎」,房子10月才到
期,自己法律站得住腳,「一定會堅持到底、住好住滿」。

對此,花蓮縣政府消保官李葳說,租屋屬於定期租賃契約,提前終止租約就是違約,除非
房屋因不可歸責承租人的事由,例如天災造成房屋受損,或是租約為「不定期契約」,也
就是甲乙雙方沒有約定租約期限,才可提前1個月告知乙方房客、單方面解約。他說,即
使簽約時非使用定型化契約,也沒有訂出違約金規範,但提前解約致房客經濟損失或額外
負擔,房客可走民法主張損害賠償,向房東提告。

至於人在北部的陳姓房東拒接記者電話,只透過簡訊回覆說,地震後收回房子是「基於安
全」、「照租賃法規,願賠一個月租金,甲方可以主張收回房子」。

張姓學生說,地震後不久收到陳姓房東通知,要收回房屋出售,要她趕快去找房子,房東
還自稱「提前一個月通知就不用違約金」,「天災地變、財產泡湯」、「妳租金才4千元
,我要虧幾百萬、天天吃不下睡不好」,讓她氣到不行「合約是簽假的嗎」?

學生說,最近期中考、又碰到地震,已經夠忙,還碰到這種房東,她知道自己法律上站得
住腳,拿出法條及合約與房東溝通,但房東自稱「已提前1個月通知,不用給違約金」,
還說「寧願把違約金捐宗教團體」,她耐心溝通反被房東罵「惡質」、「租屋皇帝大嗎」

張姓學生說,東華宿舍受損,學校附近租房子的同學,也有不少原租屋處牆壁龜裂等狀況
,加上花蓮紅黃單受災戶超過1000戶,大家都在找房子,租屋市場供不應求,她在東華新
世紀住得好好的,合約10月底才會到期,現在卻得被逼在這個時機點找房子。她說,搬家
又要一筆額外開支,當初租房還是自費拉Wi-Fi網路,解約網路還得付違約金,還有換新
地方住之後,等於往後半年要付兩倍以上租金,損失超過5萬元。

她說,壽豐鄉的租金比花蓮市、吉安鄉便宜,學生有預算考量,但是租屋網站現在很難找
到學校附近的房子,附近民宿出租無廚房跟書桌,租金也要7000到9000元,至於花蓮及吉
安的市區套房是8000、1萬元起跳,「貴到租不起」。女學生強調,一定會住到合約期滿
,房東如果要闖入,就是違反刑法「無故侵入他人住宅罪」,要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
役或9000元以下罰金。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4652237

6.備註:
大地震後房價究竟會漲還是會跌呢
老屋將何去何從呢
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Be the first to comment

Leave a Rep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