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為何外商憂藐視國會罪? 律師曝原因怒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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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自由

2.記者署名:
祝蘭蕙/核稿編輯

3.完整新聞標題:

為何外商憂藐視國會罪? 律師曝原因怒斥:重傷台灣經貿發展!

4.完整新聞內文:

祝蘭蕙/核稿編輯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國民黨立委提案擴大聽證調查權及增設「藐視國會罪」,課責對
象涵蓋公、私部門,不只引發台灣社會質疑批評,在台外商也提出風險警告。對此,律師
黃帝穎今天(28日)直言,外商之所以擔憂,是因為藍白提出的「藐視國會罪」只見擴權
,卻刻意忽略相應制衡措施,除了違憲疑慮,更將衝擊國際對台投資,嚴重傷害台灣經濟
貿易發展。

面對國民黨提出與美國「藐視國會罪」類似的「藐視立法院罪」,且可能聯手民眾黨強推
此案,歐洲在台商務協會(ECCT)近日刊登一份報告,援引媒體評論此法案「荒謬(
absurd)」,示警在台外商應密切追蹤提案,因不配合立法院調查,或任何可能觸怒立委
的行為,皆存在風險。該報告曝光後掀起外界討論。

黃帝穎今天就在臉書發文表示,「歐洲商會為什麼對台灣示警?因為藍白藐視國會罪並不
符合美國正當法律程序!藍白提出『藐視國會罪』,立法理由都引用美國法例,卻刻意忽
略美國『正當法律程序』與『大陪審團』制衡的民主要求。」

他指出,「美國國會聽證的偽證處罰,究責對象確實包括官員和人民,但藐視國會罪並非
國會決議就成立。民主國家要求『權力制衡』與『正當法律程序』,因此美國國會若認定
行為人藐視國會,法定程序『需移送司法部大陪審團』,由『大陪審團』把關並制衡國會
的判斷。公民隨機選任組成的『大陪審團』,可以否定國會藐視國會罪的認定,決定不起
訴行為人,這就是『權力制衡』,也是民主美國賦予人民『正當法律程序』的保障。」

黃帝穎最後痛批,「但藍白版『藐視國會罪』只見擴權,刻意忽略美國『正當法律程序』
及『大陪審團』制衡的民主要求,顯不符美國法精神。除了違憲疑慮,更將衝擊國際對台
投資,嚴重傷害台灣經濟貿易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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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4656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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