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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時間主營日本動漫、漫畫作品譯制的幾名字幕組成員在日本被抓,這也成為自2015年以來日方所查處又一起涉嫌違反日本知識產權法律的案件之一。這個消息一出,喊冤鳴苦者有,落井下石者有,抄著手作壁上觀者亦有。然而新聞終究是新聞,慢慢也就淹沒在了數字化信息的浪潮中,我也沒有把這個事情當回事,畢竟這種事情在現在的二次元文化圈中已經是司空見慣的事情了。直到前幾天,在一位業內前輩的作品發布微博下面看見語氣不善的質疑,我這才悟過來,是要正眼瞧明白這件事了。
「漢化」這個概念最初為人所知,在我的記憶里當要追溯至2004年前後。那個時間段是歐美遊戲開疆擴土的一年,包括《榮譽勛章:血戰太平洋》、《使命召喚4:現代戰爭》在內的大作發布。然而受制於國內相關政策,廣大國內的玩家並不能第一時間得以暢玩這些大作,而在短期內打不開中國市場大門的歐美廠商,自然而然也就放棄了對中文版本的製作。於是,在這樣一個需方渴求接近飽和,而供方意願偏向於零的當口,催生出了一批通過破解遊戲加密來規避購買程序,並無償為玩家提供中文譯制版的人。這些人就是最初的一批漢化組。隨著時間的推移,這個圈子里湧現出了諸如天邈、蒹葭等業界翹楚。一時間國內相關圈子熱火朝天,好不熱鬧。不過到了2013年,隨著家用遊戲機在國內解禁、steam在中國正式從暗處走到光下,大量優質且正版的官方中文版遊戲湧入市場,大量玩家開始選擇正版。從這時起,漢化組開始走向衰落。到2015年(具體時間我記不清了)前後,國內最大的破解遊戲下載站遊民星空正式關閉破解遊戲下載管道,之後國內一部分漢化組選擇與官方合作,一部分則選擇封筆。
圖為使命召喚4的蒹葭漢化版本,可以看出,當時的國內遊戲漢化水平已經趨於成熟
而與此同時,在動漫、影音傳媒作品上則呈現出不一樣的境況。2006年,美劇《越獄》上架,受大量不堪啃生肉之苦的觀眾的需求影響,誕生了一大批美劇字幕組,我們熟知的人人影視也是在這時開始嶄露頭角。而隨著火影、海賊王等日本漫畫在中國大陸的風靡,平面媒體上也開始出現像類似新大陸漢化組這樣的平面漢化組。緊接著在各個二次元亞領域都出現了具有代表性的漢化組。其中如SLOMO(主要承擔歐美超級英雄相關)、JOJO熱情漢化(業務範圍涵蓋日美各類熱門動漫作品)等更是受到粉絲一致好評。看起來,盡管山海相隔,文化的交流卻從未中斷過。
人人影視曾經是國內最大的視頻分享平台之一
文化交流是相對的,那麼海的另一邊是如何看待這種問題的呢?答案似乎並不是那麼正面。盡管像紐約時報所撰《打破文化屏蔽的中國字幕組》這樣的文章在文化交流這一方面讚揚了中國民間譯制人員的努力,但實際上作為利益流失方的版權持有人卻並不覺得這些人的行徑是在造福社會。相反,很多人對他們深惡痛絕,著名作家加西亞.馬爾克斯就曾經說過自己「永遠也不會將版權授給中國和哥倫比亞這兩個國家」,因為這兩個國家「盜版猖獗」。而在那個時候,網上隨處可見不要錢的《百年孤獨》電子版或者盜版書。而在版權化浪潮不斷推進、各大主流影視平台開始引進正版資源時,很多製作方坐不住了,因為在原先沒有引進的情況下,對於盜版譯制行為睜一只眼閉一只眼是有好處的,這樣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升觀看流量,擴大消費市場。甚至對一些必須花錢才能搞到藍光片源或者高清圖像的作品而言,這甚至能給製作方提供相當的利潤。可相比較於國內主流網站給出的高額版權費和廣告利潤分成來說,那點數目簡直如同滄海一粟,但盜版譯制的行為卻會讓他們流失觀眾,造成的潛在損失並不能忽略不計。如此大勢所趨,民間漢化的出路便陡然收窄。更讓這些人不舒服的是,國家也開始對民漢人出手,2014年,國家版權局關停了當時極其熱門的字幕網站射手網,給出原因即「美國版權方要求」。此後,包括海盜灣、BT天堂等熱門國內外漢化分享網站遭到不同程度上的處理。也是以2014年為起點,一大批漢化組字幕組開始關張,最終僅剩為數不多的幾個還在經營。其他版權意識較強的國家,如開頭新聞中提到的日本,更是採取刑事手段「鎮壓」這一行為。從2015年開始,就不斷有在日漢化組成員遭到逮捕。日本輿論也對這類人持負面態度(詳見日本經濟新聞中文網《不能把字幕組稱為英雄》)。在如此情勢所迫之下,國內民間漢化的境況,變得艱難了起來。
曾經《百年孤獨》是霸占國內盜版圖書暢銷榜前十的熱門書籍。
不知不覺,從射手網宣布關閉至今,已近3年。
那麼作為被整治和討伐的對象本身的民間漢化人員本身,又是如何看待這樣一個問題的呢?很令人覺得驚訝的是,這些人當中的很大一部分,並沒有意識到前文所述的問題,正相反,他們視自己為促進文化溝通的使者、從天上盜火的普羅米修斯、對抗文化管制的英雄。在我前文所提及的那條質疑微博的下面,就有同為漢化組成員的用戶大談起了民間漢化是如何和國家的文化自信掛上鉤的。而得益於他們貢獻的粉絲,自然會站在漢化/字幕組這一邊來吆喝國家放開版權審查制度,更有甚者揚言要給國家文化管理部門一些顏色看看。事實上,在一開始,同樣作為一名民間漢化者的我,也是持有類似態度的。但慢慢的,在圈子里面混久了的我逐漸發現,首先,我們將國外作品進行搬運、譯制,主觀上是憑著自己的愛好來從事這一項目,其出發點並不是所謂的促進文化溝通,只是我們分享的這一行為在客觀上讓更多的人了解到了一些國外影視藝術作品而已,這種行為的流向是單向的,其實質上是我們在充當外國文化對內輸出的通道;其次,所謂從天上盜火的普羅米修斯,用在我們這種人身上也是不恰當的。普氏盜火於天,是因為火能造福人類,而我們所譯制的東西絕大多數,都只是外國社會生活的一些集中反映,對物質生活水平已經很高的國內而言,起不到多大作用;最後,對於很多從業者口中「對抗文化管制,促進民眾開眼看世界,反對愚民政策的英雄」這一概念而言,拋開說這話的人自身年齡閱歷與思考能力是否欠缺不談,就國內現有的文化環境來談,是根本談不上有任何實質性的,類似某些鄰邦的一卡到底的管制措施。現有的對於文化環境的管理措施,大部分被提出來加以討伐的,是面向學生或者12到19歲的青少年而言的,並不具有激起民憤,讓某些人挺身而出的條件。因此把我們這種人稱之為英雄,實在不是一件令人高興的事。
更令人嘆息的是,國內一大部分民間漢化人員受長時間畸形的文化觀影響,甚至發明出了很多在外人看起來很不可思議的「漢化圈業務處理準則」。其中比較著名的有以下幾條:
零、作品僅供學習,不可用於商業行為,轉載所帶來的法律後果由轉載人承擔。
一、在其他組做過一件作品之後,其他組不得再行譯制,否則視為侵犯該組二次版權。
二、任何轉載漢化組漢化作品的網站,均被視為侵犯漢化組二次版權。
三、漢化組所做刊物一經發布,其他漢化組除非發現語病或者重大失誤,不得對該漢化組所漢化刊物提出任何負面評論。
四、不得對漢化組提及正版問題。
實際上還有很多條條框框,我就不在這里一一列出了。在這里首先給大家解釋一下所謂的二次版權。二次版權是指漢化組對自己所譯制漢化的作品擁有似乎在法律上站得住腳的再創作權。不過從正兒八經的法律角度看,這實在是令人啼笑皆非。大陸現行的所有法律法規就我個人所知並沒有對於「無授權譯制等於再次創作」這樣的規定,因此實際上一二兩條並不能成立。第三條實際上在15到16年比較盛行,現在隨著整個圈子的縮小也就慢慢淡化了。至於第四條,其實根本就是部分正版閱讀者想要展現出自己的優越感和一部分盜版閱讀者內心仇富意識的碰撞所帶來的結果。只有第零條或多或少的能夠展現出一點版權意識和漢化人對於法律的顧慮,但如果從法律的角度來看,未經著作人允許便發布他人作品至公共分享平台,本身就已經構成違法行為。總之,國內民間漢化人對於自身所從事的這樣一個行當,是和外界有著截然不同,甚至在某些地方並不能令人接受的觀點的。這也是目前民漢界的普遍風氣。
從某種意義上講,普羅米修斯算是神話中排到前十的小偷。
那麼難道就沒有解決的辦法了嗎?也未必。令人可喜的是,在知識產權保護意識逐漸發達的今天,一部分漢化者像我前文中所述的那樣,選擇和官方進行合作。例如像原先從事遊戲漢化的一些人,選擇了和遊戲廠商進行合作,或者在征得允許後開發中文補丁;而另一些漢化者也在自己作品的醒目位置打上支持並鼓勵別人去購買正版的文字。這兩種辦法對於目前的民漢人來說,不失為兩條出路。而同樣,對於漢化組和字幕組的受益人們而言,也應當較早的擺脫對於字幕組和漢化組的依賴將眼光投向更為可靠的正版,才是最終的出路。
寫了那麼多,我還是想說我非常期待有那麼一天,我可以放下手中的鍵盤,走向街邊的書店,買上一本正版的漫畫雜誌來閱看。最後在這里引用一位業內知名前輩的話,來作為這篇文章的結尾:「漢化組致力於歐美漫畫與圖像小說在國內的推廣與傳播,希望通過漢化組的綿薄之力,能夠培育一定的閱讀群體和閱讀氛圍。支持正英文原版和漢化引進版的客觀效果之一,是保護和鼓勵創作者應有的權利和創作意願。從長期利益考量,對正版作品的侵害,將打擊創作者的主觀意願,其最大受害人恰恰是消費者自身。作為民間漢化組的一員,我們的初衷始終是推廣文化,而非永遠免費的索取……這是最好的年代,這也是最壞的年代。雖然我們遊走在灰色地帶,但我們始終不認為,免費獲得別人的知識產權就是合理合法的行為。隨著社會的發展和進步,隨著知識產權立法的規範化,可執行化,我願意相信,不需要漢化組存在的那天,將是最好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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