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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傳統歷法,剛剛過去的2018年是戊戌年。大家都知道,120年前的戊戌年,公元1898年,清王朝的光緒皇帝啟動了戊戌變法。今天我們可以怎麼看待這場變法呢?從近代化的角度來說,它是古老帝國試圖做到近代轉型的組成部分。
晚清之世,傳統中國的經濟、法律、政制都面臨著近代化轉型的壓力。如果說,曾國藩、李鴻章、左宗棠、張之洞等新興士大夫發起的洋務運動,是經濟近代化的努力;沈家本主持的清末修律,是法律近代化的表現,那麼康有為、梁啟超等立憲派呼籲的維新變法,便是希望在政制層面完成近代化。盡管戊戌變法推行百日便草草收場,但兩年後,慈禧太后首肯的庚子新政,從某種意義上說便是戊戌變法的重啟,而且革新的力度與廣度超過了戊戌變法。
梁啟超
庚子新政的目標,或者說,晚清政治近代化的目標,是在維護大清皇統「萬世一系,永永尊戴」的前提下,實行日本明治維新式的「君主立憲」制度。戊戌變法盡管不提「君主立憲」,但康有為、梁啟超的終極目的,還是希望建立君主立憲制。特別是任公先生,前半輩子所茲在茲者,便是將清廷體制改造成君主立憲政體。直到辛亥革命爆發,他仍然念念不忘君主立憲:「吾疇昔確信美法之民主共和制決不適宜中國,欲躋國於治安,宜效英之存虛君,而事勢之最順者,似莫如就現皇統而虛存之。十年來之所以慎於發言,意即在是,吾行吾所信,故知我罪我俱非所計也。」
然而,對立憲派的苦心,清皇室「始終不寤,直至人心盡去,舉國皆敵」(梁任公語)。不獨戊戌變法成了短命的百日維新,庚子新政最後端出來的菜也是令人大失所望的「皇族內閣」。待到武昌槍響,皇室自身已如泥菩薩過江,更遑論君主立憲?而且,君主制既已終結,君主立憲的時間窗口亦永久關閉。而對於傳說中的「民主共和」,梁啟超還是保留著不信任的態度,因此,他不無痛憤地說:「今之皇室乃飲鴆以祈速死,甘自取亡,而更貽我中國以難題」,「嗚呼,以萬國經驗最良之虛君共和制,吾國民熟知之,而今日殆無道以適用之,誰之罪也?是真可為長太息也」。
晚清立憲派的君主立憲計劃為什麼最後會全盤落空?作為歷史的旁觀者,後人當然可以找出許多原因,比如以蕭功秦先生為代表的新威權主義學者認為,晚清變法之所以失敗,是因為變法的步子過於激進,以致局面失控。而雷頤等自由主義學者則認為,變法失敗的主要因素是清政府過於保守,維新跟不起革命的步伐。兩種觀點似乎針鋒相對。但我認為,過於激進與過於保守,都是晚清新政的特點,同時並在於一體。
這是因為,清王朝所秉承的的政治傳統,距離立憲派追求的君憲方向可謂格格不入、背道而馳,連維新派都承認「驟變新法,皆無舊例可循」,清王朝對君主立憲政體的陌生感與不適應,可想而知。於是在維新的過程中,難免進退失據,要麼過於激進,要麼過於保守。
梁啟超設想「就現皇統而虛存之」,借殼上市,建成君主立憲政體。但按君主立憲的內在邏輯,勢必要求君權象徵化,用梁啟超的話來說,是想將君主當成尊貴的「土木偶」,然而,按大清體制,皇帝是萬萬不可以成為「土木偶」的,乾隆皇帝寫過一篇禦制文章,專門批判宋代程頤的主張:「昔程子雲‘天下之治亂系宰相’,此只可就彼時朝政冗者而言。若以國家治亂專倚宰相,則為之君者,不幾如木偶旒綴乎?」「且使為宰相者,居然以天下之治亂為己任,而目無其君,此尤大不可也」。宋人心儀的「垂拱而治」,在乾隆看來,就是不可接受的「木偶旒綴」。
郎世寧繪《乾隆皇帝大閱圖》
君主立憲,也勢必有一個「責任內閣」。這個責任內閣叫做宰相,還是叫做內閣首輔、軍機大臣、首相,都沒有關係,關鍵是內閣能夠負責任。而內閣要負責任,又不可沒有副署詔書的權力。梁啟超曾經論證說:「所謂責任內閣者何?今世立憲君主國,必以君主無責任為原則。夫君主總攬一國之大權,何以能無責任?則以有內閣大臣代君主以負責任故也。內閣大臣何以能代君主負責任?蓋每有詔敕及頒行一切法律,必經內閣大臣副署,然後施行,而政策茍有失當,則副署之大臣實任其咎。」
然而,自明初朱元璋廢宰相制,明清兩朝均不設政府首腦。明內閣首輔並不是政府首腦,而更像是唐宋時期的翰林學士、中書舍人,沒有副署敕命的權力,更不能指揮六部九卿。清代的軍機大臣同樣不是政府首腦,甚至軍機處都不能算是正式的官署,因為它不開府,無印綬,軍機大臣均以「行走」的名目入值辦事。他們當然也無權副署詔書,雖然乾隆曾讓軍機大臣在廷寄上諭中列銜,但這明顯是狗尾續貂,多此一舉,因為「軍機大臣之奉上諭,則如寫字機器將留聲機器所傳之聲,按字謄出耳,而於紙末必綴一行雲某機器所寫甚無謂也」,所以從嘉慶朝開始,軍機大臣列銜的形式便被廢止了。
宣統年間,攝政王載灃心血來潮,又恢復軍機大臣列銜的做法,但軍機大臣朗貝勒很快就受到資政院議員的詰難:「副署之事是否與各國副署相同,上代君主負責任,下對資政院負責任?」問得朗貝勒不知所措:「方才這位議員所說的話,本大臣聽不甚懂。如果是副署問題,將來可用文書答復。」最後軍機處的答復是,軍機大臣列銜「實本乾隆年間舊制,與日本內閣副署用意不符」。這個答復並沒有說錯,因為清代的軍機處跟責任內閣確實是風牛馬不相及的兩回事。
君主立憲,還勢必有一個制衡內閣的機關,用梁啟超的話來說,責任內閣「必有糾問責任之機關,與之對峙,然後能成立者也」。這個「糾問責任」的機關,在宋代可以是台諫,在梁啟超的設想中,則是指議院、國會。不過梁啟超又說,「夫朝廷設都察院(台諫)之意,原恃以為行政之監督,與立憲國之有國會,其目的蓋頗相近。」清末議改官制時,還真的有一些官員建議「將都察院改為國議會,以立下議院基礎」;民間亦傳言,「政府議商擬將都察院改為議院,俾禦史中之才幹者充作議員」。
然而,自宋代以降,台諫的權力出現「一代不如一代」之勢,明朝廢諫官,但六科給事中尚有諫議與封駁之權,清代將科道並入都察院,給事中從此喪失了諫議與封駁的實際權力,監察禦史也遠不如宋朝台諫官之敢言,比如「道光初,曹太傅振鏞當國,頗厭後生躁妄。門生後輩有入禦史者,見必戒之曰:‘毋多言,毋豪意興。’由是台諫(其實清代已不存在諫官)務循默守位,寢成風俗矣」。如此軟弱的都察院,又如何擔當得起對峙內閣的責任?相較之下,宋代言官與近代議員的距離,無疑要更接近一些。
平心而論,我不認為晚清政府的變法、新政毫無誠意,它在近代化壓力下所主動、被動推行的每一項變革,都值得尊敬。但是,囿於清制的傳統,一切「皆無舊例可循」,晚清的新政免不了左右為難,進退失據,里外不是人。
說到這里,一些朋友可能會以為我是一名五四式的傳統文化反思者。其實不是。我前面說的與近代君主立憲制度格格不入的政治傳統,是特指明清政制,而不是泛指華夏的傳統政治。換言之,明清體制只不過是傳統政制的歧出,卻拖累了傳統政制的聲名與近代化轉型。
讓我們來看看宋代士大夫心儀的政制是怎麼樣的。北宋元祐年間,秦觀給宋哲宗上了一奏章,闡述君主禦宇之道:「臣聞人主之術無他,其要在乎能任政事之臣與議論之臣而已。政事之臣者,宰相執政;議論之臣者,諫官禦史。今天下之事,有執政之臣以行之,有議論之臣以言之,則人主可以弁冕端委而無所事。不然,則雖弊精神、竭筋力,以夜繼日,猶無益也。」
秦觀又說,仁宗皇帝就是這麼治理國家的:「臣聞仁祖時,天下之事,一切委之執政,群臣無得預者,除授或不當,雖貴戚近屬,旨從中出,輒為固執不行。一旦諫官列其罪,禦史數其失,雖元老名儒,上所眷禮者,亦稱病而賜罷。政事之臣得以舉其職,議論之臣得以行其言。兩者之勢適平,是以治功之隆過越漢唐,與成康相先後,蓋繇此也。……願(陛下)鑒漢唐之弊,專取法於仁祖,常使兩者(執政與台諫)之勢適平,足以相制,而不足以相勝,則陛下可以弁冕端委而無事矣。」
秦觀的意思是說,將治理天下的權力委托給宰相帶領的政府,再以獨立於宰相的台諫來監察政府,君主則端拱在上,使執政權與台諫之權保持均衡,相制相維,這樣,便可垂拱而天下治。其實,這也不僅僅是秦觀一個人的主張,而是宋朝士大夫的共識,不少宋朝文臣都表達過類似的觀點。
許多年之後,晚清的梁啟超在向國人介紹「君主立憲」制時說:「其行使行政權,則責成於副署之內閣,而不以衡石量書為能;其行使立法權,則察邇於民選之議院,而不以防口若川為事」;「夫惟君權有限,然後政府、議院之權乃各得發生,各得充實,各得保障。政府權非不大,而常以議院之權為界;議院權非不大,而常以政府之權為界。兩界不相侵越,而君權遂安於磐石。」
——你看,梁任公的思路跟宋朝士大夫的思路何其相似!宋人說君主「弁冕端委而無事」,任公說「君權有限」;宋人說「天下之事,一切委之執政」,任公說「行政權責成於副署之內閣,而不以衡石量書為能」;宋人說「擇台諫之臣以察之,通天下之情以廣之」,任公說「立法權察邇於民選之議院,而不以防口若川為事」;宋人說「常使兩者之勢適平,足以相制」,任公說「兩界不相侵越」。所不同者,只不過是梁任公使用了幾個從近代西方傳入的政治學概念,如「行政權」、「內閣」、「立法權」、「議院」。
當然,我們並不認為宋朝已經是「君主立憲」了,但我們相信,從宋朝政制發展成近代的「君主立憲」與「責任內閣」,不會存在什麼跨越不過的障礙,不會像晚清政府那樣進退失據。
原標題:《晚清的「君主立憲」為什麼會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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