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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以來,參被中國人奉為包治百病的神藥,但對它的實際功效世界醫學界一直有爭論。中國人對參的崇拜,在很大程度上是歷史因素和文化因素造成的,這種神秘感對於種參業來說,卻是其賴以生存和繁榮的賣點。
據說中國人服用人參(Panax ginseng)已有4000年的歷史,但是在先秦文獻和西漢史書中並無關於人參的記載。人參的最早記載見於兩漢期間大量出現的用神學附會儒家教義的緯書這類荒誕不經的迷信著作中,如「搖光星散而為人參,人君廢山讀之利則搖光不明、人參不生」(《春秋緯》),這顯然是由於人參像人形而引起神秘的聯想,被當成神草。稍後,中國第一部藥物學著作《神農本草經》首次將人參當成藥物收入。此書托名「神農」,在唐朝時候已失傳,現存版本是後人從其他著作的轉載中收集起來的所謂輯佚本。
在書中,人參被列為「主養命以應天,無毒,多服久服不傷人,欲輕身益氣不老延年」的上品「君」藥之一,其藥理則是「主補五臟,安精神,定魂魄,止驚悸,除邪氣,明目,開心,益智。」頗類似於現在的「保健品」廣告,但也不算突出,因為這類被認為久服輕身延年的上品藥在書中列舉了120種之多。該書並沒有具體說明如何服用人參。東漢末年張仲景著《傷寒論》記載了113個藥方,其中有21個用到人參。這是首次對人參藥用的記載。
此後的 1000年間,人參雖也充當藥用,但其地位基本上相當於一種供送禮、進貢的土特產,和現在的「保健品」作用差不多。例如,蘇軾有一封向友人討土特產的信稱:「只多寄好幹棗人參為望!如無的便亦不須差人,豈可以口腹萬里勞人栽?」人參的地位,也不過和幹棗一樣屬於解饞的食品。直到晚明,人參才突然獲得了「百草之王」、「眾藥之首」的至高無上的地位。李時珍在《本草綱目》中首次對人參做了詳細論述,認為人參幾乎就是一種包治百病的神藥,「能治男女一切虛症」。人參由此身價百倍,在中原地帶很快就被挖得絕種,只在東北的深山老林中還可找到,以致現在人們一提起人參,就以為是東北長白山特產,不知道在古代,山西上黨的人參才被視為佳品。中醫認為藥草生長地點對藥性影響極大,根據「相生相克」,寒帶藥草性溫,熱帶藥草性涼或寒,而人參的藥性從古代被認為「微寒」,到近代被認為「性溫」,也正反映了人參產地從南往北的遷移趨勢。
明末漢人對人參的狂熱,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幫助了東北女真族的興起,成了女真族的一大經濟來源。女真人自己並不消費人參,而是通過馬市出售給中原漢人,以致萬歷三十五年明廷暫停遼東馬市,導致女真人參積壓,兩年之內竟腐爛了10餘萬斤,逼迫他們改進製作方法以長期保存,待價而沽。到了清朝,國人對人參的狂熱有增無減,每年有數萬人到長白山采參,東北人參也面臨著滅絕的命運。為了制止這股濫采之風,保護滿人發祥地,康熙三十八年(1699年)清廷下令實行放票采參,嚴禁私采。但這並不能有效地制止冒死私采,人參的產量一年比一年少。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還印了參票1萬張,實發6000張,近百年後,鹹豐二年(1852年)所印參票已減少到753張,實發632張,野生人參在清末已難得一見。現在野生人參被定為一級保護植物。中國市場上見到的「野山參」,或者是假冒的,或者是從俄羅斯進口的。據可能,按現在的采挖速度,再過幾年,野生人參也將在俄羅斯滅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