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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CCTV今日說法(微信號:cctvjrsf)
一陌生男子多次對我進行騷擾
還美其名曰「喜歡我」
我早已明確拒絕了他
還不依不饒
甚至到我的店鋪裡搗亂
干擾我正常營業
我的員工都是女孩子
被他嚇得人心惶惶
我們該怎麼辦?
1 Q1 一個陌生男子,因為喜歡我,多次對我進行糾纏騷擾,我已經對他表示了明確的拒絕,但他仍糾纏我不放,因為我是開店鋪的,他每天就領著一堆人來我店鋪裡面,坐在那裡和我吵架,干擾我正常營業。我員工到了下班的時間也不讓她們下班,因為我們店裡都是女孩子,所以我們都非常害怕,該怎麼辦?
A1: 這種情況下,你可以直接向當地警察機關報案,由警察機關調查後對其進行處理。 根據你的描述,這位陌生男子多次到你店鋪糾纏騷擾,如果其行為導致你的店鋪不能正常經營,那麼該男子涉嫌構成挑釁滋事,依照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將被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如果該男子帶人長期到你店鋪糾纏吵架,情節較重的,還可能被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對此,你可以收集證據向當地警察機關報案。 在具體解決該問題時,建議你盡快在店鋪門口及店內重要位置安裝監控設備,記錄下該陌生男子帶人多次騷擾的證據;已經安裝的,你可以及時提取並保存相幹的監控錄像,避免因儲存容量不足或者時間久遠導致數據丟失。除此之外,還要注意留存相幹的錄音、證人證言等證據,報案時也一並提供給警察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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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 再婚家庭,老公的婚前財產跟我沒關係,老公拿婚後薪水收入的一部分給他跟前妻的女兒,但是沒有經過我的同意。老公薪水高,他女兒已結婚,請問我有權利追回嗎?
A2: 你老公未經你同意將婚後的部分薪水分給他跟前妻的女兒,你可以主張該贈與行為無效,要求返還財產。 如果你跟你老公對婚姻存續期間取得財產的歸屬沒有約定,那麼,他婚後的薪水收入屬於你們的夫妻共同財產。根據我國《婚姻法》和相幹司法解釋的規定,因日常生活需要而處理夫妻共同財產的,任何一方均有權決定;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處分的,夫妻雙方應當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你老公前妻的女兒已經結婚,你老公對她已經沒有撫養義務,他將薪水的一部分分給女兒一般來說不屬於因日常生活需要而處理夫妻共同財產。因此,你老公非因生活需要且未經你的同意擅自將薪水收入的一部分贈與女兒,損害了你的財產權,你可以主張該贈與行為無效,要求返還相應的財產。 在具體解決該問題時,從夫妻感情的角度考慮,還是建議你先與你老公進行溝通,對於他薪水收入的處理達成一致意見。如果你認為問題仍不能解決,你可以要求他女兒返還財產,或者結合自己目前收集的證據,向法院提起訴訟,主張你老公的贈與行為無效,要求返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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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 離婚後發現前夫在婚內為第三者買東西,請問我可以要回多少,是一半,還是全部?
A3: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你前夫未經你同意將夫妻共同財產贈與他人,該贈與行為無效,你可以要求第三者返還財物,返還後的財物將作為夫妻共同財產由你和前夫進行分割。 如果你和前夫在婚期關係存續期間沒有其他財產分配約定,那麼根據我國《婚姻法》和相幹司法解釋的規定,你們在婚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雙方共同所有;因日常生活需要而處理夫妻共同財產的,任何一方均有權決定。但是,你前夫非因生活需要又未經你同意擅自處分夫妻共同財產,為第三者購買財物,損害了你的財產權,且有悖於公序良俗,所以該贈與行為無效。你可以直接要求第三者全部返還,或者收集證據向法院提起訴訟,主張贈與行為無效,要求其返還財產。 你在離婚後發現前夫在婚姻存續期間贈與第三者財物,該財產屬於離婚後未處理的財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十八條,你有權請求分割該財產。但是,由於目前你已與前夫離婚,你要求返還的財物中也有前夫的份額,為方便糾紛的解決,你可以與前夫協商,由前夫支付給你相當於財產價值一半的補償金,以此避免再次起訴分割財產之累。 4
Q4 我和老公結婚22年,在這22年中他又賭博又有出軌行為,我原諒他的次數,他自己應該都數不清了!這次他又找了一個第三者,現在她懷孕了六個多月了,他們就逼我離婚,還不斷威脅我如果不離婚就殺我和父母還有我兒子,現在不是我不願意離婚,關鍵是我們還有欠債,請問我該怎麼辦?
A4: 健康婚姻的存續以雙方存在感情為前提,如果確實沒有挽回的可能,建議你們在妥善分割財產的基礎上協議離婚。 在協商分割債務時,建議雙方簽字確認既有債務的明細以及償還方案,並約定清楚在離婚後如出現該明細中未寫明的債務由舉債方自行承擔;同時,你們對債務的承擔方案最好經過債權人的同意,否則,即使你們雙方做了約定,債權人依然可以向你們雙方主張權利。需要提示你的是,你丈夫因賭博所負債務,債權人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另外,如果你兒子還未成年,雙方還需約定清楚孩子的撫養費金額與給付時間。如果你和你老公無法就以上所提到的事項達成一致,你可以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請求法院判決你們離婚並對夫妻共同財產和夫妻共同債務做出分割。在離婚訴訟中,如果你有錄音錄像、證人證言、聊天記錄等證據證明你老公持續、穩定地和他人同居的,你還可以要求你老公對你進行損害賠償。 對於你老公逼你離婚、威脅你人身安全的行為,你可以及時保留證據向警察機關報案,警察機關調查後,可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對其進行處罰。 5
Q5 如果夫妻離婚,身體有疾病且沒有工作收入的一方能多分得共同財產嗎?妻子身體有疾病而丈夫又不肯給錢治病,妻子該如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A5: 夫妻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一方身體有疾病且沒工作收入的,根據實際生活需要可以酌情多分一些。夫妻之間有互相扶養的義務,妻子身體有疾病而丈夫不肯給錢治病,可以要求丈夫支付扶養費。 離婚時,雙方可以就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進行協商,達成離婚協議;協商不成的,夫妻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法院起訴,由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以及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根據我國《婚姻法》及相幹司法解釋的規定,夫妻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的來源等情況,具體處理時也可以有所差別。若一方身體有疾病且無收入,結合實際生活需要可以在均等分割的基礎上酌情多分一些。另外,離婚時生活困難,依靠個人財產和離婚時分得的財產無法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的,另一方也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 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妻子有疾病的,丈夫應盡到相應的扶養義務,為妻子出錢治病。丈夫不肯給錢治病的,你可以到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丈夫向你支付扶養費;如果在婚姻存續期間,丈夫對你長期不盡扶養義務,情節惡劣的,還涉嫌我國《刑法》中的遺棄罪,你可以收集證據到警察機關報案。
感謝值班律師: 董海鋒(北京) 樹葉間有縫隙 陽光才會透進來 與人交往有距離 美才能顯現出來 編輯 | 雨辰(實習) 法務 |鄭俊宇 維護 | 張子亮 主編 | 王秀敏 歡迎轉載,共同普法,註明出處。 ———— 往期文章推薦———— ↓↓↓ 搜查結束時,他的一個表情泄漏了隱藏的秘密…… 美容卡充值4萬多元卻遭遇退錢難,消費者應如何降低預付卡消費風險?|案例 等不到女兒的母親,等不到丈夫的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