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一個人,首先是愛他身上的氣味。氣味的吸引,就是「杏」的吸引。它是人類的本能,其次才談得上相處的磨合與三觀的考量。
如果你連他身上的氣味都不喜歡,覺得他的手像熊掌,碰一下你少塊肉,你們相處再久,也只能發展出友誼或者生活搭檔的情感,而不是真正的愛。
結婚後的柴米油鹽瑣事,有多少是大道理能講清的?不過一個擁抱、一個接吻、一場杏愛,泯恩仇。無論戀愛還是婚姻,磨合中永遠存在痛苦與失望。磨合最好的方式大概就是杏。
以前覺得以杏作為衡量愛情婚姻的標準,太簡單粗暴。現在來看,「想要」不一定是真愛,也許只是欲望,但「不想要」一定就是不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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