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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很愛或關係很好的
卻因為某些事
相愛相殺,傷害得很深
突然有一天
對方和你說
我們和好吧
能回到以前麼
01
但凡容易原諒傷害過你的人,都是孩子心性。只有小孩子才不記仇,用糖去哄哄他去跟他好好道歉,他就會瞬間笑逐顏開,並和你握手言好。
成年人的世界總是很龐雜,有時一句「再見」真的還會再見,也可能一別就是一生,老死不相往來。
你看,這就是成人和孩童的區別。而我已經是100斤的成年人了,不好意思,我們和好不了了,也回不到當初。
曾經背叛過,傷害過,或深愛過,絕然拒絕過,轉身離開過的人,我不會讓他重新再走進我的生活,再次興風作浪,重復經歷一遍。
拜托,你就別頻繁詐屍,過來騷擾我的生活。一個好的前任,就該跟死了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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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關於結束一段關係,離開一個人這件事,我們總是做不好,學不會,頻繁作賤自己,自吞惡果。
分手的理由千千萬萬,場面卻是驚人的相似,無非就是:一個哭泣的女生,一個沉默的男人。
前幾天和家人看了幾集《獵場》,印象很深刻的是熊青春分手了,哭得稀裡嘩啦、魂不守舍的。最後誤打誤撞和鄭秋冬走到一起,我覺得他們還挺般配的。
可惜好景不長,就在他倆準備結婚的時候,各自的前任出現破壞了均衡幸福的畫面。夏吉國出事後,羅伊人來找鄭秋冬,凱文楊回到國內找熊青春,要求復合。
鄭秋冬盡他最大的努力維系他和青春的感情,拒絕了羅伊人,讓她獨自回北京。熊青春舊情復燃,甚至玩失蹤,毅然回到了前任身邊。
後面的續集我還沒有看,不知道熊青春的離開是否有隱情。但我很讚同鄭秋冬說的:
「過去的事、過去的人,有的不想遺忘,那就在心裡給他們留個位置,以示對這段記憶的尊重,僅此而已,不能再自尋煩惱,不要讓他們來擾亂我們現在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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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有人問我,如果你的前任回頭想和你復合,你會怎麼做?
不見。不聽。不管。
前提是,我有了現任的情況下。我會珍惜眼前的一切,也不會輕易去傷害目前我愛的和愛我的人。
畢竟曾經說為我遮風擋雨的人是你,後來大風大浪都是你給的。現在有了珍惜我的人了,我總不能眼瞎,作繭自縛,葬送自己的幸福吧?你有了前科,誰知還會不會重蹈覆轍?
不過,也有不計前嫌,選擇和好的。最近有很多兜兜轉轉又重新和好的娛樂新聞。例如,薛之謙高磊復婚,言承旭和林志玲世紀大復合。
能復合的人,大都還深愛著彼此,大都沒有傷到絕望,大都渴望著對方來找自己重新來過。
一輩子那麼長,我總不會只喜歡你一個。可結果,分開了這麼久,我還真的是只喜歡你一個。別人走不進當個創世神,我依然忘不了你,依然想和你在一起。
所以當你回來的時候,我依然還是選擇原諒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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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生活終歸是生活,你我皆凡人,現實生活中總有些不能如願的情況。有些事情發生後就真的無法挽救了,有些人走了就真的走了。
我曾問過一個朋友,如果你深愛了多年的女生現在和現任分手回來找你,你還會接受她嗎?
不會。
「從我告白被拒絕後,許多事情都開始變了質,回不去了。」他說。
記得電影《重慶森林》裡有段經典獨白: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在什麼東西上面都有個日期,秋刀魚會過期,肉罐頭會過期,就連保鮮紙都會過期,我開始懷疑,在這個世界上,還有什麼東西是不會過期的?」
我想,這位朋友對那個女生的喜歡,獨愛時間長了,終究也會過期,然後變質,並慢慢開始腐敗。
你要知道,這個世界上沒有一個人會在原地等你。
如若要回來,趁他還沒走遠時盡早回,否則你就再也找不到他了。
畢竟當初不同意的人是你,說分開的人也是你,如今你回來了要求與我和好,我就一定得答應你嗎?
我又不是聖人,總不能事事都順著你,由著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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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付出多的那個是最受傷的,也是最容易原諒對方的。
沒錯啊,我是深愛著你,但我也要留幾分去愛自己,疼惜自己。你說,對嗎?
所以請珍惜我對你的真心,別以為憑著我的喜歡,你就可以任意揮霍、糟蹋。
總有一天,會耗盡。
總有一天,會不愛你。
總有一天,我會高傲地甩頭走掉,拋你一句:「做夢,不再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