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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V字仇殺隊》里有一句話:外表是聖人,內心是魔鬼。
這句話在任何時候都不過時。
昨天早上,一篇名為《章文,停止你的侵害!!!!》的文章刷爆了朋友圈。
作者在文中舉報資深媒體人章文性侵了她。
女孩說,章文在酒局上,趁她酒醉神志不清,以「給你打好了車」、「送你去機場」為由,把她帶到茶室實施性侵。
第二次和章文見面時,章文告訴她:「你永遠擺脫不了做我女人的命運……我上過100多個女人……我做過十幾年的記者了,認識圈內無數的人…….」
章文是誰?
曾任《南風窗記者》,《了望東風周刊》主筆,新華社《環球》編輯部主任,《中國新聞周刊》編委……
是受害女生導師的朋友,是她眼中很「親切」的媒體人。
在女生小範圍曝光此事後,招來了章文的辱罵、恐嚇和威脅:
以及好像服軟的「歉意」。
很快,更多人站了出來。
知名作家,《新周刊》副主編蔣方舟出面指控,自己被章文摸過大腿。
知名記者易小荷也在朋友圈里發聲,自己曾被章文借機摸過大腿。
隨後,越來越多曾經受過侵害的女生站了出來,揭發、曝光了一位又一位那些常人眼中的「正人君子」。
有人佩服她們的勇氣,期待著一場中國版的「Metoo」運動,來為長期遭受侵犯而不敢發聲的女孩們打破沉默。
但這真的很難,因為她們勇敢揭開傷疤,還會因此被第二次羞辱。
1
總是習慣
把錯推給女性
昨晚,章文就此事作出回應。
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當天晚上發生的事情是雙方自願,他沒有強迫;
對方在大學時就換過很多男朋友,其中還有已婚男人要為她離婚;
她出面曝光是因為自己對她說了風涼話;
對方用兒子在國外讀書的事情威脅他,他盛怒之下才發了後來的簡訊;
關於蔣方舟和易小荷的指控,他說媒體圈、公知圈聚會都會喝酒,酒後合影,摟
抱、親都是正常。
並且特意提到:「蔣方舟,一直單身,交了眾多男朋友;易小荷,離過婚,經常出現在酒局上」。
先把過錯全都推給女生:是她引誘我在先;是她對我不滿才接髮我。
再指責其他揭發者:一個交過很多男朋友,一個離過婚,自己私生活都不檢點。
言外之意:「都是女人的錯,是你們自己不自愛,我摸你下大腿怎麼了,難道不是你情我願的事?」
章文將「蕩婦羞辱」運用得嫻熟自如,先是通過她們交過很多男朋友,或者離過婚,來「證明」她們是「蕩婦」。
又因為她們是「蕩婦」,所以她們的指控都不可信,所以被性侵是理所應當的。
可怕的是,這樣的論調得到了不少人的支持。
有人罵受害者「垃圾」、「賤」,認定她們是從中撈到了什麼好處,沒有好處就撕破臉皮。
有人質疑女生為什麼不反抗,為什麼不當時就站出來?是不是自願的?
有人把槍口對準了受害者的長相、作品。
其中,也有一些「大佬」的聲音。
被《南方人物周刊》評為「影響中國的公共知識分子50人」之一的鄢烈山在微博指責受害女生只會在網上指控;
怪罪蔣方舟「當時不認真拒絕,事後毀人清譽,真的很邪惡」。
來源 / @蔣方舟
這些評論背後的意思依然是那一套老掉牙的「受害者有罪」:
「男人性騷擾,一定是女人勾引的;
女人沒拒絕,就是她想獲得好處,或者她‘賤’;
當時沒有拼死拒絕就是女人的錯,事後出來舉報就是‘邪惡’或者‘別有用心’;
有名氣的女人被性侵,是‘你名氣比他大多了怎麼可能被他欺負’;
沒名氣的女人被性侵,是她想要訛錢或者炒作自己……」
受害者承受羞辱、承受質疑,施暴者被人原諒、被人遺忘。
這就是中國女性身處的輿論環境:時刻恐懼,時刻提心吊膽。
而這些,都來自於男人們定下的那一套「綱常倫理」。
2
對女性的暴力
從未停止
台灣作家林奕含在《房思琪的初戀樂園》里說:「社會對性的禁忌感太方便了。一個女生被強暴,全世界都覺得是她自己的錯。連她自己都覺得是自己的錯。」
書中房思琪長期被補習班老師性侵,最終瘋掉。
現實里林奕含也不堪心靈重負、無人理解而自殺,她說「人類歷史上最大規模的屠殺,是房思琪式的強暴。」
那些朝受害者潑臟水的每一個人,都是「幫兇」。
每每發生類似事件,總有人抓住某一細節放大,把輿論往女性身上引,企圖用故作調侃的玩笑話,讓不知情的旁觀者認為「都是受害者咎由自取」。
長此以往,女性被羞辱成蕩婦的現象也就司空見慣。
前不久,某知名大V發了這樣一條微博:大陸成名漂亮女性所處的輿論環境。
隨便選取某一圖片查看,其言辭都污穢不堪,令人心寒。
高讚評論卻有很多人覺得,沒什麼問題。
「有黑料」就可以隨意用「生殖器、強X、死」侮辱她們。
叔本華曾說:人們給同類施加痛苦並無其他原因,僅僅是惡意在作祟。
或許在這些網友眼中,「蕩婦」永遠沒有標準。
今年三月,一位美國格鬥選手Jaymes在網上發布了他的一些「獵艷」視頻。
視頻中的女孩們來自日本、韓國、新加坡、中國等等。Jaymes認準亞洲女性喜歡白人,便到處約會女生。
他不僅在當事人不知情的情況下偷拍視頻上傳,還在自己的社交網路上兜售影片,開設所謂的「把妹教程」。
更把這些女性稱作「bitch」。
環球網
事情發生後,對女性受害者的諷刺就沒停下過,不少人都覺得是女孩們「活該自找的」。
可是,對受害女生來說,Jaymes是她們的男朋友,視頻是偷拍的,被拿出來叫賣更是男生的過錯。
輿論非但沒有同情受害者,反而抓到一點「小辮子」,就說女性「放蕩」。
在去年2月,一位24歲女留學生被其外籍男友殺害。
這位牛津畢業,擅長四國語言,讀完了卡迪夫大學國際商務碩士的女留學生,只因一條手機簡訊,被男友關在屋里毆打致死。
法醫報告顯示,受害人身上大面積瘀傷,顎骨肋骨斷裂。
本該是一條多令人同情和傷心的新聞,還是有網友口出惡言:
所有這些案件,都有一個相同點:受害者必須承受侮辱。
房思琪式的「屠殺」,時時刻刻,都在上演。
3
在性上
男女標準完全相反
奇怪的是:名導把《我不是潘金蓮》的故事搬上螢幕,怎麼沒見人拍個《我不是西門慶》來反映現實?
因為現實中,根本就沒有理所當然的「淫夫鞭笞」,只有過分暴力的「蕩婦羞辱」。
男人「開車」駛出軌道,以「天下男人都會犯的錯」來辯解,或者說「作為一個男人不做更多辯解」。
陳思誠出軌之前,在某訪談欄目,談起「婚外戀」話題:「不管是誰,都會有對婚姻的背叛。」
林丹在妻子孕期出軌,有網友評論:「他也挺不容易的,男人都會有正常需求。」
韓劇《漢謨拉比小姐》里,廣告公司的部長總給女實習生發騷擾簡訊,還有自己的上半身裸照。
實習生忍無可忍,以「性騷擾」罪,狀告了上司。
但法庭上,公司相關人員一致指責實習生太過敏感。
但對於女人,成為別人口中的「蕩婦」就簡單太多了。
主動或被動地失去貞潔,都可以是「蕩婦」。
中學時代,你的學校有沒有這樣一種女生,她們有一個專屬代號——公車。
只因這些人臉蛋漂亮、發育良好,戀愛經驗、或者性經驗「豐富」。
這里的豐富不一定是網路語言中形容龐大數量的「n次」。
但凡有過一個以上的伴侶,在很多人眼里,你沒做到「只願一生愛一人」的性愛專一,就可以是「蕩婦」。
工作了,單位又或許有個搖曳生姿的女孩。某天她突然升職了,就有人信誓旦旦:她肯定睡到老板了。
長得漂亮,也可以成為一個蕩婦。
某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一本《高中生公共安全教育讀本》里,對「性騷擾」的定義是:「女性在公共場所穿著暴露,對男性是首當其沖的性騷擾。」
「女性在男性面前說話粗放,都會對男人的感官產生強烈的刺激。」
對於性騷擾的描述 / 微博@厲害了我的豹
這些定義無不透露著一種強盜邏輯:因為男性無法自控,所以女性任何行為舉止都有可能對男性構成「騷擾」。
對「蕩婦」的處罰,古法有浸豬籠、騎木驢,今世不興身體刑罰,改走輿論壓制。
即便女性是受害者,那也是她「活該」。總會有人說:「被騷擾的女人難道不是因為自己本身穿著暴露,蒼蠅不叮無縫的蛋。」
這樣針對女性的言語暴力,從未減少過。
章文被控性侵後,網友在新聞評論區留言
男女雙標得如此徹底,為什麼?憑什麼?
4
女性何時才能
得到真正的尊重
有研究表明,男人一生中性伴侶的平均數量,是女性的好幾倍。
但這既不能證明哪種性別就可以「放蕩」,哪種性別就必須「守住貞潔」。
說白了,「蕩婦」只是個人造概念,而且往往是「中國人造概念」。
在幾千年來男人定下的那套綱常禁錮下,吃瓜群眾只管索取快感,讀不懂被刺之人的心寒。
他們責怪受害女性沒有及時反擊,豈知,真正受過傷的人,想站出來有多難。
採訪中,紅星新聞問舉報章文性侵的女孩,當時為什麼沒報警。
女孩回答:事情發生後,關於是否報警,我咨詢了身邊很多朋友。
其中有個朋友是警察,他和我模擬了可能面臨的訊問,但我發現,我接受不了陌生男性對這段經歷進行多次的盤問。
紅星新聞採訪
心理學分析,性侵對受害者人格的侮辱和精神的創傷,比肉體折磨要嚴重得多。
受害者患抑鬱症的幾率增加三倍,出現自殺傾向的幾率是平時的4倍。
也就是說,肆意侮辱女性的作惡者毀掉的,很可能是一個女孩的一生。
當這樣的受害者揭開自己的傷疤,說出慘痛的回憶時,卻遭到攻擊。無疑是在她們身上,又刺了一把把刀。
前段時間,甘肅被性騷擾的姑娘在兩次嘗試自殺,卻沒能得到自己想要的公道之後,跳樓自殺。
她留下一句話:「那一刻我真的憎恨這個社會,我沒做過什麼傷天害理的事情,為什麼對我這麼不公平?」
本該承受懲罰的,難道不是道貌岸然的施暴者嗎?
對女性多一些尊重,也許這樣的悲劇,就會少一點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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