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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主播 | 雪冬
如果說對一個孩子而言,不完整的家庭,不再相愛的父母,將傷害和影響他人生的話;那麼,在家庭分裂時,在父母從夫妻變成敵人後——
一個孩子不得不在心理上與爸爸或媽媽硬生生地分離;
不得不去被迫仇恨自己的爸爸或者媽媽;
不得不默默懷著對另一個人無盡的思念,背負著巨大的內心衝突而長大;
——這將是一種對孩子的人生和人格而言,更大的傷害和影響。所不同的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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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種傷害和影響,是一個不幸婚姻的自然產物。當婚姻結束後,這種傷害可以在父母的共同努力下減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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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第二種傷害和影響,則是一個或者幾個成年人犯下的罪行。
逼迫孩子永遠不見自己的爸爸或媽媽,不允許孩子繼續去愛自己的父親或母親,將孩子當做自己報復對方的工具……
這種傷害孩子、扭曲孩子人格的方式,遠比所有在婚姻和感情中的「不道德」都更為「不道德」。
離婚本沒那麼可怕
是成年人把它變得可怕
馬蓉和王寶強的離婚官司前不久二審判決,據說孩子一人一個。媽媽帶女兒,而兒子則跟隨父親王寶強生活。
隨後,馬蓉的一篇長微博引發了討論。
《為了孩子,我請求你做一個有溫度的父親!》,這是微博的題目。
她希望能夠搬到王寶強同一小區,這樣可以讓離開媽媽跟爸爸生活的兒子有一個過渡的過程,慢慢適應離開媽媽和妹妹的生活。但被王寶強直接拒絕。她寫道:
兒子女兒一同長大這些年不曾分開,我需要同他們去講,讓他們明白和接受,可你為什麼不給孩子這樣的過程,在你眼中孩子如同一個物件,拎包帶走就可以了。
我只是希望讓孩子適應最初的變化,可你為什麼毫無溫度只考慮外界影響,只考慮我們都離婚了同住一個小區別人會說閒話,甚至威脅我租這個小區你就要帶走兒子轉學?
事實真相與是非,我們難以辨別,但是這段文字,看了令人心碎。
我想到的是,兩個在父母離婚大戰中,連基本的安全感都徹底瓦解的孩子,無法繼續和最親的人待在一起,沒有人聽到孩子的聲音、安撫孩子的情緒。
伴隨離婚和互撕大戰,一起長大的兄妹毫無心理適應過程就要被分離,一直由母親照顧的哥哥隨著法院判決生效,就要立馬離開媽媽,和父親生活。
這樣的傷害,本來是可以避免的。
離婚其實本來沒有那麼可怕,是成年人把它變得可怕。
讓孩子在一個父母爭吵或者常年冷戰、彼此怨恨的家庭成長,還不如父母理清彼此的關係,解除婚姻中夫妻的身份,回歸各自的人生。
這樣,孩子不用在父母之間承擔黏合婚姻的義務,可以單純的做一個,孩子。
從心理學來說,孩子不介入父母婚姻,只是作為孩子,作為一個被照顧者單純地長大,這在一個人人格形成的時期,非常重要。
而孩子如果卷入婚姻鬥爭,成為婚姻穩定或一方制衡一方甚至一方報復一方的工具,孩子的人格中就會摻雜很多遠超過他年齡的東西,他的內心過早地被迫發展成成人。
就像我們常看到的很多「小大人」,在該做孩子的年齡,介入了大人的情感和關係,變成好像大人一樣,這其實並不是好事。
這樣的「懂事」,以損害孩子的人格和自我作為代價,是一種心理髮育的異常。
我們可以想像一下小樹苗的成長。按照植物生長的規律,春天萌芽,一年長出一定的比例,經過數年,長成參天大樹,這符合生長規律。
對父母來說,如果婚姻出現問題,所能做的最好的事,就是將這個問題框在兩個成年人的關係里,而盡力讓你種下的這顆小樹,繼續沿著他的節奏成長。
這句話,翻譯得再直白一點,就是——
如果不幸的婚姻已經是無法逆轉的現實,你已經給不到孩子一個完整的家庭。
但是你應該盡全力和你的前伴侶一起,努力讓你的孩子繼續做一個孩子,不要讓孩子去承擔這個婚姻解體、關係破裂的後果。
這些其實是父母的本能,只要是愛孩子的父母,都會知道。
討伐另一半和保護孩子
你怎麼選擇
道理並不複雜,但在現實中,離婚大戰讓孩子內心破碎的父母隨處可見。
隨著離婚率的攀升,離婚時成年人如何保護未成年的孩子,某種程度上是比如何建立自己的親密關係,更為重要的議題。
因為對孩子來說,童年創傷將貫穿他的整個人生,蔓延在他未來的所有關係和價值觀里。
悲哀的是,在一段失敗的婚姻里,我們總是看到一個成年人在血淚控訴另一個成年人,卻很少有人能第一時間看到待在一邊的孩子。
當成年人只想著討伐對方,孩子就成為了最順手且有效的工具。
我遇到過兩個很真實的故事。
第一個故事,是我一位律師朋友跟我說的。
男方婚後若干年外遇了,被妻子發現,男方的想法是離婚。因為之前和妻子的關係已經很糟糕,兩人在不同城市生活也已經七八年,都是男方和奶奶在帶孩子。
女方得知後非常憤怒,她通知男方,離婚可以,但是要立刻帶走孩子。孩子小升初後將面臨全新的環境。
這事最後鬧到法院,男方上訴女方,希望得到孩子的撫養權,並且自己願意淨身出戶,將名下所有房產給對方。但女方不肯讓步,放話說:絕對不會讓你好過。
我的朋友當時聊到這件事時說,因為男方是過錯方,他的撫養權訴求想得到支持,很有難度。後來孩子是否不得不離開生活了十二年的城市,離開一直照顧他的父親和奶奶,不得而知。
我希望不是。
而另一個故事,似乎更悲傷一些。
我有一個來訪者,父母在她十三歲時離婚,她跟隨父親生活,親密關係一直有很多問題,婚後不幸福,最近開始做心理咨詢調整自己。
她父母當年分開時,所有人都指責她媽媽是一個不守婦道的女人,不配做母親,當她媽媽和別的男人交往被發現後,父母離異,她開始和不熟悉的奶奶一起生活。
這一段生活,成為了她人生中重大的創傷,她說:
我特別想念我的媽媽,晚上每每想到她就哭了,但是我不敢哭出聲,因為在我爸爸和奶奶家里,那里的每一個人,都說我媽媽是壞人,我的姑姑姑父,我的表哥表姐,他們都是這樣。
我不能和任何人說我還是愛的我母親。
當他們罵我媽媽時,我很想回嘴,我覺得我媽媽也很可憐,不全是她的錯,可是我不敢出聲,不敢幫她,我恨我自己,什麼也做不了,我也恨她,為什麼要在外面找男人。
這兩個故事里,我只看到了一個或幾個成年人去討伐和報復一個不尊重婚姻制度的人,但我沒有看到,不幸婚姻中的孩子得到足夠的保護和安撫。
離婚了
如何才能「孩子利益優先」
這兩個故事,留下了一個疑問讓我們思考。
當婚姻破裂,兩個成年人,要優先處理的,是作為父母如何安撫和照顧孩子的問題;還是作為婚姻中的男女,誰背叛了誰、誰傷害了誰,要如何報復和懲罰才痛快的問題?
如果你愛你的孩子,如果你能意識到,相對於你在婚姻中遭受的傷害,你的孩子比你更為無辜、脆弱,更需要保護的時候,你就會知道,你需要先優先處理孩子的問題。
以孩子的利益為先,而不是以自己為先。這是父母,相對於孩子的義務,和親密、道德無關。
我們都知道,對於一個人的一生來說,內心健康、人格穩定才是最大的財富。如果已經走到必須離婚的那一步,什麼才是孩子利益優先、保護孩子心理健康的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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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要連緩沖期都沒有,就將孩子帶到完全陌生的環境,讓孩子離開他的養育者。
孩子的成長環境和照顧者不因為離婚有太大改變,這是安全感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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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要將孩子當做一個東西,一件傢俱,在離婚時一刀切割。
關注孩子的情緒和感受,讓他表達他的想法,共情他,理解他。
孩子在你面前講述他想念自己的爸爸/媽媽時,無論你多麼討厭那個人,你都需要去接納和承認孩子這部分的情感是被允許的,是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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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要讓你的孩子和你一起去憎恨你的伴侶。
你的伴侶傷害的是夫妻關係,但是他/她仍然是孩子的父親或母親,孩子天然都需要愛自己的父母,不要人為地用道德審判,去阻止孩子愛父母。
不被允許愛自己的父母,會在孩子的心理層面造成他難以整合的衝突,形成孩子人格的問題,影響深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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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要分清,你和對方的關係,對方和孩子的關係,是兩個不同的關係。
第一種關係,是你和對方的事情,第二種關係,則是你的孩子和對方的事情。
不要把孩子裹挾在你的感受和判斷里,給孩子營造一個,他自己可以去感受整理對父母感情的空間,並保護好這個空間。
我不會祈願,這個世界每一個孩子都有完整的家庭、相愛的父母,因為我知道這不可能。
但是,我希望,在父母不幸的婚姻中,在婚姻解體的痛苦里,孩子能夠在一個被保護的環境里,繼續健康成長,繼續自由地愛自己的爸爸、媽媽。繼續做一個孩子,不卷入大人的戰爭。
如果努力,這是可以做到的。
作者:周小寬
心理咨詢師。看待世界和自我的方式有點特別,一個溫柔而有力量的陪伴者。已出版新書《你不必更好,也很好》心理咨詢師。微信公眾號:周小寬(ID:xiaokuanjoy)。
主播 | 雪冬,電台主播,二級心理咨詢師 ,冥想引導師 ,身心靈成長探索者。
插圖 | 電影《克萊默夫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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